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鹿城區民辦初中招生指南
溫州鹿城區民辦初中招生指南
對初中學生的指導更多的應側重於學習方法和學習意志品質的培養進入初中以後,學生在學習上的獨立性逐步增強。課堂教學中,教師比較注意啟發學生獨立思考問題;側重課堂教學外,學生更多的需要自覺地獨立安排自己的學習活動。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溫州鹿城區民辦初中招生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民辦初中招生辦法
(一)總體原則
鹿城區民辦學校招生嚴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和《溫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精神,嚴格施行公民同招、統一管理。
(二)招生範圍
鹿城區管理的民辦初中溫州市繡山中學本部(惠民路)、溫州市鹿城區白鹿外國語學校(初中部)在鹿城區範圍內招生。溫州市繡山中學濱海校區按照《溫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規定,可在鹿城區、浙南產業集聚區兩地招生,學校在浙南產業集聚區的各類招收物件標準參照鹿城區執行。
(三)招生物件
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範圍規定,結合“溫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中的人員類別,將我區民辦初中招生物件分為以下幾類:
1.鹿城戶籍生: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鹿城學籍生:鹿城區小學應屆畢業生。
3.鹿城產權生:非鹿城區戶籍,父母持有鹿城區不動產權(住宅性質)的適齡兒童少年。
4.鹿城居住生:(1)非鹿城區戶籍,父母在鹿城區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未辦理居住證的,須在鹿城區公安部門辦理居住登記,並在市區繳納社保一年以上。(2)非鹿城區戶籍,鹿城區域內部隊現役軍人、歸僑華僑、港澳臺同胞、辦有人才居住證引進人才、溫商迴歸人員的子女。
5.本校直升生:採取初中校內直升的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六年級學生。
(四)錄取規則
1.民辦學校報名、錄取等招生工作所有流程均納入統一的招生管理系統平臺,學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統平臺以外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提前組織招生,不得透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登記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
2.,鹿城區民辦學校招生錄取採取一輪招錄與二輪補招的辦法進行。一輪招錄是指:網路報名結束後,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邀請公證機構參加,按照“三個全部”(全部學校、全部物件、全部計劃)的要求,依據招生計劃和志願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並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對於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按電腦隨機派位生成的預錄取順序號,在未被任何學校預錄取的學生中依次遞補錄取。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二輪補招是指:在一輪招錄結束後,招不足的民辦學校,經區教育局、市教育局同意後,在溫州市域內補招一次,不可跨市域招生。
3.民辦學校或投資主體與相關縣(市、區)政府部門或功能區管委會等原先訂有協議、約定由民辦學校負責承接的生源,相關生源按協議約定錄取,不得選擇生源。受相關縣(市、區)政府委託、承擔了部分學區範圍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應當明確其學區範圍並按公辦學校就近入學相關政策入學,不得選擇生源;其非學區範圍內的招生按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規則執行。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及其他政策明確規定的優待物件,優先照顧入學。民辦學校正式聘任並在本校實際工作的教職工子女,以及舉辦者的直系親屬要求在本校就讀的,經資格稽核並公示後,可優先照顧入學。
4.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按現行方式招生,可進行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
5.九年一貫制的民辦學校,自招收小學部一年級新生起,在學生(家長)自願基礎上實施直升。學校對原先已招錄的小學部學生採取直升初中的,直升報名和錄取工作納入招生管理系統。報名直升人數超過初中部招生名額的,透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不得選擇生源。報名直升人數不超過初中部招生名額的,一次性全部錄取;直升後多餘的名額按民辦學校招生錄取規則在核準範圍內統一招錄。
6.已被民辦學校預錄取並繳費確認的學生,將在系統中予以鎖定,不再參加後續任何學校、任何批次的錄取。符合公辦入學條件但未被民辦學校預錄取的,按照公辦學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學。對於被民辦學校預錄取後放棄的(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的,視同放棄),以及因弄虛作假被取消錄取資格的,按公辦學校招生細則降批次統籌安排入學。
二、民辦初中招生流程
(一)時間安排
1.優先錄取
5月25日前,採取初中校內直升的九年一貫制學校完成六年級直升物件報名與錄取工作。民辦學校正式聘任並在本校實際工作的教職工子女、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政策照顧物件等優先安排人員於5月22日、25日向區教育局提交名單或報名申請。
2.一輪招錄
(1)網路報名:6月1日-3日,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透過微信公眾號“鹿城區初中招生”(點選“更多服務-網路預報名”)完成民辦學校網路報名,每人最多可在公辦學校之外報2所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含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縣市區民辦學校)。
網路預報名提供兩種方案:①推薦方案。搜尋、關注微信公眾號“鹿城區初中招生”,點選“更多服務-網路預報名”,登入進入報名介面後根據提示進行報名。②備選方案。安裝、登入手機APP“浙裡辦”,搜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選擇“溫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並根據提示進行報名。
(2)資格稽核:6月10日前,完成報名物件資格稽核。
(3)確定預錄取名單:6月12日,報名數未超計劃的學校按全員錄取的原則生成預錄取名單;報名數超計劃的學校施行電腦隨機派號,生成預錄取順序號,並按順序號確定預錄取名單。
(4)繳費確認:6月13日-14日,根據電腦隨機派號結果在計劃內完成預錄取物件的繳費確認工作。
(5)按序遞補:6月15日-16日,對於因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而空出的學位,按電腦隨機派位生成的預錄取順序號,在未被任何學校預錄取的學生中依次遞補,完成繳費確認工作。
3.二輪補招
(1)公佈計劃:6月19日前,審批確定招不足可進行二輪補招學校。
(2)接收報名:6月20日-21日,二輪補招學校接收溫州市域內符合條件物件的報名,每人限報1所。
(3)資格審查:6月22日-23日,完成報名物件資格稽核。
(4)錄取繳費:6月24日-29日,按“計劃內全員錄取、超計劃電腦隨機派號”的原則完成二輪補招學校學生錄取與繳費確認工作,其中,電腦隨機派號安排在6月24日。
(二)材料準備
1.鹿城戶籍生:戶口簿、出生證、父母婚姻證書等;
2.鹿城學籍生:戶口簿、出生證、父母婚姻證書等;
3.鹿城產權生:戶口簿、出生證、父母婚姻證書及父母房屋產權證等;
4.鹿城居住生:除戶口簿、出生證、父母身份證外,按類別準備相應依據。
三、照顧規定
下列物件(鹿城區義務教育物件)可享受照顧安排:
(一)國家和省規定的烈軍屬等人員子女,見義勇為者子女。
(二)市級及以上勞模、省綠葉獎獲得者子女。
(三)市引進高階人才、市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層次)子女。
(四)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幹部子女。
(五)市級優秀骨幹教師(第二層次以上)子女。
(六)黨委、政府相關檔案規定的其他需要優先安排物件子女。
四、工作紀律
(一)各非城區小學要嚴格按照本實施辦法有關要求,做好新生入學報名工作,不得擅自變更招生辦法。
(二)各城區初中不得擅自招收未經區招生辦稽核批准的學生。各學校不得拒收區招生辦依法統籌安排的適齡兒童少年。
(三)非類別學校停止特長生招收工作。溫州市少年美術學校可以對學生的美術素質進行測試或認定,但不得組織學科成績測試。
(四)民辦學校不得私下組織招生工作。
(五)各學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並實行常態編班,不得舉辦重點班、快慢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