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博士生招生指南
2022年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博士生招生指南
博士生一般指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即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簡稱博士生,是研究生學位中最高的一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博士生招生指南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博士生招生指南
一、申請人申請
(一)申請條件
1.應屆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直博專案)
申請人應為大學在校經濟、金融及相關專業(包括金融學第二學位),或有較強數學能力和一定金融學基礎的其他專業學生(2021年夏季畢業)。學習成績優異,本科前三年(或前5學期)總評成績在該校同年級本專業前10%之內(優秀生源集中的學校或院系可適當放寬要求);或者雖然成績不在前10%之內,但在其他方面有優異表現,如金融學第二學位成績優異、有突出的研究成果等,亦可申請。
具體按《清華大學2021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有關要求》和《清華大學關於2017級本科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的若干規定》進行申請。
2.碩博連讀生(原提前攻博專案)
按《關於在校碩士生碩博連讀的招生辦法》要求申請。
申請、考核及錄取按照《清華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清華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稽核”制實施辦法》執行。
3.公開招考博士生(普博專案)
符合《清華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報考條件。
(二)申請時間
直博專案申請人於8月21日-9月4日登入yz.tsinghua.edu.cn按相關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手續。
碩博連讀專案申請人於8月21日-9月4日登入yz.tsinghua.edu.cn按相關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手續。
普博專案申請人於11月1日-11月30日登入yz.tsinghua.edu.cn按相關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手續。
注:2021年博士生招生中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政治課教師、對口支援等各專項計劃博士生,全校統一安排至2020年秋季完成,因此各專項計劃考生請於8月21日-9月4日登入yz.tsinghua.edu.cn按相關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手續,紙質材料也請於2020年9月4日17:00之前寄送到達。
(三)材料提交
1.直博專案申請人將以下材料在2020年9月4日17:00前寄(送)達到: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43號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教學辦公室104(郵編:100083)(建議使用順豐速運,使用其他快遞導致材料丟失,責任自負。請之前已透過學院遴選程式的同學不必再提交紙質材料)
①申請表:請登入報名系統提交,用A4紙列印。需附成績排名證明,要求加蓋教務公章。
②個人陳述:請用不超過1500字介紹本人專業背景、從事過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等。
③兩封推薦信:兩位與申請學科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家推薦信(推薦信模板從網站下載列印),推薦信須由推薦專家密封並簽字。
④本科前5學期(或前6學期)成績單,雙學位學生同時附第二學位成績單,加蓋學校或院系教務章;
⑤中英文簡歷
以上材料(第一項到第五項)為必須提交的材料
⑥其他可以證明其能力或經歷的材料,如:
a.已發表論文或參營論文提綱。其中已發表論文提供期刊目錄、論文首頁,未發表論文提供單頁摘要。
b.相關的獲獎或資格證書影印件。
c.各類英語考試成績單影印件。(必須提供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
d.計算機水平考試成績單影印件。
所有證明材料應儘量簡明,所交材料恕不退還。若申請材料作假,或申請人有違規舞弊行為,所授予預錄取資格無效。
2.碩博連讀專案申請人將以下材料在2020年9月4日17:00前寄(送)達到: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43號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教學辦公室104(郵編:100083)。建議使用順豐速運,使用其他快遞導致材料丟失,責任自負。
(1)清華大學2021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清華研招網報名後列印);
(2)本科及碩士研究生期間學業成績單原件;
(3)在讀證明;
(4)兩封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稱為副教授(或相當職稱)或以上的專家的推薦信;
(5)個人陳述:請用不超過1500字介紹本人專業背景、從事過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等;
(6)近兩年發表的主要論文影印件(如有)。
(7)各類獲獎證書、英語四(六)級證書影印件等其他能證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如有)。
3.普博專案申請人將以下材料在2020年12月7日17:00前寄(送)達到:北京市海淀區成府路43號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教學辦公室104(郵編:100083)。建議使用順豐速運,使用其他快遞導致材料丟失,責任自負。
(1)清華大學2021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清華研招網報名後列印);
(2)本科及碩士研究生期間學業成績單原件;
(3)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影印件;
(4)兩封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稱為副教授(或相當職稱)或以上的專家的推薦信;
(5)碩士學位論文(往屆生)或論文摘要(應屆生);
(6)擬攻讀在職博士的考生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組織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7)導師、論文評閱人和論文答辯委員會對論文的評議材料(影印件),並加蓋公章(往屆生提供);
(8)個人陳述:請用不超過1500字介紹本人專業背景、從事過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等;
(9)近兩年發表的主要論文影印件(如有)。
(10)各類獲獎證書、英語四(六)級證書影印件等其他能證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如有)。
注意事項:
①申請材料請按上述清單順序編號提供,若上述申請材料不全,將不予受理;
②所交材料應儘量簡明,恕不退還;
③若發現材料造假者,或申請人有舞弊行為,即使已被錄取,也將取消錄取資格。
④碩博連讀申請人務必在“考試方式”中選擇“碩博連讀”選項,未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填報的'申請人不予按照“碩博連讀”方式錄取。
(四)材料審查與綜合考核
五道口金融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織材料審查組對全部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閱,根據綜合評價結果擇優確定參加綜合考核名單,通知申請人參加綜合考核。
材料審查流程:每份申請材料由專家逐一稽核,百分制打分,並取平均分。按照最終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招生計劃1:3到1:5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由筆試和綜合面試組成。
筆試:單獨培養專案
①《數學》,滿分100分。
②《經濟和金融》,滿分100分。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重點考查申請人在本學科攻讀博士學位的基本素養、學術能力、學術志趣等。
二、考試時間
直博生和碩博連讀生考試時間:2020年9月中下旬
普博生考試時間:2021年3月
具體資訊以後續通知為準。
三、推薦擬錄取
