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分制收費什麼意思

大學學分制收費什麼意思

  學分是用於計算學生學習量的一種計量單位,按學期計算,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大學學分制收費什麼意思,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大學學分制收費什麼意思

  學分制收費分成學業所繳年學費改按專業註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的教育收費制度。實行學分制收費後,對補考後仍不及格、需重新學習該門課程的學生,學校可以收取學費,但學費標準不得超過原來學習該門課程的收費標準。

  學校須按學生當年實際所修課程的學分數收取學費。學校實行在學年初按專業學年收費標準預收學費,在下學年開學時根據學生上一學年實際所修學分,按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學費結算,直至畢業時結清。

  擴充套件資料

  學分制收費的原則:

  高等學校要按照《國家計委、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通知》(計價格[2002]792號)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學校要在招生簡章中註明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在校內要透過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方式。

  將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資金的使用情況和12358價格投訴電話等內容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增強收費的透明度。收費政策變

  相關規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為規範高等學校收費行為,現就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審批程式

  一、高等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必須按規定程式報批

  高等學校改按學分制收費,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財[2005]10號)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方案,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進行稽核,並在召開聽證會的基礎上,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凡未按規定程式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高等學校不得自行改按學分制收費。

  收費標準

  二、實行學分制收費的學費不得高於按學年制收費的總額

  經批准按照學分制收費的,學生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費總額不得高於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學生當年所繳納的學費可根據選取學分所需的費用收取。改按學分制收費後,高等學校可以對補考後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學習該門課程的學生收取學費,學費標準不得超過原來學習該門課程的費用標準。嚴禁高等學校以改按學分制收費為名,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或收取其他費用。

  收費公示制度

  三、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高等學校要按照《國家計委、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通知》(計價格[2002]792號)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學校要在招生簡章中註明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在校內要透過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方式,將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資金的使用情況和12358價格投訴電話等內容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增強收費的透明度。收費政策變動時,學校要及時變更公示內容,確保公示內容合法、有效。

  監督檢查

  四、加強對高等學校收費的監督檢查

  國家對高等學校收費管理的政策規定一直是明確的,有關高等學校應不折不扣地嚴格執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高等學校收費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幫助學校完善收費管理制度,認真受理群眾對教育收費的政策諮詢和投訴舉報。對教育亂收費行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嚴肅查處,切實維護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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