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學位申請2021年志願填報規則
龍崗區學位申請2021年志願填報規則
志願填報是高考錄取之前的一個專案,是考生進入大學的一個必經專案,關係到廣大學子的命運。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龍崗區學位申請2021年志願填報規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龍崗區學位申請2021年志願填報規則
①公辦志願填報規則:
1、落實“就近入學”要求,按照教育部提倡的.多校劃片指導原則,在全區範圍內試點推行大學區制,在保持各公辦學校現有招生範圍不變的前提下,分別設立坪地街道、寶龍街道、龍崗街道、龍城街道、橫崗街道、園山街道、平湖街道、南灣街道、布吉-吉華街道、坂田街道等大學區。
2、申請人的第一個公辦志願須選擇居住材料所對應學區的學校,其他公辦志願則從本大學區內的其他公辦學校中選擇填報。
②民辦志願填報規則:
落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主要面向學校所在縣(市、區)招生”的要求,申請人在填寫民辦志願時,可選擇龍崗區範圍內的民辦學校進行填報。
拓展:
一、2021年公辦新校學區劃分
為落實“陽光招生”政策要求,進一步規範龍崗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招生工作,龍崗區教育局對部分招生政策細節進行了適度最佳化,並對2021年新建、改擴建學校的招生範圍進行了劃分,現面向社會公示並徵集意見。
二、關於2021年租賃材料
1、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請龍崗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租房家庭,租賃有產權證明住房的,須辦理租賃憑證和做好網格登記居住資訊;
2、租賃無產權證明住房的,須做好網格登記居住資訊。
3、同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非深戶籍兒童租房家庭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網格登記居住備案時間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
②深圳戶籍兒童租房家庭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網格登記居住備案時間需在2021年4月1日前。
4、注意:學位申請的住房材料必須是住宅類用途,商務公寓、商鋪、工業用地宿舍等非住宅用途的居住材料不可用作申請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