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運河區中小學招生指南

2021運河區中小學招生指南

  學校(英語: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進行系統的教育活動的組織機構。名稱起源於民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運河區中小學招生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原則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有關規定,小學和初中繼續實行就近、劃片、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殘疾兒童根據不同殘疾程度採取隨班就讀、特教學校就讀和送教上門等方式)。隨遷子女入學堅持“相對就近”的原則。透過招生調控有效保障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的生源狀況相對均衡。

  (一)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中小學要嚴格按照區教體局下達的招生計劃落實招生工作,嚴禁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不予註冊學籍。

  (二)嚴格遵守招生範圍。根據生源分佈和學校佈局、校園規模等情況,為每一所學校合理劃定招生片區範圍,確保劃片相對就近入學全覆蓋,劃定的片區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前提下,根據學校實際承載能力,實行動態管理,合理、適時進行小範圍調整,實現各中小學服務範圍內生源相對均衡。所有區直中小學要嚴格按照劃定的範圍招生,除符合國家規定、全區依規調劑外,不得招收範圍外的學生;區直小學原則上不得招收一鄉一鎮農村戶籍、農村住房學生;村辦學校若學位未滿,可招收部分市區適齡兒童入學。

  (三)嚴格控制班容量。按照國家教育部消除大班額專項治理要求,嚴格落實《運河區消除大班額規劃》,嚴把入口關。各中小學要嚴格控制班容量,每班不得超過55人。民辦學校要嚴格控制住宿生規模,招收的住宿生數量不得超過宿舍和餐廳的規定容量。國辦初中小學不允許招收住宿生(一鄉一鎮南北兩頭路途較遠的村莊由區教體局批准的學生除外。)

  (四)嚴格資格稽核

  1、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所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如提供的證件,填寫的資訊與實際不符,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生該校的入學資格,並記入家長誠信檔案,學校與家長簽訂誠信承諾書。

  2、學校對所有租房住的適齡兒童要進行入戶調查,以調查結果為準。

  3、適齡兒童報名,學校要按照範圍內適齡兒童入學條件的類別依次登記。對務工隨遷子女,若所登記學校學位已滿,由學校登記後報區教體局,由教體局統一調劑到其它相對就近、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五)實行房戶一致、一房一位。房產證與戶口本住址一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個學位,計劃生育政策允許的二胎或多胎除外。學校做好查重工作。

  (六)進城務工子女實施定點學校招生辦法。其中:

  迎賓路小學、黃河路小學、解放路小學、朝陽小學、鳳凰城小學不接收進城務工子女入學。迎賓路小學招生範圍內進城務工子女調劑到實驗小學或育紅小學就讀;黃河路小學招生範圍內進城務工子女調劑到上海路小學就讀;鳳凰城小學招生範圍內進城務工子女調劑到上海路小學、重慶小學就讀;解放路小學招生範圍內進城務工子女調劑到光明小學、西環路小學就讀;朝陽小學招生範圍內進城務工子女調劑到光明小學、回民小學就讀。

  南環小學、迎賓路第二小學只收戶口房證齊全的本地學生,以及本校招生範圍內買房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南環小學招生範圍內租房的進城務工子女去北隊小學登記報名;迎賓路第二小學招生範圍內租房的進城務工子女去重慶路小學、廣州路小學(在上海路小學登記報名。)

  其它區直小學均為進城務工子女定點就讀學校。

  (七)區直小學招生錄取次序

  不招收進城務工子女的學校,招生範圍內戶籍和房證一致的,按戶口遷入時間先後順序錄取,若學校學位已滿,則調劑到其他相對就近學校。

  招收進城務工子女的學校,先招錄招生範圍內戶籍和房證一致的,按戶口遷入時間先後順序錄取;對進城務工及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按取得合法證件(居住證)時間先後順序錄取,若學校學位已滿,則調劑到其他相對就近學校。

  (八)實施“一片兩校”、“空餘學位搖號”招生政策。黃河路小學招生範圍內萬泰陽光、萬泰豪景和御景國際三個小區屬於黃河路小學和解放路小學兩所學校共同的招生範圍;迎賓路小學招生範圍內幸福街以東御河路以北部分屬於迎賓路小學和實驗小學兩所學校的招生範圍;錦繡天地和天成明月洲兩個小區的適齡兒童在鳳凰城小學報名,如黃河路小學有空餘學位,有意向在黃河路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可參加搖號入學。

  (九)嚴格執行免試入學。各中小學(包括民辦學校)一律不得組織或變相組織與升學有關的任何考試。嚴禁以考試成績或競賽成績作為入學的條件選拔學生。

  (十)嚴格控制轉學。凡已經達到國家和省定標準班額上限的學校或班級,不再接收轉學學生。證件齊全符合轉學條件的,可先在學校登記,由學校在開學前一週報區教體局,由區教體局調劑到相對就近的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尚有空餘學位的學校,申請轉學的學生登記完成後,在開學前一週報區教體局審批後才能辦理轉學手續。需要轉學的學生要提前到學校登記,登記時間6月15日—30日,12月15日—30日,所帶證件與入學一致。

  二、小學入學條件

  1、適齡兒童年齡必須年滿6週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有學習能力和自理能力。

  2、適齡兒童常住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常住戶籍與其實際居住地址及父母房屋產權一致。

