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貴州高職專科分類考試須知

2021貴州高職專科分類考試須知

  高等職業教育與學科型普通高等教育作為現代高等職業教育體系中最主要的兩種型別,由於在人才培養的模式、手段、途徑、方法以及目的等諸多方面存在的巨大差異,使其二者各自扮演著不同的育人角色,承擔著不同的社會功能。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貴州高職專科分類考試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報考條件

  (一)已參加我省2021年高考報名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且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參加我省高考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

  二、招生辦法

  (一)招生計劃

  1、各高職(專科)招生院校招收透過分類考試的考生數不得低於本校當年新生招生總規模的60%。2021年分類考試招生計劃總規模按2020年分類考試招生計劃數100%—120%進行申報,教育類、醫學類專業招生計劃按2020年分類招生計劃數上報。

  2、各高職(專科)招生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於2020年12月25日前上報省教育廳,由省教育廳稽核下達執行。

  (二)招生章程

  各高職(專科)招生院校將分類考試招生章程於2020年12月25日前報省教育廳,經稽核批准後向社會公佈。高職(專科)分類招生章程主要內容為: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註明),學校概況(不超過300字),層次(專科),辦學型別(公辦或民辦),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絡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

  (三)思想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社會考生由鄉鎮、街道服務中心)根據考生本人的表現,實事求是地進行綜合評價。

  考生評價的標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努力學習,身心健康;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評價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以及改正錯誤的表現等翔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四)身體檢查

  參加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均須參加各市(州)招生辦組織的`體檢。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按照省招生委員會、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殘疾人聯合會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志願填報

  1、第一次填報:2021年3月19日09∶00至3月25日17∶00,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登入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佈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報一所院校志願,六個專業志願。

  2、第二次填報:2021年4月8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報考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須登入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佈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報一所院校志願,六個專業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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