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大學錄取規則

上海電力大學錄取規則

  大學從產生到至今已有上千年的歷史。起初,主要是從德國、英國等國家最早發展起來的。中國現代大學源起於西方,現代西方大學又是從歐洲中世紀大學、英國大學、德國大學再到美國大學這樣逐漸演化過來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上海電力大學錄取規則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和省級高招辦的投檔模式及相關政策來確定。

  2、我校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各專業志願間無級差分,即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專業志願填報順序錄取。

  3、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4、高考投檔成績相同情況:文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文理科合併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同分排序遵照省級招辦的同分考生排序規則執行。

  5、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願、且願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含中外合作專業)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投檔成績的高低依次調劑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填報專業錄取已滿的情況下予以退檔。

  6、對於省級招辦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的特殊政策和要求,我校遵照省級招辦政策和要求執行。

  7、在上海市秋季高考招生錄取中,上海考生的專業調劑在考生所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學校將綜合考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資訊,作為專業調劑錄取的參考材料。

  8、內蒙古專業錄取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二、學校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透過徵集志願後投檔,投檔人數按不超過公佈招生計劃的缺額數;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餘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四、在江蘇省,報考我校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須達到BB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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