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雲南昆明市中考體育統考時間安排
2021雲南昆明市中考體育統考時間安排
體育中考是透過統一測試的形式對應屆初中畢業生作出體質評價的統一測評模式,即透過測運動成績和測現階段身高、肺活量、體重所得的指數來進行體質評價。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雲南昆明市中考體育統考時間安排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2021雲南昆明市中考體育統考時間安排
2021雲南昆明市中考體育統考時間:4月9日-4月10日
拓展:雲南省初中學生體育考試各專案測試方法
(一)1分鐘跳繩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協調性、靈敏性、下肢肌肉爆發力。
2.測試方法:雙腳跳。將繩對摺,兩手各握繩柄一端,將繩子放置於身後地面上,兩臂位於體側屈肘揮動搖繩。繩子運動一週還原至啟動處為1次(從腳掌和地面之間搖過為1次)。跳繩時,要把繩搖直,腳的動作方法應為雙腳均用前腳掌過渡到全腳掌著地,落地時稍有屈膝緩衝動作。測試過程中若跳繩絆腳,該次不計數,應繼續進行。以1分鐘計時結束所跳的次數作為最終成績。每人測試1次。
3.場地器材:平整、乾淨場地,計數器,計時鐘,發令哨,各種長度的跳繩若干條。
4.分值:七年級滿分3分,八年級滿分4分,九年級滿分4分。
(二)50米跑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的位移速度。
2.測試方法:起跑姿勢不限。計時員見到起跑訊號開表,當考生的軀幹到達終點線後沿垂直面的瞬間停表,以1/10秒為單位記錄成績。測試過程中,採用分道跑,不允許穿釘鞋。每人測試1次,出現起跑犯規允許有1次補測機會,若2次起跑均犯規,成績計為零分。
3.場地器材:50米跑道6~8條、秒錶、發令槍、煙屏、道次牌、號碼布。
4.分值:七年級滿分1.5分,八年級滿分2分,九年級滿分2分。
(三)15米×4往返跑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速度、靈敏及身體協調能力。
2.測試方法:考生聽到開始口令後從標誌杆1出發,直線跑步到標誌杆2後返回,到標誌杆1後繼續跑步到標誌杆2,並再次返回標誌杆1,測試結束。從指令下達開始計時,2次往返到達標誌杆1處計時結束,以1/10秒為單位記錄成績。考生到達兩端標誌杆處時,須有一隻腳踩跑道端線才可往返。跑步過程中,不允許穿釘鞋,不準搶跑和串道。每人測試2次,取最佳成績。
3.場地器材:15米直線跑道若干條,在跑道的兩端線外30釐米處各豎1根標誌杆。秒錶若干塊。
4.分值:七年級滿分1.5分,八年級滿分3分,九年級滿分3分。
(四)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有氧耐力。
2.測試方法:考生站在起點線後,起跑姿勢採用站立式起跑,聽到發令後快速跑至終點,當考生的軀幹到達終點線後沿垂直面的瞬間停表。不分道測試,以完成的時間作為最終成績。分組人數不得超過20名。跑步過程中,不允許穿釘鞋。每人測試1次。
3.場地器材:200米或400米跑道、秒錶、發令槍、煙屏、號碼布。
4.分值:七年級滿分6分,八年級滿分12分,九年級滿分12分。
(五)引體向上(男)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上肢肌肉力量和腰腹肌力量的發展水平。
2.測試方法:考生垂直雙手正握槓,兩臂伸直,待身體平穩後,兩臂同時用力開始引體,引體向上至下頜過槓。然後伸臂呈懸垂,記錄連續引體下頜過槓的次數(引體時下頜不過槓面上沿不計數)。
3.場地器材:高單槓或高橫槓,體操墊。
4.分值:七年級滿分2分,八年級滿分4分,九年級滿分4分。
(六)1分鐘仰臥起坐(女)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核心力量、腹肌耐力。
2.測試方法:考生全身仰臥於墊上,兩腿稍分開,屈膝呈90度角左右,雙手貼耳,另一同伴壓住其踝關節,以固定考生下肢。考生起坐時兩肘觸及或超過雙膝為完成1次。仰臥時兩肩胛必須觸墊。測試人員發出“開始”口令的同時開表計時,記錄1分鐘內完成的次數。1分鐘到時,考生雖已坐起但肘關節未達到雙膝者不計該次數,精確到個位數。
