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錄取規則有哪些

同濟大學錄取規則有哪些

  同濟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教育部與國家海洋局、上海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同濟大學錄取規則有哪些,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1、我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注: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2、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B(含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招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3、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同濟大學投檔要求的情況下,我校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依據考生志願和招生計劃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範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理科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注:上海市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對未滿足專業志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相應的科類或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專業;對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臺公示合格的各類招生候選人,其錄取標準以相應類別候選人認定政策為準。

  5、按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依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高校專項計劃不進行徵集志願。在徵集志願仍不足的情況下,則將剩餘計劃調劑至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6、錄取過程中,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往屆生、應屆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7、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等特殊型別招生專案,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港澳臺僑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國家相關部門規定以及我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

  8、鑑於專業培養的特殊性,提前批次康復治療學、護理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後不實行校內轉專業政策。

  9、我校本科招生體檢標準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並作為我校高考錄取工作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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