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高職分類考試考生須知

2021年吉林省高職分類考試考生須知

  考試是一種嚴格的知識水平鑑定方法。透過考試可以檢查學生的學習能力和其知識儲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吉林省高職分類考試考生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考試科目及安排

  

  二、考試地點

  考點設在考生所在縣(市、區)。具體考試地點以《准考證》公佈為準。

  三、考場規則

  1.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主動接受監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身體健康檢測和對隨身攜帶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3.考生須自行準備考試所用文具,嚴禁攜帶各種具有傳送或接收資訊功能的裝置(如行動電話、對講機、無線耳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掃描等各種資訊傳輸裝置,手錶等用品進入考點、考場;不得攜帶有金屬物品的服裝、鞋帽,項鍊、耳墜、髮卡、手鐲、戒指、磁卡、信用卡、鑰匙、硬幣等鐵磁性物品;不得攜帶影響入場檢查的與考試無關物品。考試時間以考點確定的統一時間為準,考場內時鐘時間為參考。

  4.考生進入考點須接受體溫檢測,並自覺接受和服從檢查人員三次入場安全檢查。開考後遲入考點、考場的考生,必須接受體溫檢測和入場安全檢查,由此延誤的考試時間由考生自負。

  5.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驗。領到試卷和答題卡後,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准考證號、座位號等。凡漏填(塗)、錯填(塗)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後,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6.開考訊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用2B鉛筆填塗選擇題、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答非選擇題。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每科考試結束前15分鐘不允許更換答題卡。

  7.開考15分鐘後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科考試。不準提前交卷,當科考試結束前未經允許不得離開考場。違規考生交卷、接受處理後到指定休息室,待考試結束後退出考點。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得喧譁,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及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紙等帶出考場。

  9.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待監考人員依順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紙清點無誤後,根據考點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10.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式和規定嚴肅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1.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低風險地區的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後,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非低風險地區及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四、疫情防控提醒

  當前,國內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為保障廣大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醒廣大考生及家長,要嚴格執行當地政府的各項防疫規定,做好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

  1.嚴格執行考生本人現居地政府的.各項防疫規定。考生要按照現居地政府要求,執行現居地政府關於出行、隔離、檢測等各項防疫措施,不得違反相關規定。

  2.嚴格執行考生本人所屬考區所在地政府的各項防疫規定。考生要隨時關注考區所在地政府關於出行、隔離、檢測等各項防疫規定,提前做好相關準備,並嚴格執行。

  3.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考生要提前報告,併為執行本人所屬考區所在地政府的防疫規定預留出充分時間。考生本人要提前瞭解當地政府的相關防疫規定,為執行相關規定預留出充分的時間,保證能夠按時參加考試。

  4.嚴格落實考生健康狀況監測和資料篩查工作,招生考試機構及考生所在學校要認真負責,從考前第14天開始,所有考生須如實填寫《吉林省2021年高職分類考試考生承諾書》《吉林省2021年高職分類考試考生健康監測卡》《吉林省2021年高職分類考試考生行程軌跡跟蹤統計表》(詳見附件)。

  開展考前14天健康資料和既往行程篩查,重點篩查往屆考生、有高、中風險區和重點地區出行史或境外返回、體溫有異常或有疑似症狀的考生,要建立追蹤倒查機制,發現異常及時溯源。對考前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逐一專業評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專業評估建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凡不具備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5.考生須聽從考試工作人員指揮,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積極做好入場檢查工作。考生須自備口罩並主動接受入場體溫測量,考生體溫低於37.3℃方可進入考點。體溫異常的考生須聽從工作人員安排,經醫務專業人員複查體溫並綜合其它評估指標,確定考生符合健康應試要求後,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生入場和離場時要按考務人員的指令有序進入和離開,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1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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