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遷子女報考廣州市公辦普通高中具體條件

隨遷子女報考廣州市公辦普通高中具體條件

  高中,是高階中學的簡稱,我國中學分為初級中學與高階中學,兩者同屬中等教育的範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隨遷子女報考廣州市公辦普通高中具體條件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隨遷子女報考廣州市公辦普通高中具體條件及證明材料:

  條件一、合法穩定職業

  證明材料:

  (一)考生父親或母親在我市務工的,須提供:

  1、滿連續3年的勞動合同(最近一份須在有效期內)

  2、勞動合同備案登記證明

  發證機關或稽核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備註:證明材料還需提供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及各類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

  (二)考生父親或母親在我市開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須提供:

  1、連續3年營業執照

  2、連續3年納稅證明

  發證機關或稽核單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管理部門

  條件二、合法穩定住所

  證明材料:

  (一)考生父親或母親在我市自有住房的,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房屋產權證

  2、房屋購買協議

  3、宅基地證明

  4、集資房證明

  5、拆遷協議

  發證機關或稽核單位:國土和房屋管理部門

  (二)考生父親或母親租賃住房滿連續3年的,須提供:

  1、連續3年房屋租賃協議

  2、連續3年房屋租賃協議備案登記證明

  發證機關或稽核單位:市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辦公室

  (三)考生父親或母親工作單位提供宿舍的,須提供:

  1、工作單位開具的居住滿連續3年的證明材料

  2、單位宿舍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

  發證機關或稽核單位:勞動合同工作單位、國土和房屋管理部門或市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辦公室

  條件三、社會保險

  證明材料:

  考生父親或母親社保繳費證明(累計3年以上,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發證機關或稽核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條件四、初中學籍

  證明材料:

  考生具備我市初中完整3年學籍的應屆畢業生。

  發證機關或稽核單位:教育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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