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術學院招生指南
湖北美術學院招生指南
湖北美術學院(Hubei Institute of Fine Arts ),簡稱“湖美”,是中國華中地區唯一的一所多學科門類與多學歷層次的高等美術學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湖北美術學院招生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湖北美術學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北美術學院,是我國中部地區唯一一所高等美術學府,前身是創辦於1920年的武昌美術學校,是教育部確定的30所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之一,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與其他高校聯合培養博士,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為“國內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美術學”一級學科被列為“國內一流學科建設學科”,是中國高層次藝術人才培養和人文藝術研究的全國重點美術院校。
第三條,學校是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本科辦學層次,公辦性質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隸屬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為湖北省教育廳。學校現有兩個辦學校址:藏龍島校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科技園慄廟路6號)與曇華林藝術區校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中山路374號)。
第四條,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型別主要有普通高考藝術類與文理類。畢(結)業頒證需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達到我校相關規定條件與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湖北美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質量為重,錄取擇優”的原則,注重德、智、體、美、勞的全面考核。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擬定並向領導小組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重要事項與重大事項草案;在領導小組領導下,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招委會”),負責學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項的審議。招委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執行各項招生重要事項與重大事項的決策。
第七條,招生就業處是湖北美術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具體負責國外留學生招生的有關事務。
第三章:招生物件及報名
第八條,報名物件及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專業學習的要求;
4.報考我校表演專業(服裝表演與設計)(以下簡稱“服裝表演類”)志願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於1.8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於1.65米(含平面模特)。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7.往年在我校本科招生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中出現嚴重違紀或被我校取消入學資格者。
第九條,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專業分為六類:繪畫設計類、書法類、服裝表演類、美術理論類、提前批文理類、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各類含括的具體專業及專業方向詳見後附的《湖北美術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專業(專業方向)目錄》,以下簡稱“《本科專業目錄》”)。
第十條,報考我校繪畫設計類、書法類、服裝表演類專業以及動畫(中外合作辦學)的考生,必須報名並參加由我校單獨組織的,且符合各自相應專業型別的校考,報名方式如下:
(一)網上報名:
1.武漢考點以及各省外考點(湖南、山東考點使用各自報名系統除外)
(1)各考點網報開放時間詳見後附《湖北美術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考點設定及報名考試時間安排表》(以下簡稱“時間安排表”),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系統
專用系統:點選湖北美術學院校考報名專用系統
或登入我校招生就業處官網,進入網上報名程式。推薦使用電腦網頁登入報名專用系統填報。
備用系統(暫不開放)
(3)網上報名流程、要求與繳費:
①報名流程如下:
填報考生資訊→選擇報考類別→繳納報名考試費→上傳報考所需資料(考生照片及相關證件)→等待稽核報考資料→網上確認並列印准考證。
繳費成功後請在24小時內上傳考生照片、身份證及藝術類考生證件,如因上傳報考資料不及時導致稽核未透過和不能列印准考證,責任由考生自負。
操作常見問題解決辦法可進入系統“幫助中心”查詢。
②考生本人網上填寫的報名資訊,要求填寫完整,資訊真實,內容準確。請考生認真核對報考資訊,考生網上報名資訊凡不按要求報名、誤填、錯填網報資訊、填報虛假資訊等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特別提醒:考生高考報名號、身份證號、姓名必須準確填寫,省份為考生高考所在省份,以上資訊填寫錯誤造成不能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③網上繳納報名考務費180元/每場(每場含三個考試科目),報名成功後,考生自行在網上列印《專業考試准考證》。
④請考生根據考試時間及相關內容認真確定自身報考與參加考試的條件,合理報考,繳費成功後不得退費。
(4)線上報名確認:
符合報考條件者,網上報名、繳費成功後,必須使用專門網站/手機APP客戶端進行線上報名確認,無需現場確認,具體方式如下:
需考生登入專用系統,自行登入網頁或者下載APP,憑本人身份證原件、藝術考生《高考報名表》原件等資料(詳見軟體提示或網站要求),按照要求及程式進行確認。考生按照《時間安排表》的具體時間要求,登入專用系統列印《專業考試准考證》,嚴格按照準考證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考試。
考生未線上報名確認的,將不能參加所選擇報考點的校考。
2.湖南、山東考點
(1)網報開放時間詳見各地招生考試管理部門通知;
(2)使用當地考點的網上報名系統,具體方式、流程、交驗材料、繳費標準、准考證列印方式等要求以當地考點公佈要求為準。
第十一條,報考我校美術理論類、提前批文理類專業的考生,無需參加我校校考,不用進行網上報名與繳費。
第四章:其他入學考試要求
第十二條,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全國高考)。
第十三條,各專業型別高考文化成績錄取要求均不得低於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最低文化錄取分數線。
第十四條,報考我校的考生(除報考提前批文理類考生)必須透過生源地所在省份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聯)考。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未組織書法類、服裝表演類專業統(聯)考的,只需透過我校校考即可報考。
第十五條,考生在進行全國高考院校及專業志願填報時,所填報的我校專業志願有校考專業合格要求的,必須與考生本人取得的校考合格證專業型別一致,即繪畫設計類(含動畫<中外合作辦學>)、書法類、服裝表演類三類合格證。
