運城市普通高中特長生報名指南

運城市普通高中特長生報名指南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發展素質教育,加快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加強特色學校建設,推動校園陽光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蓬勃開展,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多元發展平臺,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運城市普通高中特長生報名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原則

  特長生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申報、計劃單列、公平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由各縣(市、區)或學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生學校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學校。

  三、招生計劃

  1、各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計劃納入學校招生總計劃,實行計劃單列,招生數量一般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公辦高中學校體育類田徑專案招生數量不得少於5人。未招錄過特長生的普通高中,要積極創造條件,招收適當數量的特長生。

  2、各普通高中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向縣(市、區)教科局合理申報特長生招生計劃,並以縣為單位(市直學校以校)報送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依據各校在省、市、縣體育、藝術活動中的綜合情況予以稽核,確定招生計劃。

  3、各縣(市、區)要合理規劃縣域內特色學校佈局,既要突出優勢專案,也要兼顧和普及其它特色專案,為有特長的學生提供可持續發展通道,確保後備人才梯隊建設。

  四、招生範圍

  各高中學校特長生招生範圍參照《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運教基〔2020〕28號)執行。

  五、報名資格

  (一)報考普通高中音樂、美術、體育類特長生的考生,必須符合2020年運城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有關資質。

  (二)在初中階段學業水平良好,體育、藝術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參加過校級、縣級或市級體育比賽、藝術展演等活動,需提供書面證明材料,成績優秀者可適當予以傾斜。

  (三)符合各縣(市、區)、學校音樂、美術、體育類特長生招生年齡規定。

  六、測試專案、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體育類

  測試專案、內容及評分標準由縣(市、區)或招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自定,全部採用百分制,評分標準可參考往年中考體育評分標準或國家學生體質健康評分標準。

  (二)音樂類、美術類

  測試專案、內容及評分標準由縣(市、區)或學校根據招生計劃自定,全部採用百分制。

  七、錄取辦法

  (一)特長生錄取為提前批次。參加特長測試的'考生必須準確填報特長生志願,未填報或填報資訊錯誤的考生將視為放棄測試校所測專案的錄取資格。志願欄分為省、市級示範高中和其它普通高中兩欄,同一批次,考生只能報一所學校一個類別的一個專項,不得兼報,若有同時參加同一批次兩所學校測試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該考生的特長生錄取資格。

  (二)第一批次特長生錄取學校為省、市級示範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為2020年中考總分的60%,達線後依據考生志願按專業測試成績排名順序錄取;第二批次特長生錄取學校為其它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為第一批次錄取線下降10%,達線後依據考生志願按專業測試成績排名順序錄取。

  (三)未被錄取的特長生,仍可參加普通計劃錄取。特長生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轉為普通計劃。

  八、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和招生學校按照疫情防控發展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普通高中特長生測試疫情防控工作預案》,並根據預案要求提前進行防疫演練,確保測試工作萬無一失。

  2、各縣(市、區)教科局、學校要切實加強對特長生測試工作的領導和管理,要健全組織機構,認真安排部署。要制定切實可行、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特長生測試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計劃(附件3)、測試專案、測試內容、測試成績計算辦法、考生須知、測試流程、監督電話、安全措施、報名諮詢電話等內容。嚴格落實各項工作責任,測試過程中紀檢組要全程參與,並實行全程監督和公示制度。縣(市、區)和學校要制定特長生測試工作安全預案,確保考生測試安全。

  3、報考特長生的考生,需登入“運城招生考試網”公告欄下載填寫並列印《2020年運城市普通高中特長生測試報名表》(附件2),並按報名要求報送至報考學校。

  4、報考體育類的考生,在測試期間必須購買個人人身意外保險,並經縣級以上醫院體檢,確定考生身體健康,經家長簽字同意後,方可報名參加測試。

  5、各縣(市、區)、學校要嚴格規範特長生招生測試程式,在測試入口處張貼特長生測試工作方案及考生須知、考試流程、監督電話、公示時間等。各縣(市、區)、學校要對測試全程進行錄影,錄影影片用硬碟或u盤交由紀檢部門儲存。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6、各考場成績記錄人員必須仔細核對考生每項測試成績,並認真填寫成績記錄單,嚴禁在成績記錄單上進行塗改,確需塗改,塗改人應在塗改處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各考點設5人以上特長生測試仲裁組,及時處理爭議事宜。

  7、考生可分組參加測試,每組考生測試成績記錄單為一式三份,一份由招生學校存檔,一份在各考點學校公示欄中張貼,一份裝訂成冊後由紀檢部門儲存,每測試完一項,評委或考官須當場向考生告知測試成績。特長生測試採用封閉式一次性考試,不設緩、補考。

  8、測試結束後,各縣(市、區)、學校按類別將全部考生的專業測試情況由高到低進行排名,不得並列,在規定時間內在學校公示欄進行張榜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將專業測試成績合格的學生資訊錄入資料庫,紙質版由相關責任人簽字後加蓋縣(市、區)教科局和學校公章,電子版刻錄在不可擦寫的光碟上,各一式三份報送至市教育局,同時報送特長生報名和測試情況總結一份。

  9、市教育局將根據疫情防控發展情況對特長生招生工作進行調整和疫情防控指導。

  九、特長生管理

  1、各高中學校須與錄取的特長生簽訂《特長生培養管理協議書》,協議書內容由學校制定,為特長生學習和專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2、各縣(市、區)和學校要充分發揮特長生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作用,積極參加各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相關比賽和演出活動。否則,將取消下一年度特長生招生計劃。

  3、音樂、美術、體育類特長生入學後不得轉為普通類學生。凡被錄取的特長生,必須服從學校管理,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訓練(排練)、比賽(演出)。對無故不參加訓練(排練)、比賽(演出)者,學校有權按照所簽訂協議和相關規定做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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