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考核流程

2021年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考核流程

  碩士研究生,即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簡稱碩士生,人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考上了碩士,讀碩士等,正是指碩士研究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考核流程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一、招生人數

  北京校區20人,培養地點在北京;

  最終招收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申請條件

  考生須符合《北京師範大學2021年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基本要求。

  三、報名辦法

  採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與程式見《北京師範大學2021年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四、提交材料

  (一)紙質版材料

  考生須於2020年12月14日前(以寄出日期為準),按要求向教育學部研究生教務辦公室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材料目錄(註明考生姓名、報考專業領域、材料類別與詳細專案名稱)。

  (2)報名登記表(透過網上報名系統列印,列印前請按要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列印後本人須在每頁親筆簽字確認)。

  (3)在相應教育領域工作年限的證明原件。如現單位工作時間不滿5年,須同時提交前工作單位的證明。具體要求如下:

  高等學校(含本專科)的中層和高層管理人員,需提供組織或人事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原件(註明入職年月、職稱、職務、行政級別等內容;負責人簽字,蓋組織或人事部門公章);

  高中(含中職中專)的中層和高層管理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原件(註明入職年月、職稱、職務等內容;單位負責人簽字、蓋公章);

  初中、小學和幼兒園的高層管理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原件(註明入職年月、職稱、職務等內容;單位負責人簽字、蓋公章)。

  (4)碩士學位證書影印件(在境外獲得的碩士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畢業證書影印件(單證專業學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不必提供),及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由考生攻讀碩士學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養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也可從本人檔案管理部門影印並加蓋其公章)。

  (5)外語水平成績證明覆印件,如沒有則不提供。

  (6)兩份與所報學科相關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書(在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後請專家填寫)。

  (7)個人自述(在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後填寫,內容需包含學習工作經歷、參與科研或教改專案簡介、參與學術交流活動等)。

  (8)研究計劃書(包括研究問題、文獻綜述、理論基礎、研究思路與框架等內容,不少於5000字)。

  (9)碩士學位論文(境外取得碩士學位且無碩士學位論文的,可提供成績單和一篇代表性課程論文)。

  (10)科研能力與成果證明材料:提交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公開發表的期刊論文全文,或以第一作者或獨立作者身份出版過的專著/編著/譯著(僅需提供書籍的封面、版權頁和目錄);最多3項,如沒有則不提供。

  (11)實踐能力與成就證明材料:提交教育管理工作相關案例報告(須加蓋單位公章)、獲獎證書等;最多3項,如沒有則不提供。

  提示:

  ①以上書面材料請按序號順序排列,無需裝訂成冊;

  ②書面材料一經提交,不予退換、退還;

  ③提供不實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錄取資格。

  (二)電子版材料

  考生須於2020年12月10日報名截止前,以壓縮包方式在博士報名系統提交以下材料電子版(PDF檔案),電子版材料內容須與書面材料一致。

  (1)個人自述;

  (2)研究計劃書;

  (3)碩士學位論文;

  (4)科研能力與成果證明材料;

  (5)實踐能力與成就證明材料。

  五、申請-考核程式

  (一)報考資格稽核

  組織專家委員會依據招生簡章要求,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稽核。報考資格稽核透過者方可進入初審選拔環節。

  (二)初審選拔

  成立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的不少於5人的初審專家組,負責相關資料評審事宜。

  初審成績滿分值為100分。初審專家組根據考生所提交的資料進行評審,評審內容包含:研究計劃書、碩士學位論文、科研能力與成果、實踐能力與成就、綜合素質。

  初審專家組根據以上評審內容,獨立打分,以平均分計為考生的初審成績。初審成績低於60分的考生不能參加專業知識考核。根據初審成績排序,並按1:3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專業知識考核名單。

  專業知識考核名單將於2021年3月中下旬在教育學部網站上公佈。

  (三)專業知識考核

  專業知識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語水平,對專業基本理論的.掌握程度,對教育現象、教育實踐以及教育熱點問題的分析和解決能力。

  考核方式為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為180分鐘。考試將於2021年4月上旬左右進行,具體時間在專業知識考核公佈名單中通知。

  考試科目如下:

  (四)複試考核 專業知識考核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進入複試考核。在透過專業知識考核人數充足的情況下,按不低於1: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複試考核名單。複試考核名單將於2021年4月中旬在教育學部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

  複試考核將於2021年4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在複試考核公示名單中通知。

  複試考核專家組由相關學科領域至少5位專家組成,稽核方式為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重點考察考生科研經驗及科研能力、實踐經驗及實踐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術潛力、綜合素質等。

  複試考核專家根據考核專案要求和考生表現予以評分。各考生的複試考核成績,為每位專家所評定分數加總後的平均分。複試考核成績低於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複試考核成績於複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教育學部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六、錄取

  考生的最終總成績為複試考核成績。將依據考生最終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審批後由學校統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內考生如果對各考核環節有疑問,可向教育學部提出申訴,由教育學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調查處理。考生如果對教育學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處理結果仍有異議,可進一步向學校招生工作小組提出申訴。

  八、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範大學英東教育樓253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875

  聯絡電話:010-5880409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人: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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