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自主招生流程

武漢大學自主招生流程

  武漢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武漢大學自主招生流程,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一、報名條件

  符合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相關科目成績優秀,在文學、歷史、哲學、國學、思想政治、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計算機等10個領域的某一領域具有鮮明學科特長和一定創新潛質的學生均可報名申請。

  二、報名及推薦

  符合報名條件的意願學生須在3月22日10:00至3月31日16:00前登入“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自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文史類學生可以且只能在文學院、歷史學院、哲學學院、國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5個學院的專業中選報1個,理工類學生可以且只能在數學與統計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化學與分子科學學院、生命科學學院、計算機學院、國家網路安全學院等6個學院的專業中選報1個;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根據其高考選考科目與我校的科目要求可以且只能在上述學院的專業中選報1個(各學院招生專業及其科目要求詳見附件一)。

  學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以下報名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1、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透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稽核蓋章)。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表徵學生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材料,包含但不限於高中階段各學科相關競賽獲得的各類證書、作品或學術成果(含封面、目錄及全部成果頁等)以及推薦材料(中學、相關社會團體或相關領域專家實名推薦)。若材料中含有已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須將論文的word版和期刊論文頁面的電子掃描件同時上傳至報名系統。

  上述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並須加蓋就讀中學公章。

  除出版書籍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報名申請材料。出版書籍原件(註明學生姓名、報名號及所報專業)請於4月4日前(以收件日郵戳為準)寄(送)達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編430072)。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相關社會團體或相關領域專家可實名向我校提供推薦材料,作為資格稽核時的參考。推薦程式為:學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推薦資訊後,報名系統向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傳送電子郵件,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按電子郵件中的要求下載推薦信模板,親筆填寫完成後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推薦須由推薦人或推薦組織負責人親自完成,填寫推薦信時須嚴格依照模板內容,全面、具體的展示被推薦學生的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組織推薦須提前按程式集體研究、公示,並加蓋組織公章。每份推薦信只能推薦1名學生,推薦人(組織)對其提供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資格稽核

  學校分學院成立以專家教授為主的資格稽核專家組並制定稽核方案,根據報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對學生的考核資格進行集體稽核,依據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和其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綜合表現,擇優確定資格稽核合格學生名單。我校將在必要時對考生申請材料中體現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支撐材料(如獲獎證書、論文、出版物、文學作品、發明專利等)的真實性和原創性進行考查核實,對公開發表的論文進行查重和質量評估,並在考核環節進行深度核查和針對性考核。

  我校將於4月底前完成資格稽核並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資格稽核合格學生名單(含免於參加筆試的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者獲得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資格。

  四、考核

  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分為筆試和麵試兩階段進行,重點考核學生在報考專業領域展現出的學科能力和創新潛質,包括學科基礎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高階思維能力(含邏輯推理能力、審辯思維能力、發散思維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等)、動手實踐能力、想象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筆試採用遠端機考的形式,時間為6月10日,筆試科目為“數學與邏輯”和“閱讀與分析”,時長共為3小時,學校將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分專業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擇優確定參加面試學生名單,名單將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公佈;面試時間為6月17日,地點在武漢大學校內,分學院進行。具體考核方案及相關要求將在考核前另行釋出。

  高中階段參加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決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決賽)、全國青少年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勵的學生,可免於參加自主招生考核筆試環節,直接獲得面試資格。(點選檢視獲獎證書樣例)

  資格稽核合格的學生和獲得面試資格的學生須按相應公示中的.要求,透過網上銀行繳納考試費用(依據湖北省物價局鄂價費[2009]331號文收取)並列印相應的准考證。

  學生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准考證(繳費後自行列印)、相關證書或作品原件,按准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核。

  五、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5%(分專業計劃見附件一)。

  2、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見附件一)和麵試成績,分專業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名單(其中弘毅學堂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入選資格人數按招生計劃數的2倍確定;其他專業入選資格人數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1.2確定),名單將於6月22日前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3、獲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學生,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自主招生志願,且投檔分數達到生源所在省批次控制線(簡稱批次線或一本線,在上海市、浙江省稱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一定分值,同時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錄取條件(如相關專業對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對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等),我校將予以錄取到其參加自主招生考核的專業學習。

  對於符合《武漢大學自主招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突出學生選拔辦法》規定條件並按其程式選拔確定的個別優秀學生,其高考分數要求最多可降低至生源所在省一本線(上海、浙江為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下20分,具體分數按公示執行。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錄取批次控制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 錄取至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等學科的個別優秀學生,若本人申請、所在學院推薦,經選拔可進入學校弘毅學堂學習(但不得更換學習學科)。

  六、有關說明

  1、報名申請資格稽核時,來自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2、透過自主招生錄取進校的學生,不得轉出錄取專業所屬學院。

  3、若發現考生有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等違紀、作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高考資格、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並通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空缺名額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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