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師範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東北師範大學自主招生條件
東北師範大學(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簡稱東北師大,位於北國春城—長春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高校,由教育部與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東北師範大學自主招生條件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報名條件
符合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並且高中階段在中國科協舉辦的五項學科競賽(數學—中國數學會主辦,物理—中國物理學會主辦,化學—中國化學會主辦,生物學—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資訊學—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中獲得全國聯賽省級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三等獎及以上。
報名及考試確認
(一)報名
3月29日—4月19日,考生登入陽光高考“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進行報名,同時上傳提交個人手寫自薦信、學習成績、獎項證書材料、自主招生申請表(須經所在中學校長簽字並明確註明“經嚴格稽核並充分公示無異議”內容,加蓋中學公章)等。請考生嚴格按照報名條件上傳提交符合要求的獎項證書材料(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每個考生僅限上傳一項。
所有申請自主招生的考生名單、考生提交的成績以及反映其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獎項證書等)均須經中學稽核並在學校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二)考試確認
5月6日—14日,考生登入報名系統檢視初審結果、進行考試確認。
5月17日—24日,考試確認成功的考生登入報名系統繳納報考費。對於未按時完成考試確認或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繳費成功後,報考費一律不予退還。
6月的4日—13日,考試確認和繳費成功的考生登入報名系統列印准考證。
選拔程式
選拔程式分為初審、考試兩個環節。
(一)初審
4月20日—5月5日,我校將成立自主招生稽核專家組根據考生的報名材料所體現出的綜合素質(包括考生個人陳述、學業表現、思想品德與社會實踐等)、學科素質(包括考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學科競賽獲獎情況、發展規劃等)進行初審。考生必須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初審合格名單及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名稱、內容等將在我校本科招生資訊網進行公示,初審合格名單將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二)考試
考試時間:6月15日—16日(具體考試時間以我校安排為準,詳見准考證)。
考試內容:學科測試和體育測試。學科測試採用面試形式,主要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考察學生的學科知識、邏輯思維、創新潛質和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體育測試包括50米跑、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
考生必須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參加考試。
選拔錄取
(一)合格名單及優惠條件
1、根據自主招生考試成績,結合招生計劃情況,綜合確定合格分數線;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為合格考生。
2、高考錄取優惠分數條件: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績總分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25分;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AB及以上。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填報專業及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要求。
(二)入選考生
6月22日前,我校將自主招生考試合格名單和高考錄取優惠分數條件在我校本科招生資訊網進行公示,並按教育部規定在陽光高考平臺上報稽核和公示。經稽核透過和各級公示合格的考生為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考生。
(三)高考志願
入選考生必須在高考所在省份自主招生相應批次第一院校志願填報我校,專業志願必須填報自主招生專業組所含專業(見表1);建議服從專業調劑,以增加錄取機會。
(四)高考錄取
1、對於高考志願填報符合要求、高考體檢符合國家規定要求、高考成績總分達到錄取優惠分數條件的入選考生,我校按高考實考分數(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上海市和浙江省按照考生位次排序)以及專業志願順序由先至後原則,結合各專業招生計劃情況,在自主招生專業組所含專業範圍內(見表1)為考生安排錄取專業;專業志願分數級差以我校本科招生章程規定為準。同一專業錄取時,若等效分(實考分減去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相同,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若實考分相同,優先錄取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政策性加分相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
2、對於高考志願填報不符合要求、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要求、高考成績未達到規定要求、所報專業錄取額滿並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其他
(一)自主招生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二)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全程錄影,專家名單和麵試順序隨機確定,實行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三級資訊公開。
(三)在我校體育測試期間,考生須自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考試過程中出現意外傷害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學生,我校將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自主招生相應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高考相應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入學後發現的取消其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五)我校未委託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型別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