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吉林省專升本招生須知
2021吉林省專升本招生須知
專升本考試是指專科層次學生進入本科層次階段學習的選拔考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吉林省專升本招生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選拔物件
2021年吉林省普通高職高專院校應屆畢業生。
二、學制模式
(一)2年制模式:針對3年制高職高專畢業生,在本科培養學校學習2年(醫學專業在本科學習3年);
(二)3年制模式:針對2年制高職高專畢業生,在本科培養學校學習3年。
三、培養學校及開設專業
2021年專升本教育共設定27所本科培養學校;開設30個2年制模式專業、25個3年制模式專業(見附件1)。
(一)培養學校
吉林農業大學、長春中醫藥大學、長春工業大學、北華大學、東北電力大學、吉林師範大學、長春師範大學、長春大學、長春工程學院、吉林工程技術師範學院、吉林工商學院、吉林警察學院、吉林化工學院、吉林醫藥學院、吉林農業科技學院、通化師範學院、白城師範學院、吉林外國語大學、吉林動畫學院、長春科技學院、長春財經學院、長春建築學院、長春光華學院、吉林建築科技學院、長春人文學院、長春電子科技學院、長春大學旅遊學院。
(二)開設專業
2年制模式專業:財務管理、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商務、法學、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漢語言文學、護理學、環境設計、會計學、機械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學、康復治療學、能源與動力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市場營銷、土木工程、物流管理、小學教育、學前教育、醫學檢驗技術、英語、藥事管理、中藥學、特殊教育、臨床醫學(醫學專業)、口腔醫學(醫學專業)、數字媒體技術。
3年制模式專業:財務管理、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商務、法學、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漢語言文學、護理學、環境設計、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學、康復治療學、食品質量與安全、市場營銷、土木工程、物流管理、小學教育、學前教育、醫學檢驗技術、英語、藥事管理、中藥學、臨床醫學(醫學專業)、口腔醫學(醫學專業)。
四、考試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1年2月5日至3月20日。
(二)報名方式:
1.普通考生報名。符合專升本報考基本條件的考生,登入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www.jilinjobs.cn:9000)報名。
2.免試退役大學生報名。符合專升本報考基本條件、在吉林省入伍、服役期間被評為優秀士兵或獲得三等功(含)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可申請免試。採取線下方式報名,學生向所在學校專升本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本人填寫《2021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教育免試申請表》(附件3),並提供入伍通知書、退伍證、優秀士兵或立功證明、喜報(進藏兵不用提交)等佐證材料(具體報名流程由所在學校負責通知)。經所在學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具備免試資格的由所在學校專升本管理部門負責網上提交,不具備免試資格的告知本人。
(三)報名要求
1.醫學類專業不允許其他類別專業考生報考。
2.非免試考生可根據所報專業培養學校設定情況,選擇填報同一專業的多個學校志願,並選擇是否服從調劑到同一專業未選的其他培養學校。
3.申請免試超過報名截止時間的,視為自動放棄免試資格。
4.考生須對本人填報的`報名資訊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報名確認提交後無法修改,因考生操作失誤及填報資訊不真實、不準確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考試
(一)考試科目(見附件2):考試科目分為外語和專業綜合。外語考試試題內容以普通高職高專非外語專業外語教學大綱為基礎。專業綜合為2門專業主幹課,考試試題內容以普通高職高專對應專業主幹課教學大綱為基礎。外語試卷滿分為100分,專業綜合試卷滿分為200分(2門專業課各佔100分)。
(二)考試時間:2021年4月18日(星期日)。外語:上午9:00—10:30;專業綜合:下午14:00—16:00。如考試時間發生變動另行通知。
六、結果公佈與錄取規則
(一)考生考試分數及錄取結果在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吉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站查詢。
(二)錄取規則
1.普通考生。外語和專業綜合分別確定最低控制線,兩項成績均達到最低控制線以上的考生,根據2021年專升本教育培養學校招生計劃情況及考生填報志願情況,按外語成績和專業綜合成績相加所得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順序錄取直至完成計劃。計劃未滿的,針對兩項成績均達到最低控制線以上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徵集一次志願,符合條件考生自願申請。徵集志願資訊將在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吉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站上釋出,考生登入(http://www.jilinjobs.cn:9000)填報徵集志願資訊。
2.退役大學生考生。根據大學生入伍相關政策,退役大學生專升本單獨錄取,外語和專業綜合分別確定最低控制線,按考生外語成績和專業綜合成績相加所得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順序錄取直至完成計劃。符合免試資格的退役大學生,根據其所學專業及培養學校計劃情況,指定相應培養學校錄取。
(三)錄取工作預計於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
(四)在培養學校2021年高考新生入學報到時間節點前,未取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收費標準
(一)報名費。按照《關於確定2001年專升本教育試點學費標準的通知》(吉教學〔2001〕3號)規定,非免試考生每人收取150元報名費。報名費由考生所在高校統一代收,3月15日前轉繳省教育考試院。具備免試資格的退役大學生不收取報名費。
(二)學費。按照專升本培養學校同年級、同專業收費標準收取。
八、證書管理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上要註明在本科學習的起止時間和“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字樣。
九、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專升本教育工作,切實提高站位,充分認清專升本教育對建立人才培養上升通道、擴大應用型人才規模的重大意義。要安排專人負責,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層層壓實責任,按照工作要求認真抓好落實,保障2021年專升本教育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專升本考試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二)要加強教學管理。各本科培養學校要加大專升本教育教學工作力度,專升本學生原則上單獨編班教學。要根據專升本學生的特點,緊密結合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要求,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培養方案須報省教育廳備案(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要不斷總結工作經驗,創新教學方法,解決存在的問題。省教育廳適時對各本科培養學校進行督導檢查,檢查情況作為下一年度確定專升本計劃的基本依據。
(三)要嚴格工作要求。各高職高專院校要做好專升本教育相關政策解讀,及時回應考生的關切,開展宣傳動員,指導考生理性報考。各相關高校要加強專升本工作管理,嚴禁以學校名義與培訓機構合作開展專升本考試培訓,對出現問題的高校列入“負面清單”,取消本科高校專升本培養學校資格,調減高職高專院校招生計劃,對有關負責人依法依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