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文理學院招生指南

紹興文理學院招生指南

  紹興文理學院位於浙江省紹興市,是一所由紹興市人民政府舉辦,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普通制綜合性高等院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紹興文理學院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報名條件

  1.已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認可往屆生高中學考成績,凡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術、資訊科技的科目等級以及新高考改革後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科目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

  2.師範類: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達到3A或2A2B及以上,其餘D等及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P等及以上)。

  理工類: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達到3A及以上,或A等與B等之和為5門及以上,其餘D等及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均為P等及以上)。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透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報名考生登入紹興文理學院本科招生網(zs.usx.edu.cn)網上報名系統,根據系統提示的“報名流程”進行報名。

  3.材料上傳:申請人書面材料須以掃描件(要求JPG格式)上傳報名系統,檔案內容必須清晰。如若圖片內容模糊不清,稽核不透過,責任自負。無須紙質材料寄送。

  具體掃描材料包含如下:

  (1)身份證(正反兩面)。

  (2)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報考理由、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須考生本人在A4紙上手寫(不接受電腦列印件)。

  資格審查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以及個人陳述情況,進行評定,按各報考類別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最後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確定透過書面評審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如報名人數不足報考類別招生計劃數的5倍,則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全部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報名資格書面評審辦法:評審綜合分為百分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8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10%,個人陳述等材料10%。其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4分。

  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時間:3月3日至3月14日。

  2.學校書面評審時間:3月15日至3月19日。

  3.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3月20日至3月26日。

  透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登入個人報名系統,支付寶或微信掃碼繳費,收費標準為140元/人,完成報名。繳費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考生報考無效。繳費成功後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報名考務費概不退還。學校不接受現場繳費。

  4.綜合素質測試准考證列印時間:4月1日起,完成報名的考生可登入報名系統列印准考證。

  綜合素質測試

  測試時間、地點:

  1.測試時間:2021年4月10日-11日。

  2.測試地點:紹興文理學院。

  具體報到時間、報到地點詳見准考證。

  測試內容及形式:

  詳見學校考前釋出的綜合素質測試公告。

  成績評定: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以面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在綜合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各報考類別招生計劃數的4倍(最後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確定三位一體招生錄取入圍資格名單。合格名單在學校招生資訊網進行公示後,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志願填報與錄取原則

  志願填報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浙江省2021年高考普通類的報名和考試。志願填報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統一填報,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報“紹興文理學院”,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式。

  填報的專業志願須在報考類別相對應的招生專業範圍內,且符合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同一報考類別內的招生專業考生可以兼報,如師範1類合格考生,只要選考科目要求相符,可以同時填報師範1類中的多個師範專業,凡有不喜歡的專業,請不要選擇專業服從調劑。

  錄取規則

  1.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低於525分。

  2.綜合成績折算方法: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0%+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4分。

  3.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位次先後排序。

  4.專業投檔辦法:實行分類錄取。對同一報考類別內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招生計劃總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願”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必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必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直至滿額。

  5.錄取人數:若各報考類別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達到該類別招生計劃總數的110%(按小數點進位處理),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類別志願填報人數的85%(按小數點捨去處理)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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