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自主招生須知
中國人民大學自主招生須知
中國人民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高校,教育部與北京市共建,位列國家首批“雙一流”(A類)、“211工程”、“985工程”,下面是小編分享的中國人民大學自主招生須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領導及實施機構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由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由招生就業處和相關學院(系)組織實施。
二、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報名條件
,我校人文科學試驗班、理科試驗班(資訊與數學)、理科試驗班(物理、化學與心理學)、理科試驗班(環境理工、環境經管)4個專業大類,招收自主招生的考生。
報名基本條件: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認同我校“立學為民、治學報國”的辦學宗旨;具有相應專業所需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對相關學科領域具有濃厚興趣,已有較紮實的知識積累或學術訓練,有深入或創新的見解,在相關學科競賽、徵文或創新活動中有出色表現。
三、報名程式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
網上報名必須透過教育部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完成(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不接受現場報名。
2.報名材料
(1)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時,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個人資訊,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表。
(2)個人申請: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請理由、性格特點、愛好特長、報考專業相關學習研究經歷、學習能力、未來規劃等各方面情況。由考生本人手書,不超過1500字,無固定格式要求。
(3)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如無法提供則需提交所在中學蓋章的說明)。
(4)綜合素質評價表(如無法提供則需提交所在中學蓋章的說明)。
(5)高中相關課程任課教師評價意見:所報專業相關的高中課程任課教師對考生課程學習情況的評價意見。請務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國人民大學自主招生高中相關課程教師評價意見表》。各招生專業對應的相關高中課程詳見後文《各專業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內容表》。
(6)誠信承諾書:由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學簽訂《誠信承諾書》。
(7)推薦表:中學、社會團體、專家等機構或個人實名提供的推薦材料;內容除陳述對被推薦人在相關專業領域學習、研究、社會實踐狀況的意見外,還需包括推薦人的簡介。請務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國人民大學自主招生推薦表》。推薦者須自行上傳推薦材料。推薦人姓名和與推薦理由直接相關的社會身份,我校可予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8)其他證明材料:個人獲獎證明覆印件、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的材料、考生本人原創的研究成果及發表作品等。報名系統上傳的本項材料(原件或影印件皆可)均須由考生本人簽名,非本人簽名的視同弄虛作假處理。
注:①以上(1)(2)(3)(4)(5)(6)為必須提供的材料。(1)(3)(4)(5)(6)(8)均須所在中學加蓋中學公章。以上所有材料請以照片或掃描件形式上傳,上傳材料需清晰可讀。
②所有報名材料內容應當屬實,我校將對考生取得的文章、書籍、專利等成果進行論文查重、真偽鑑定、質量評估等嚴格稽核。有關中學等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同一中學為不同考生出具的學習成績及相應年級排名,應為相同次別的考試成績和排名,各學期各科目成績應為期末考試成績。
四、選拔程式
1.初審
我校將組織專家稽核報名材料,稽核結果在報名系統初審結論中顯示,分為:“透過”、“不透過”兩類。稽核“透過”者入圍初試;“不透過”者不能參加後續考核環節。
2.初試
重點考查學科素養和學習發展潛能。人文科學試驗班各招生專業考試內容為文史哲等招生專業相關學科素養;理科試驗班(資訊與數學)考試內容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相關學科素養;理科試驗班(物理、化學與心理學)、理科試驗班(環境理工、環境經管)考試內容為物理、化學等招生專業相關學科素養。均不限於中學教學大綱。
3.人文拔尖人才加試
為發現、選拔在人文學科領域具有較高素養和極佳培養潛質的苗子,對於報考人文科學試驗班的考生,在報考的具體專業所需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方面有突出表現,或者在報考的具體專業相關領域有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作品的,經面試評委一致提名,可參加人文拔尖人才加試環節。加試無需在報名系統中申請,我校將於面試後通知獲得加試資格的考生具體考試安排,考生自願決定是否參加。加試採取面試形式,評委由人文科學試驗班相關學院院長或院長推薦的教授擔任,重點考查考生在報考專業相關領域的學術研究能力和發展潛力。
未透過加試不影響考生其他環節考核成績及資格生認定。人文拔尖人才資格生人數寧缺毋濫,最多不超過人文科學試驗班資格生總數的10%。
4.資格認定
我校根據考生初試、複試加權成績,人文拔尖人才加試考試結果,複核考試結果,認定自主招生資格生。
初試、複試成績加權公式如下:
人文科學試驗班加權成績=初試成績×30%+複試成績×70%;
理科試驗班(資訊與數學)加權成績=初試成績×80%+複試成績×20%;
理科試驗班(物理、化學與心理學)加權成績=初試成績×40%+複試成績×60%;
理科試驗班(環境理工、環境經管)加權成績=初試成績×40%+複試成績×60%。
五、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資格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條件,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參加高考並填報自主招生學校志願。
2.資格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我校在生源省(區、市)第一批次對應科類最終模擬投檔線下相應分值和所在省(區、市)一批錄取控制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的,我校將予以錄取;浙江省、上海市資格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達到生源省市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相應分值的,我校將予以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