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錄取須知

2021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錄取須知

  高職院校一般指高等職業院校。高職包括專科和本科兩個學歷教育層次,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非師範、非醫學類的專科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錄取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招生計劃。

  統籌安排高職分類招考計劃,重點向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的專業傾斜。高職分類招考招生計劃納入我省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未完成的計劃轉入本年度秋季招生計劃總盤中再統籌安排。考生可在招生計劃公佈後登入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二)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要及時制訂本校高職分類招考招生章程,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範,並於3月25日前將蓋有學校公章的招生章程一式5份報我廳學生工作處(地址: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162號),電子版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招生章程經我廳稽核後在考生填報志願之前向社會公佈,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招生章程一經公佈,不得擅自更改。招生高校依據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工作。

  (三)投檔錄取

  1.各批次錄取分別先組織實施常規志願錄取。常規志願錄取結束後,公佈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組織考生填報徵求志願並錄取。徵求志願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再組織徵求志願錄取。

  2.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原則上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招生高校根據我省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稽核、錄取。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

  3.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先進行排序,中職學校類考生再按專業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資訊科技、通用技術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則認可錄取系統的投檔結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專業投檔人數超過計劃數,超過部分一併錄取。

  4.2021屆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類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的參考,技工學校考生、往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人員不作要求。

  (四)錄取照顧政策

  1.考生可享受當年普通高考錄取照顧政策。

  2.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中國技能大賽(國家級一類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福建省選拔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相關對口專科專業的,可予以免試錄取。

  3.獲得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相關對口專科專業的,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滿分計,同時錄取總成績加5分。

  4.獲得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相關對口專科專業的,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滿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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