五道口金融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申請人的綜合考核成績為依據,並結合當年招生名額確定推薦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批准。
四、其他
招生各環節中,對考生失信行為、學術不端行為等關於不良學風實行一票否決制。
未盡事宜見《清華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後續說明。如因疫情影響,導致招生工作安排變化,具體資訊另行通知。
五、資訊查詢、申訴及聯絡方式
學校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址yz.tsinghua.edu.cn
學院招生資訊網址http://www.pbcsf.tsinghua.edu.cn/
對我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工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具名進行申訴,申訴聯絡方式:
郵寄地址: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4
聯絡電話:010-62706127,6270613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拓展:清華大學本科招生指南
第一章總則
為了進一步規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學校名稱:清華大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性質: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對取得清華大學學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本科畢業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清華大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清華大學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清華大學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決定具體招生計劃,討論決定職責範圍內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項。
清華大學本科生招生委員會負責審議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式,建立監督和協調機制,維護招生的公平公正。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工作組,負責協助招生辦公室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組織開展招生宣傳、諮詢、報考、錄取等工作。
第三章計劃與錄取
清華大學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國家政策導向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佈。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等錄取問題。
清華大學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規定堅持“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清華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清華大學根據本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各省公佈招生計劃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佈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清華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對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且符合清華大學調檔要求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對於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清華大學在調檔時,原則上承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項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只採用最高一項加分,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加分專案及分值不適用於強基計劃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自強計劃、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別招生專案。
清華大學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和專業志願進行專業錄取,分數相同的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對強基計劃及特殊型別招生認定結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清華大學在江蘇省錄取時,對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A+、A,對獲得高校農村單獨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自強計劃)、高水平藝術團等認定的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對獲得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認定的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執行江蘇省有關規定。
清華大學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當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清華大學本科統招批次同科類調檔分數線上(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為物理科目組分數線,浙江省、山東省為物理基礎類分數線)報考定向生考生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可在清華大學本科統招批次同科類調檔分數線下(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為物理科目組分數線,浙江省、山東省為物理基礎類分數線)20分之內調閱有定向生報考志願的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清華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招生任務,面向國家確定的實施區域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清華大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與軍隊聯合招收、培養“雙學籍”飛行學員。清華大學在軍隊飛行院校新生中擇優錄取學生進入“飛行學員班”學習。“飛行學員班”實行綜合評價錄取,綜合評價成績包括高考相對成績、飛行篩選成績、心理品質成績,男、女飛行學員分別排序。“飛行學員班”培養採取“3+1”模式,學生在清華大學先行學習三年後,再在軍隊飛行院校學習一年。
第四章附則
清華大學保送生、強基計劃、自強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型別和國際學生、港澳臺僑學生的招生工作,執行相應的招生簡章相關規定。
清華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準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相關規定,結合清華大學實際制定,並納入清華大學高考錄取依據。
清華大學學生學費收費標準: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專業10000元人民幣/學年,其他專業5000元人民幣/學年;住宿費收費標準:750~900元人民幣/學年。國際學生收費標準另行制定。
本章程公佈後,遇有教育部及相關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或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調整招生錄取程式的情形,清華大學相應調整相關招生錄取規定,調整後的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另行公佈。
本章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釋出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