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招生指南

內蒙古大學招生指南

  中國大學的起源是北洋大學堂,當年中國在中日甲午海戰中慘敗後,變法之聲頓起,天津中西學堂改辦為北洋大學堂,標誌著中國近代第一所大學誕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內蒙古大學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招生計劃與錄取批次、錄取要求

  (一)招生計劃

  分省來源計劃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佈,考生也可以在內蒙古大學招生網查詢。

  網址:http://zhaosheng.imu.edu.cn。

  (二)錄取批次

  1、藝術類:本科提前批錄取;

  2、國家專項、地方專項:本科提前批錄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錄取(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政策執行);

  4、高職高專:高職高專批錄取。

  (三)外語語種

  英語專業要求報考英語,俄語專業要求報考英語或俄語,日語專業要求報考英語。

  (四)外語口試要求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具有口試成績,同時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包括筆試、口試)及格(筆試和口試均達到總分的60%)。

  (五)體檢標準

  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招生

  錄取規則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一)提檔比例

  在所有省區所有錄取批次所有類別本科計劃均按不超過1:1.05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第一志願錄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我校或計劃所在省(市、自治區)再次徵集志願的考生,若第二志願或者徵集志願之後仍有個別專業未完成錄取,學校可以對剩餘專業計劃調劑使用。

  (二)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時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採取“專業志願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內蒙古自治區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錄取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採用“分數優先”的方式錄取,即在同一個學校志願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願級差。

  考生成績排序相同時,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文科綜合、外語(蒙、朝語授課考生取外語、漢考三級成績高者)、文科數學擇優錄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外語(蒙朝語授課考生取外語、漢考三級成績高者)擇優錄取。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60%與高考文化課成績×40%相加後的成績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排序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語文、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蒙古語授課)在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蒙授其他藝術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所報志願順序,按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專業志願清原則錄取。當考生成績排序相同時,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數學成績擇優錄取。

  3、滿洲里校區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排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排序相同時,依次按專業統考成績、語文、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四)運動訓練專業錄取規則

  考生在不低於文化成績180分、體育專項成績45分的基礎上,按照文化成績(摺合百分制後)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分專案按考生志願先後順序和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按綜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綜合分排序相同時,依次按體育專項成績、文化課單考中的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擇優錄取。

  (五)高水平運動隊(足球)錄取規則

  根據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要按位置劃定體育專項考試合格分數線及考生所享受的文化課優惠政策。

  1、參加我校體育專項考試的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的考生,成績確實突出者給予文化課單獨考試資格,免於參加普通高考。按照文化課單獨考試成績(摺合百分制)×30%與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相加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此類考生公示的擬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的20%。

  2、對於我校體育專項考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於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省份的情況,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的相關規定執行)。此類考生的公示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的30%。

  3、對於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確實需要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於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僅保留一個普通本科批次的生源省份,按照該生源省份的相關規定執行),錄取時按我校體育專項考試成績分位置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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