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荔灣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需要什麼條件
2021年廣州荔灣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需要什麼條件
一般說來,學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學校主要分為五種: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廣州荔灣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需要什麼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須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截止時間為當年3月31日)。
3、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
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職業。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申請人或其配偶或隨遷子女在廣州市擁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佐證材料之一。
②申請人在廣州市租賃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並且已在市(或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房屋所在地街道(鎮)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權辦理備案機構辦理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佐證材料。
③在廣州市服務單位提供的住所居住的,提供服務單位出具的居住佐證材料,以及單位宿舍用房產權、租賃佐證材料。
關於合法穩定職業是指:申請人提供在廣州市範圍內(含在廣州市登記註冊的用人單位和住所地在廣州市的用人單位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最近一份須在有效期內)等佐證材料之一;或提供在廣州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的營業執照或工商企業登記證(須在有效期內)。
4、其隨遷子女須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截至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週歲,且尚未入學;
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當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申請流程
(一)積分申請
網上申請時間:3月31日前
網上申請系統: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
現場遞交資料時間:4月9日前
現場遞交資料地點:居住所在街道積分制服務管理視窗(見下文受理視窗)
申請報名參加2021年荔灣區積分制入學(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的申請人,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前須登陸“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申請積分或提出積分調整、積分異議,在收到預審透過的通知簡訊後於2021年4月9日前持相關材料原件到積分制服務管理視窗完成受理。
(二)積分入學申請
網上申請時間:5月14-24日
網上申請系統: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網上申請系統
現場遞交資料時間:5月14-24日
現場遞交資料地點:居住地所屬街道政務中心受理視窗(見下文受理視窗)
申請人取得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系統積分後,應詳細閱讀並遵守本方案的相關要求,準備相應的基本材料及積分材料後,在“荔灣教育資訊網”(http://www.gzlwedu.org.cn)註冊登入“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網上申請系統”填報申請資料,上傳資料圖片,並在系統確認提交。
預審通過後,按規定下載列印《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表》,並持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屬街道政務中心受理視窗遞交。
(三)積分入學稽核
時間:5月18-26日
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組織各單位按照《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指標及分值體系表》對申請人積分情況予以稽核。
(四)公示及申訴
時間:5月28-6月1日
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將積分計算結果透過荔灣區政府的網站、荔灣教育資訊網、各街道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等渠道向社會公示,有異議的申請人可於公示期間向原受理街道政務中心申請複查。
(五)公佈招生計劃
時間:6月7日前
區教育局在荔灣區政府網“荔灣教育資訊網”公佈今年荔灣區招收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和政府實行補貼的民辦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並對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名單進行公示。
(六)填報志願
時間:6月15-18日
取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申請人於規定時間透過指定網站填報志願。逾期未上網填報志願視為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
(七)安排學位及學位確認
時間:6月23-27日
區教育局安排學位;按照來穗人員積分計算結果以及申請人的入學志願進行電腦派位,優先招收第一批公示名單的隨遷子女;招收完第一批公示名單的隨遷子女後,根據當年招生人數招收第二批公示名單隨遷子女。登陸“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網上申請系統”確認錄取結果。
(八)報到註冊
時間:7月1-2日(暫定)
申請人攜帶已安排學位的隨遷子女及相關書面材料到錄取小學報到。
(九)初中領取錄取通知書
時間:7月5日(暫定)
已安排學位的初中隨遷子女領取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