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安市初中求學指南

臨安市初中求學指南

  初中求學指南是針對進行初中的學生學習而提供指導性的資料。那麼,初中求學指南您都瞭解清楚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臨安市初中求學指南,歡迎大家分享。

  一、臨安市錦城第一初級中學

  臨安市錦城第一初級中學,是一所歷史悠久底蘊深厚的百年老校,原校區在城中街156號,2011年8月搬入新校區(石鏡街58號)。學校佔地面積22畝,建築面積11000㎡,是一所精緻的花園式學校。

  臨安市錦城第一初級中學位於臨安市錦城街道石鏡街58號,是一所公辦學校,設有初中部,創辦於2011年,建築面積為11000㎡;屬於寄宿制度學校,飲食方面學校有飯堂;招生條件需要符合本區戶籍、本區居住登記、應屆小學畢業生。

  二、臨安市於潛第二初級中學

  於潛第二初級中學,位於浙江省臨安市於潛鎮觀山村。有著一流的硬體設施和一支奮發圖強的教師隊伍。

  臨安市於潛第二初級中學位於臨安市於潛鎮觀山村鳳凰山一號,是一所公辦學校,設有初中部,創辦於2009年,建築面積為41530㎡;屬於走讀制度學校,飲食方面學校有飯堂,目前在校學生人數有1521人,配套教師人數有132名,學校師生比為1:11;招生條件需要符合本區戶籍、本區居住登記、應屆小學畢業生,往年招生人數大約400人。

  看完了上面的資料我們在說下兩校的區別吧。

  兩所初中在距離上比較接近,又同樣屬於普通公辦初中,因此常常被拿來比較。公辦初中學費全免,其餘費用公開明瞭,師資雄厚,教學有經驗,多年來沉澱了一大批負責任、加工能力強的好老師。但與此同時生源殘差不齊,公辦初中良好的班風學風就很好的帶動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競爭性,讓學生彼此互爭互助。

  臨安市錦城第一初級中學和臨安市於潛第二初級中學在課程設定和使用教材方面由國家制定,相差不大,但每個學校的老師都會有自己教學風格,這點區別還是比較大的。小編覺得,對於孩子來說需要學習的不僅是提供知識,更重要的是掌握學習的能力,無論哪所學校,能有收穫才是最實在的。不知各位美爸美媽們看完了之後想讓孩子去哪一所學校呢?

  擴充套件資料:

  一、招生物件

  (一)以下適齡兒童少年,可以在本區申請就讀小學、初中:

  1.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

  3.符合上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檔案規定的軍人子女、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本區的迴歸和引進浙商子女、港澳臺籍和外國籍兒童少年。

  (二)上述兒童少年入學應同時滿足:

  小學(含一貫制學校小學部,下同):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週歲的兒童,或經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緩學的兒童。

  初中(含一貫制學校初中部,下同):小學應屆畢業學生。

  二、招生範圍

  1.堅持就近入學原則。公辦小學按學區招生,公辦初中按小學對口直升招生。

  2.民辦學校在審批地範圍內招生。由臨安區教育局批設的民辦學校在臨安區範圍內招生,未招足的民辦學校可繼續在本區內補招一次。杭州市教育局批設的民辦學校應先在學校所在區範圍內招生,所在區範圍內招不滿的,向市教育局申請並經同意,可在市域範圍內補招一次。

  3.民辦學校或其投資主體與當地政府(含功能區管委會)原訂有書面協議,約定由民辦學校負責承接的生源,在協議有效期內,相關生源按協議約定錄取,不得選擇生源。民辦學校履行協議招生均須經市教育局同意,具體招生報名和錄取工作由區教育局組織。

  三、報名方法

  1.符合小學、初中入學條件(以下簡稱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家長)分別透過“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統”入學報名,公辦民辦學校入學報名同步進行。任何學校不得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透過預約、資訊登記等各種方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2.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家長)在網上報名時,應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中選報一類。其中,選報民辦學校者限報1所。報名時間截止後,報名資訊不能更改。

