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2021年本科生外語類保送生招生指南

廈門大學2021年本科生外語類保送生招生指南

  廈門大學由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於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國內最早招收研究生的大學之一,是首個在海外建設獨立校園的大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廈門大學2021年本科生外語類保送生招生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物件與條件

  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就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績優秀、熱愛外語類專業,經就讀中學推薦,具有2021年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1.外語類保送生招生計劃數如下表。

  2.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進行微調,擇優錄取。

  三、申請辦法

  1.網上報名:請考生於2020年12月21日-12月28日17:00前登入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填寫報名資訊、上傳材料並確認志願,生成的報名表列印並按要求籤字、蓋章後須重新上傳,確認報考。

  2.上傳材料:考生根據報名系統提示上傳報名材料掃描件,上傳的報名材料掃描件包括:

  ①填寫完整並經中學填寫相關意見、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的《廈門大學2021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表》;

  ②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無身份證者使使用者口簿影印件);

  ③高中階段學籍卡影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稽核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含高中階段各學年學習成績及在年級位次,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新課程實驗省區應提供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

  ④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影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稽核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

  ⑤個人申請陳述(由學生本人親筆書寫並簽名)。

  四、稽核與考試

  1.資格稽核:我校對申請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稽核(對材料不全者不予稽核),於12月31日左右確定透過稽核准予考試名單,考生可透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稽核結果。

  2.考試費:170元/人(閩價費[2015]267號)。採用網上支付方式,具體交納日期和辦法將在公佈准予考試名單時在廈門大學考試中心(網址:http://kszx.xmu.edu.cn)告知,逾期未交,不再補辦,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考試:

  (1)考試方式:含筆試、面試,均為線上考試。

  (2)考試時間:2021年1月9日、10日(考前除錯準備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和其他相關資訊將公佈在廈門大學考試中心、外文學院網站,網址:http://kszx.xmu.edu.cn、https://cflc.xmu.edu.cn,請考生密切關注有關動態資訊,以免貽誤。凡未在指定時間內按要求辦理相關事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3)考試科目:

  ①筆試

  語數綜合(包括語言文字理解應用、數學知識等),考試時長60分鐘,滿分100分,佔錄取成績20%;

  英語(包括閱讀理解、英漢互譯、作文),考試時長90分鐘,滿分100分,佔錄取成績40%;

  ②面試

  英語(包括朗讀、即時問答),考試時長15分鐘,滿分100分,佔錄取成績40%。

  五、錄取辦法

  1.我校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後,確定保送生擬錄人選。我校將根據筆試和麵試成績以及按規定的比例折算的綜合成績分別劃定合格線,成績不合格者(含筆試或面試其中任一項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2.擬錄人選須在我校招生辦網頁和學生所在中學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

  3.我校將盡快向擬錄取的保送生寄發預錄取通知書。經學生確認後,由我校招生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稽核、教育部備案,並在上述教育部門的招生網站進行公示。不具備教育部規定的保送資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4.擬錄取保送生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核准、辦理錄取手續後,由我校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通知書將與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同步發放。

  六、監督

  1.廈門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外語類保送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2.推薦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規範程式進行推薦和公示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我校將連續三年取消推薦中學的推薦資格。

  3.保送資格生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須真實、完整、準確。凡發現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隨即取消保送生錄取資格,並追究學生及相關單位、人員的責任。

  4.我校招收保送生考試屬國家教育考試,凡在考試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

  5.獲我校保送錄取資格的學生,在確認就讀我校後,須守誠信,不違約,維護個人及所在中學的信譽和我校保送錄取工作的秩序。如出現因個人變更志願等違約行為而對錄取產生影響的問題由學生本人負責。

  6.對我校外語類保送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592-2186219。

  七、其它注意事項

  1.擬錄保送生在收到我校正式錄取通知書之前仍應做好參加高考的`準備。凡已經所在省級招生部門辦理保送錄取手續的學生不得參加高考,但須在戶口所在地參加省級教育考試部門組織的高考報名。

  2.被我校錄取的保送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入學後,須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

  3.我校錄取的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學習。

  4.我校保送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的相關資訊將透過網頁及時釋出。凡申報及獲得保送生考試和錄取資格的學生應注意查閱我校招生網頁,並根據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有關資訊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考試和錄取等問題均由學生個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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