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學轉專業時間

湖南科技大學轉專業時間

  湖南科技大學(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坐落於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建高校。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湖南科技大學轉專業時間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湖南科技大學轉專業時間

  學生轉專業每學期集中辦理一次。

  轉專業的條件

  一、學生入學後,一般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如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校內轉專業:

  (一)學生入學後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學生確有某種特長,經考核證實轉專業之後有利於發揮其特長者。

  (三)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者。

  (四)學校根據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和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適當調整,並允許符合條件的學生轉入該專業。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轉專業申請:

  (一)入學不滿一學期者;

  (二)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者;

  (三)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者;

  (四)在校期間已有一次轉專業記錄者;

  (五)由外校轉學進入我校就讀者;

  (六)跨大類轉專業者(文、理科之間不能互轉,音、體、美專業之間及音、體、美專業與文、理科專業之間不能互轉);

  (七)尚有公共基礎課、轉入專業必修的專業基礎課不及格者;

  (八)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平均學分績點低於2.7者;

  (九)在校期間有違紀等行為而受處分者;

  (十)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應予以退學者;

  (十一)無正當理由者及其他不符合學校轉專業規定者。

  轉專業具體程式如下:

  (一)每學期第16周,教務處向各學院下發《湖南科技大學轉專業學生人數限額表》,學院在稽核時不得超過規定的轉出、轉入限額人數。

  (二)學生於第17周填寫《湖南科技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審批表》,經財務部門、轉出學院稽核後,交轉入學院教務辦公室。

  (三)轉入學院可根據需要於第18周組織專業水平測試,根據測試成績確定轉入學生名單,簽署意見後統一將審批表交教務處。

  (四)教務處於每學期第1周稽核轉專業學生材料,經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會籤後,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

  (五)教務處於每學期第2周將審批透過的`學生名單通知各相關單位和教學院,學生憑轉專業審批表到轉出、轉入學院辦理相關手續,並於第2周到轉入專業報到學習。

  管理與課程學分認定

  一、在轉專業手續辦理過程中,學生必須遵守校紀校規,在原班級參加學習,無故曠課、曠考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將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二、學生轉專業後必須修滿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學分,其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嚴格按照轉入專業的要求稽核。

  三、如轉出轉入專業課程差異較大,已修課程相差超過15個學分,須編入轉入專業的下一年級學習。

  四、學生轉入新專業後兩週內,應當完成學分認定工作,認定辦法如下:

  (一)轉出轉入專業課程名稱相同且轉出專業課程學分大於或等於轉入專業課程學分時,由教務管理系統自動認定學分。

  (二)轉出轉入專業課程名稱相近的,經本人申請、開課單位稽核並簽署意見後,由轉入學院彙總,報教務處審批後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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