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黃埔區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學位需要哪些條件
2021黃埔區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學位需要哪些條件
隨遷子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並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黃埔區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學位需要哪些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統籌安排學位的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以黃埔區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學位:
1、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報名方法及時間安排參閱《黃埔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相關條文)
2、在黃埔區連續居住滿5年並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含由廣東省社保局轉入廣州市的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累計滿5年、在黃埔區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居住證持證人的隨遷子女。
備註:
⑴“在黃埔區連續居住滿5年”指在黃埔區申報有效居住登記且在黃埔區辦理的《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5年(以“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查詢為準);
⑵“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含由廣東省社保局轉入廣州市的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累計滿5年”指在廣州市依法繳納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含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及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一個險種累計滿5年。
⑶計算居住證年限的截止時間為當年積分制入學受理時間的最後一日。
其他符合黃埔區確保統籌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另行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