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翔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指南

浙江宇翔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指南

  浙江宇翔職業技術學院系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成立的全日制高職院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浙江宇翔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及《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精神,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浙江宇翔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學校程式碼:國標14703,浙江省標0088

  第四條,學校地址:浙江安吉靈峰南路438號,郵編:313300

  第五條,辦學型別: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章:報名條件與辦法

  第六條,報考物件: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並已辦理當年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

  第七條,報名辦法

  1.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yxwy.org,考生須於2021年3月15日-4月16日期間進入我校報名網站完成網報。

  2.網報成功後,考生須於2021年4月23日前繳納報名費140元/人(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價費〔2018〕32號核准),學生憑姓名、身份證號在附圖的支付寶二維碼繳費平臺繳納。

  3.初審透過併成功繳費的考生,須帶身份證和素質特長證件的原件,在規定時間來校進行現場資訊確認,由學校與之前收到的影印件進行校驗,未經現場資訊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4.因材料不合格或未繳費等原因,無法進行現場資訊確認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考生遞交的各種材料影印件及已繳的'報名費概不退還

  第四章:考試辦法

  第八條,高職提前招生選拔考試以高中學考為基本依據(成績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結合學校綜合測評專案進行折算。

  第九條,提前招生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1.總成績組成

  總成績(滿分200分)=高中學考折算成績(100分)+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成績(面試80分)+素質特長成績(20分),總分200分。

  2.高中學考折算成績(100分)

  按照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即思想政治、物理、外語、化學、數學、語文、生物、歷史、地理、技術等10門課程來計算。

  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中相關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相關成績資訊為準,外省轉入我省考生的學考成績,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我院予以認可,並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成績統計。

  3.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測試方法

  考生參加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測試務必攜帶蓋有我院教務處印章的准考證、身份證或《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方可參考試。具體事項如下:

  (1)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時間:2021年4月25日

  (2)測試地點:浙江宇翔職業技術學院

  (3)測試形式:面試

  學院按照招生專業成立職業適應能力測試考評組,考評組由5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組成,考評人員在學院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考評組對考生進行逐個測試,並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4)測試評分: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成績佔80分。

  4.素質特長計分辦法

  考生凡在高中階段符合素質特長計分辦法所列條件的,若符合多項計分條件的,同類項計分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計分,但累計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凡是符合素質特長分條件的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交計分證明資料。

  第十條,4月27日上午公佈校考綜合測試成績,屆時公佈在學院網站提前招生欄目中,考生根據提示進行查詢。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院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二條,考生可填報一個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以網報資訊為準,提交後不予更改。

  第十三條,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條,校考結束後,依據總分按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人數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確定;備錄考生人數按各專業招生計劃1:4確定。若某專業同類別錄取最低分總分相同時,考生依次按特長分、綜合素質測試分、高中學考等第折算後的成績進行排序錄取,高中學考等第折算後的成績單項排列順序: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物理、技術、歷史、化學、地理、生物,若依然相同的,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當參加校考總人數小於或等於專業計劃人數時,則按實際參加校考考生85%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小數點進位取整),不設遞補“備錄”考生;當專業招生計劃未完成且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第十六條,根據“一檔多投”規則,進入我校“擬錄取”的考生,應在全省統一公佈的規定時間,登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選擇並確認我校為錄取院校,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所缺計劃將轉從我校“備錄”考生中按順序號逐次遞補,直至額滿為止;“備錄”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額依次遞補為“擬錄取”物件時,也必須在規定時間登陸服務平臺完成同樣的操作。

  第十七條,已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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