  3.具有杭州市戶籍、現在我區民辦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可自主選擇在我區或戶籍所在區、縣(市)報名升學。若在我區選報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選報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的,則按我區招生規則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4.符合條件的臨安籍進城務工和創業人員子女申請錦城、錦北、玲瓏、錦南、青山湖等街道就學的,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其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當年8月底前已在相應街道實際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取得市場監管部門的營業執照,並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一年及以上的,可在相應街道居住地申請入學。(於潛鎮、昌化鎮參照執行)。

  5.報名的兒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讀條件由區教育局組織相關教育輔導站(錦城中心學校)、學校稽核確定,選報民辦學校者應在報名開始前已符合就讀條件。

  四、錄取辦法

  (一)免試入學

  1.公辦學校錄取。符合本校就讀條件且完成入學報名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根據其戶籍、父母戶籍和家庭住房等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排序錄取。

  2.民辦學校錄取。如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其招生計劃數,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電腦隨機派位有公證機構參與,全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派位結果公平公正。如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民辦學校一次性全部錄取。

  審批地範圍內未招足的民辦學校剩餘招生計劃均納入補招。除已被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和民辦學校等錄取的學生外,其他符合就讀條件的兒童少年均可在可補招報名的民辦學校中選報一所。補招錄取仍按上述方式進行。

  每次錄取結束後,由區教育局在三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佈民辦學校錄取結果和錄取學生名單。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學校錄取。

  民辦學校舉辦者和在民辦學校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該校工作的在職教工,其子女選報該民辦學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該民辦學校可追加計劃錄取;選報同一民辦學校的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請組合繫結參加電腦派位,如派位錄取的,相應追加計劃錄取。上述追加計劃錄取均需經區教育局批准並報杭州市教育局備案。

  (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

  民辦學校錄取與公辦學校第一批錄取同步實施。公辦學校第一批錄取時,應在選報公辦學校的兒童少年(不包括直接選報或補報民辦學校者,下同)中,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排序。其中,公辦小學第一批,錄取兒童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學校學區內的兒童。公辦初中第一批,按對口小學招生的學校,錄取對口小學畢業且學生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並均在對口小學學區內的學生。

  第一批招生錄取階段(含民辦學校錄取和公辦學校第一批錄取)未被錄取的兒童少年,均納入公辦學校的第二批錄取程式。區教育局組織相關教育輔導站(錦城中心學校)、學校根據兒童少年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等情況,按“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分類排序,其中選報民辦學校及補報民辦學校的,按“同類排序靠後”的原則,排在直接報公辦學校的同類別兒童少年之後。

  (三)一貫制學校小升初校內直升

  已實施小學初中九年一貫制辦學(以下簡稱一貫制辦學)的學校,其小學部六年級學生應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後剩餘的招生計劃按初中學校招生錄取規則執行。

  未實施一貫制辦學的學校,申請一貫制辦學,應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從批准當年招收的小學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並應在小學招生報名時向家長公佈。

  校內直升應由學生(家長)自主報名,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其初中部招生計劃數大於校內直升錄取人數的,直升後剩餘的招生計劃按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錄取規則執行。

  (四)嚴格實施均衡編班

  學校應嚴格落實均衡編班,合理均衡配備師資,不得將骨幹教師、社會認可度高的教師集中配置到一個或幾個班級,確保各班級任課教師團隊構成基本均衡;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創新班等不同型別的班級,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和編班。學校的編班方案要提前報各教育輔導站(錦城中心學校)稽核,並報區教育局備案。開學前後,對學校均衡編班情況進行檢查,並納入當年教育工作業績考核。

  (五)試行“長幼隨學”服務

  本著“自願申請、公開公平、就便安排”原則,積極試行義務教育“長幼隨學”人性化服務舉措。在符合入學條件和學位資源允許前提下,允許在非學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轉入現戶籍地址所在學區公辦學校,實現“長幼隨學”。允許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轉入公辦學校“長幼隨學”;民辦學校原則上不得以“長幼隨學”為名轉入學生;如果民辦學校出現學位空額時,可安排“長幼隨學”轉入學生,但須透過公開報名、電腦派位確定轉入學生。具體實施細則由各教育輔導站(錦城中心學校)結合實際制定並報區教育局備案。

  五、轉公學校招生

  根據省、市規範治理“公參民”學校專項行動有關規定,“公參民”學校今年轉為公辦學校的,仍按原方式招生、錄取,招生範圍、報名及錄取等與今年民辦學校招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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