  3、戶口遷入時間要在2021年3月1日之前,3月1日至5月31日遷入的,按照遷入時間先後依次錄取。沒有學位的調劑到其他相對就近學校。

  4、適齡兒童及父母實際居住地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完全產權(僅限居民住宅,不含營業房和商用房,產權共有僅限夫妻)為依據,且實際居住。不動產權證記載時間要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

  5、運河區務工,經商隨遷子女入學資格以“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務工經商隨遷子女入學必須持有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居住證的現居住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證簽發日期要在2021年8月30日前。

  注:適齡兒童父母已取得居住證明,但在市區之外有公職的其子女不享受務工隨遷子女就讀政策。

  三、學位登記

  全區實行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適齡兒童少年學位登記稽核制度。凡年滿六週歲的運河區常住戶籍人口和外來進城務工及經商隨遷子女,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學位登記。進行學位登記時,需提供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一)常住戶籍人口適齡兒童需提供材料:

  1.適齡兒童家庭戶口本(戶主、適齡兒童父母一方及適齡兒童本人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房產證,除提供以上相關資料外,需區分以下情況,分別提供相關材料:

  ①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由抵押單位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簽字的房產證影印件、經辦人聯絡電話、抵押單位蓋章、抵押貸款協議書;

  ②已入住但房產證未辦理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購房合同、住建部門的正式購房發票(民間契約及協議不作為房產依據);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證;

  ④單位集資房的:單位產權證明、購房票據;

  ⑤享受政府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門提供的有關審批手續影印件、住建局開具的入住證明原件、繳納最近半年以上的租金的.原始發票及影印件。

  ⑥適齡兒童出生時隨父母落戶在其祖(外祖)父母戶籍上(從未遷移過,以戶口簿記載為準,並且始終在其祖(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的,經學校核實無誤後,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戶口本、房產證,適齡兒童父母雙方的無房證明,獨生子女證。非獨生子女的,該套住房當年原則上只安排一個學位。

  ⑦政策性拆遷安置的:拆遷安置協議書、房屋租賃合同、房主的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按現實際居住地安排學位(迎賓路小學、黃河路小學、解放路小學、朝陽小學、鳳凰城小學除外)。

  ⑧租住房和單位宿舍的:要在戶籍所在地範圍內租房。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無房產證明和房屋租賃合同、原房主房證原件及影印件,(迎賓路小學、黃河路小學、解放路小學、朝陽小學、鳳凰城小學除外)

  以上住房和戶籍資訊以住建和公安部門登記資訊為準。

  3.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4.兒童預防接種卡。

  (二)外來進城務工及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提供材料:

  1.父母雙方及子女的正式居住證(不含居住登記憑證);

  2.父母一方的合法勞動合同;在市區用人單位務工的提供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市區經商的,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一年以上的完稅證明。

  3.父母一方在滄州市人社部門或運河區人社部門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憑證(一年以上);

  4.原始戶口本(戶口頁,適齡兒童父母頁,兒童本人頁);

  5.適齡兒童父母的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原房主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

  6.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7兒童預防接種卡。

  注:申請入學所有報名材料,家長必須提供原件與影印件,原件校方稽核後家長帶回,影印件留學校上報區教體局。

  四、小學招生時間安排

  (一)公佈招生通知時間。2020年底,面向社會公佈招生工作通知。

  (二)網上學位登記時間:2021年6月15日—6月20日。網址另行公佈。

  (三)線下學校確認稽核適齡兒童入學相關證件時間:6月26日—29日。

  6月26—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為範圍內有戶口房證的適齡兒童線下到學校確認稽核時間。

  6月28日—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為進城務工和經商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線下到學校確認稽核時間。

  (四)小學新生資格稽核時間:

  7月2日,各小學將確認稽核的適齡兒童的紙質花名冊和證件影印件上報區教體局普教科。

  7月5日至8日,區招生工作聯合稽核小組進行稽核。

  7月9日,經稽核不符合條件的,由學校通知家長到應去的學校報名。

  (五)發放入學通知書

  今年採用電子入學通知書,透過微信或資訊平臺發給家長。發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

  五、初中招生工作安排按市教育局通知執行

  六、嚴肅招生紀律

  (一)各中小學嚴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擇校費”、“借讀費”、“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全面取消特長招生。

  (二)各公辦中小學一律不準做招生廣告。民辦中小學的招生廣告要經過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蓋章,嚴禁未經批准透過各種途徑做招生廣告;嚴禁所有公辦初中和民辦學校到小學開展與招生相關的活動;嚴禁公辦小學向初中學校擅自提供生源資訊。

  (三)招生過程中,各中小學要設定有專人負責的諮詢臺(或諮詢視窗),校長要保證通訊暢通,真正實現公平、公正、公開的“陽光”招生。

  (四)對公辦中小學因違規招生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嚴肅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民辦學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有關法規,視情節分別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七、加強宣傳引導

  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確保社會百姓對招生工作的知情權,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特別是今年對招生原則、招生時間、招生內容等細節進行的調整要宣傳到位。因此,各校一定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宣傳。同時,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路、微信、微博等多種方式進行政策解讀,使招生政策家喻戶曉,努力營造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總之,招生工作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關係到教育發展和社會穩定,必須引起各中小學的高度重視。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要科學安排招生環節,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員聚集產生安全隱患,確保招生安全;要強化服務意識,耐心細緻地做好解釋說明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社會信譽度和群眾滿意度,確保全區中小學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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