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轉專業需要什麼條件

中山大學轉專業需要什麼條件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營造利於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使學生有更大的學習發展空間,同時加強學校的教學管理秩序,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後更能發揮其專長者,可允許其轉專業。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中山大學轉專業需要的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轉專業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政治表現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紀守法,勤學敬業,富有上進心,身體健康。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3)必修課、專業選修課的平均學分績點數達到2.0或以上。

  (4)從未轉過專業。

  受理程式:

  (1)4月上旬,各學院(系)填寫教務處統一印發的“院系接受轉專業學生計劃表”。同時,各學院(系)應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規定對申請轉入學生的考核方式、程式等,並連同計劃表上報教務處。

  (2)4月中旬,教務處對各學院(系)接受轉專業計劃名額進行審理彙總,報主管校長審批同意後,向全校學生公佈各專業的計劃名額及稽核程式。各學院(系)應安排時間由負責此項工作的教師回答有關學生的諮詢,併到教務處領取“中山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

  (3)5月上旬,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到所在學院(系)辦公室領取“中山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按表格規定填寫並交回所在學院(系)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4)5月20日前,各學院(系)對所有申請轉專業材料進行稽核並將審批結果轉送學生申請轉入的.專業所在學院(系)。

  (5)5月底前,各學院(系)遵照公佈的“轉入規則”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全面稽核,並將接受學生名單與稽核結果填入教務處統一印發的“轉專業學生資格稽核彙總表”,報教務處。凡需要對學生進行面試的學院(系),應提前安排好面試的時間、地點。

  (6)6月上旬,教務處對轉專業學生資格稽核、彙總後,報主管教學校長審批。並向全校公佈轉專業學生初入選名單。

  (7)學期期末考試後一週內,各學院(系)按照第一條要求對學生進行操行、學分績點稽核後,將不符合轉專業要求的學生報教務處。由教務處稽核後公佈轉專業學生的正式名單。各學院(系)教務員收到名單後,做好學生學籍材料的轉出或接受準備工作。

  (8)新學年第一學期第一週內,由各學院(系)到教務處統一辦理新轉入學生的學籍、學生證、註冊等事宜。

  (9)各學院(系)的轉系、轉專業工作須按上述程式安排。在規定時間之外,不辦理轉系、轉專業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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