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電子郵箱使用管理辦法

武漢大學電子郵箱使用管理辦法

  武漢大學溯源於1893年清末湖廣總督張之洞奏請清政府創辦的自強學堂,後歷經方言學堂、武昌高等師範學校、國立武昌師範大學、國立武昌大學、國立第二中山大學等時期,1928年定名國立武漢大學,是近代中國第一批國立大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武漢大學電子郵箱使用管理辦法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總則

  1、為適應武漢大學網路安全和資訊化發展需要,規範電子郵件系統使用與管理,保證其安全高效地執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規定,結合資訊中心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2、武漢大學電子郵件系統是基於學校資訊化平臺的一項基本應用系統,為全體在校師生免費提供電子郵件服務,不向社會提供服務。

  3武漢大學電子郵件系統是學校資訊化建設的重要組成系統之一,與全校資訊化平臺統一規劃、建設、執行和維護。郵箱的使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規定,嚴禁利用學校郵箱傳遞涉密資訊和不宜向社會公開的內部資訊。

  4、武漢大學電子郵件系統的日常管理由武漢大學資訊中心具體負責。

  郵箱型別

  1、武漢大學電子郵箱實行實名制方式管理。郵箱使用者分為個人使用者和單位使用者兩類,其中個人使用者為在校教職工和在校學生;單位使用者要求申請開通、專號專用、專人負責。

  2、個人郵箱使用者的開通和維護由資訊中心根據相關職能部門的權威資料,如教職工在職在崗資料、各類學生的在校在籍資料等,自動在後臺進行相關的管理和調整。個別資料不準確的使用者,可根據資訊中心提供的維護郵箱或電話進行單獨處理。

  3、單位郵箱使用者的開通透過資訊門戶線上申請或紙質申請方式皆可,手續合規經備案後由資訊中心開通。

  4、個人郵箱使用者對應的主賬號為人事號或學號,單位郵箱對應的主賬號為二級單位編碼加序號。個人郵箱和單位郵箱均可設定一個別名,別名由使用者根據個人喜好自己命名,命名規則為字母開頭的字母數字串,但不能與其它已有使用者郵箱重名。

  郵箱的使用和管理

  1、武漢大學電子郵箱是執行在網際網路上的通用郵箱,無論因公或因私使用,均必須遵守國家各種政策法規,並與使用者的真實身份相適宜。郵箱賬號僅限本人使用,禁止將本人賬號轉借他人或借用他人賬號。

  2、首次使用郵箱時應立即修改初始密碼,密碼應足夠長足夠複雜,用字母、數字及其他合法符號組合而成。同時,使用者還應定期更新密碼並妥善保管。如遺忘密碼,可透過在資訊門戶關聯個人手機號後,透過手機簡訊找回密碼;也可以透過給技術支援郵箱傳送說明郵件找回密碼。

  3、郵箱的容量具有一定的限制,使用者應儘量下載儲存重要的.郵件內容。垃圾郵件和已刪除郵件,在伺服器上一般只會儲存一週左右。使用者應正確設定和維護反垃圾郵件規則,避免忽略了被系統誤認為是垃圾郵件的正常郵件。

  4、各二級單位為開展管理業務或科研業務工作而臨時或長期開通、向社會或特定群體公佈的公共郵箱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日常收發與管理。如廢棄,應及時通知資訊中心予以登出,避免因長期缺少正常維護而被盜用或其他安全事件的發生。

  郵箱的安全管理

  1郵箱使用者對自己的郵箱密碼安全負全部責任,並對以該郵箱進行的所有活動負責。

  2、郵箱使用者有責任及時向資訊中心舉報郵箱被濫用或盜用情況,報告系統安全漏洞或其他任何不正常狀況。大量傳送垃圾郵件以及長時間不登入的使用者,將會為被系統自動鎖定。使用者需提供合法證件資訊,核驗身份並採取整改措施後方可解鎖。

  3、郵箱使用者應自覺遵守所有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學校郵箱作連鎖郵件、分發垃圾郵件或商業郵件,不得干擾網路服務,自覺維護學校郵箱的嚴肅性。

  4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學校郵箱製作、複製、釋出、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資訊: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涉密或內部敏感資料的;具有干擾、破壞或限制任何計算機軟體、硬體或其他計算機程式碼、資料的;進行商業活動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5、郵箱管理人員不得對外透露郵箱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嚴禁私開使用者郵箱,嚴禁私自查閱使用者郵件內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6資訊中心應採取技術措施對電子郵件系統所收發的各類郵件進行資料備份,除用於系統恢復外,可根據國家安全機構、公安、保密部門的要求,配合進行系統安全管理和分析問題、查詢原因、追查責任等。

  附則

  凡違反本辦法者,終止其使用郵箱的許可權,進行內部通報;觸犯相關法律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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