第十六條,報考我校美術理論類專業的考生必須透過所在高考省份美術類或書法類專業統(聯)考本科合格後,方可在填寫高考志願時填報我校該類專業。若因部分省份針對該條款有相應的招生政策限制,與我校本年度招生其他政策與規則不符,則該省份考生不符合我校該類專業報考條件。
第十七條,凡有省份對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本科層次有多條分數線的,按最高分數線執行。
第十八條,校考考試時間、地點及安排詳見《時間安排表》。各專業簡介請登入我校官網查詢。
第五章:校考及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校考各科分值為100分,共計三門考試科目(各專業類考試科目詳見後附《本科專業目錄》),總分為300分。學校將嚴格按照《湖北美術學院招生工作管理辦法》《湖北美術學院本科招生專業考試評卷工作細則》等相關要求與程式,客觀、公平、公正地實行封閉式評卷。
第二十條,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4倍的比例劃定校考合格分數線。考生請於4月15日後登入專用系統查詢校考成績,學校不另寄發專業合格證。
第二十一條,我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端網上錄取。
第二十二條,在符合本章程所有條件以及“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專業省統(聯)考與校考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下列規則進行錄取:
(一)繪畫設計類
1.優先錄取填報我校第一志願並達到我校文化投檔資格線的考生,錄取填報批次為:藝術本科提前(一)批。考生錄取成績按照校考專業成績(取考生校考最高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折算分排序,以繪畫設計類錄取計劃數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額滿為止。
2.被我校擬錄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報的專業(專業方向)志願根據折算分排序依次確定錄取專業(專業方向),按照志願優先原則,在第一專業(專業方向)志願不能滿足時按照第二專業(專業方向)志願錄取,依次類推(即志願優先原則)。最後不能確定其專業(專業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據考生填報志願的調劑意願,安排至名額未滿的專業(專業方向)進行錄取。
3.繪畫設計類折算分計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績×40%+校考專業成績×60%)×2。
(二)書法類
1.優先錄取填報我校第一志願並達到我校文化投檔資格線的考生,錄取填報批次為:藝術本科提前(一)批。錄取時根據專業志願按照折算分排序,以書法類錄取計劃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額滿為止。
2.書法類折算分計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績×60%+校考專業成績×40%)×2。
(三)服裝表演類
優先錄取填報我校第一志願並達到我校文化投檔資格線的考生,錄取填報批次為:藝術本科提前(一)批。錄取時根據專業志願按照校考服裝表演類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四)美術理論類
只錄取填報我校志願並達到我校文化投檔資格線的考生,錄取填報批次為:藝術本科提前(一)批。錄取時根據專業志願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擇優錄取。高考文化成績總分相同時,按照英語和語文相加後的成績,排序錄取。
(五)提前批文理類
1.無省專業統考與我校校考要求,只錄取填報我校志願並達到我校文化投檔資格線的考生。錄取填報批次為:提前批文理本科。
2.錄取時分文科、理科兩類,分別按照高考文科、理科文化成績分類排序,根據專業志願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成績總分相同時,按照英語和語文成績相加後排序錄取。根據專業志願優先原則分別確定錄取專業。
(六)動畫(中外合作辦學)
1.凡達到繪畫設計類錄取控制折算分數線的考生,一律按普通繪畫設計類專業錄取,即除動畫(中外合作辦學)以外的繪畫設計類專業;
2.未達到繪畫設計類錄取控制折算分數線的考生,在同時滿足以下兩項條件的基礎上,按照該專業計劃數單獨劃定該專業折算分錄取控制分數線:
(1)只錄取填報我校志願並達到我校文化投檔資格線的考生,錄取填報批次為:藝術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繪畫設計類錄取相應原則執行;
(2)專業志願為平行志願,只錄取填報“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願的考生。高考專業志願“服從志願調劑”,但未填報該專業志願的考生不能給予錄取。
第二十三條,錄取時,對進檔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按各比例折算辦法執行,並依照各專業類錄取規則,根據政審體檢情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無往屆生與應屆生限制,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單科成績限制,文理兼收,高考文化成績不分文理(提前批文理類除外)。
第二十五條,對於各種高考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依照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錄取的各類考生,經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以後,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將視各省份考生的成績情況,調節各省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收費
第二十八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新生入學後,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複查,對經複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的新生,按《湖北美術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相關條例辦理。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並組織專業測試,複查不合格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有嚴重違紀行為者,報生源地省考試院、省招生辦備案,以後均不得報考我校任何學歷層次的招生考試。
第三十條,我校錄取新生的學雜費及在校期間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現《本科專業目錄》公佈學費為2019年度收費標準,僅供參考。學校將視國家以及湖北省出臺學費調整相關檔案的情況,嚴格按照上級檔案的精神與要求進行各專業學費標準的核準與確定,學費標準將按照相應標準執行並另行通知。
第三十一條,我校繼續實施“致美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試驗計劃”,該計劃作為“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試驗計劃”專案之一,在學生遴選上注重考察學生視覺藝術表現能力、敏銳的藝術感受力以及人文藝術綜合素養,旨在培養了解多種藝術表現手段和媒介材質的運用,具備較高的視覺藝術創造力、表現力或審美理論水平的視覺藝術拔尖人才。學校將在入校後的一年級學生中進行自願報名並嚴格遴選,最終確定計劃培養物件。
第三十二條,學校與歐洲、北美洲和亞洲十多個國家以及港澳臺地區二十餘所院校簽署合作協議,開展教師講學、中青年教師訪學、藝術家駐留、學生交換留學和短期遊學、師生工作坊教學、國際展覽等活動。
第三十三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新生獎學金、湖北美術學院本科優秀習作獎、湖北美術學院優秀本科畢業作品獎、學院獎學金、北村獎學金、紅星宣紙獎學金、邵聲朗藝術獎學金、許欽松創作獎、紅T獎學金、致美獎學金、秋季採風寫生優秀作品獎等多項獎助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學校為在校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