如發現考生借用肘部撐墊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該次不計數。考生雙手貼耳,兩手分開完成仰臥起坐不記次數。考生雙肩胛部要著地,不著地該次不記次數。考生起坐後必須雙肘觸及或超過膝蓋為完成仰臥起坐,不得低於膝蓋,否則不記次數。
3.場地器材:墊子若干塊(或代用品),計時鐘。
4.分值:七年級滿分2分,八年級滿分4分,九年級滿分4分。
(七)坐位體前屈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在靜止狀態下的軀幹、腰部及髖關節等關節可能達到的活動幅度,肌肉的伸展性、彈性及身體柔韌素質發展水平。
2.測試方法:考生平坐兩腿伸直,兩腳掌平蹬測試縱板,兩腳跟分開不超過10釐米,上體前屈,兩臂伸直向前,用兩手中指尖同時推動遊標,直到雙臂不能再向前伸肘為止。測試計腳蹬縱板內沿平面為0點,向後為負值,向前為正值。身體向前屈,兩臂向前緩慢推動遊標時,兩腿不能彎曲,必須是雙手中指指尖推動遊標,否則測試成績無效。記錄時以釐米為單位,保留一位小數。每人測試2次,取最佳成績。
3.場地器材:坐位體前屈測試儀。
4.分值:七年級滿分2分,八年級滿分4分,九年級滿分4分。
(八)200米游泳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心肺能力和游泳技能水平。
2.測試方法:當考生聽到主裁判發出“各就位、哨音”的訊號後開遊(不限泳姿),計時器隨哨音開始計時。當考生到達50米時一手或一腳須觸及池壁後再返回遊至起、終點;到達200米時,考生手須再觸及起點、終點池壁,終點裁判報送考生所在泳道及最終成績,直至最後一名考生在有效時間內到達終點;兩名成績記錄裁判分別根據終點裁判報送的結果在成績記錄單上做好成績記錄。
全體考生均使用在水中站立的方式開始游泳(不可跳水)。考生在游泳過程中,若遇抽筋或體力不支等意外情況,應立即呼叫,專案主裁判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考生是否進行重測。測試過程中,如遇考生出發時搶遊、越道影響他人、游到50米處手或腳未觸及池壁、返回游到起(終)點時手或腳未觸及池壁、遊的過程中手抓分道浮標線、中途站立休息後再遊等,均判犯規。測試過程中,若考生被判犯規,由主裁判安排重測1次;若重測犯規,成績計為零分。
3.場地器材:計時鐘,長50米、寬不少於15米的游泳池(道寬至少2.5米),200米游泳起點、終點以及各分道有明確標誌。
4.分值:七年級滿分2分,八年級滿分4分,九年級滿分4分。
(九)立定跳遠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下肢肌肉爆發力及身體協調能力的發展水平。
2.測試方法:考生在起跳線後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丈量起跳線後沿至最近著地點後沿之間的垂直距離。起跳點與沙坑地面應在同一水平面上。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能墊步或有連續動作。測試過程中不允許穿釘鞋。每人測試2次,取最佳成績。若考生2次測試均犯規,成績計為零分。
3.場地器材:平坦土地或沙坑、跳墊、量尺,或立定跳遠測試儀。
4.分值:七年級滿分2分,八年級滿分4分,九年級滿分4分。
(十)投擲實心球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的上肢爆發力及上下肢協呼叫力能力。
2.測試方法:考生站在投擲線後投擲,身體正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後仰,原地雙手同時發力向前投擲,投擲過程中軀幹不能側向,不能單手投擲。每人測試2次,取最佳成績。考生2次犯規,可補測1次。若考生3次測試均犯規,成績計為零分。
3.場地器材:畫有投擲線的平整地面(按分值的刻度畫出),重量2000克的實心球。
4.分值:七年級滿分2分,八年級滿分4分,九年級滿分4分。
(十一)100米跑
1.測試目的:測試學生的位移速度。
2.測試方法:起跑姿勢不限。計時員見到起跑訊號開表,當考生的軀幹到達終點線後沿垂直面的瞬間停表,以1/10秒為單位記錄成績。測試過程中,採用分道跑,不允許穿釘鞋;每人測試1次,出現起跑犯規允許有1次補測機會,若2次起跑均犯規,成績計為零分。
3.場地器材:100米跑道6~8條、秒錶、發令槍、煙屏、道次牌、號碼布。
4.分值:七年級滿分2分,八年級滿分4分,九年級滿分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