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港口鎮中小學招生指南
中山市港口鎮中小學招生指南
學校(英語: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進行系統的教育活動的組織機構。名稱起源於民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山市港口鎮中小學招生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辦學校
(一)招生物件
小學一年級: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週歲未曾入讀小學的適齡兒童。初中一年級:小學2020屆畢業生。招生物件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戶籍在本鎮的適齡兒童少年;
2、符合教育優待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詳見附件);
3、本鎮戶籍人員的適齡子女;
4、本市戶籍在我鎮居住工作滿一年以上人員(擁有我鎮工作居住、繳交社保、房產證等1年以上相關證明)確需跨鎮區就讀的適齡子女;
5、參加當年港口鎮流動人員積分入學確定入圍的積分生。
(二)招生批次安排
1、第一批:
(1)本鎮戶籍的適齡兒童;
(2)本市跨鎮區就讀的適齡兒童;
(3)鎮內跨區入學的適齡兒童;
(4)父母一方為我鎮戶籍的適齡兒童。
小學一年級
①本鎮戶籍的適齡兒童
根據我鎮社群與學校對應情況,統籌安排學位,各公辦小學招生範圍如下:
中心小學:招收港口社群和勝隆社群戶籍的適齡兒童,如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則按如下先後順序錄取:
A、父母一方為港口社群或勝隆社群戶籍居民且出生後初次登記入戶港口社群或勝隆社群的適齡兒童;
B、剩餘學位採用搖珠的方式確定。搖珠物件:a、除A以外的適齡兒童且入戶港口社群或勝隆社群(入戶統計截止時間為6月3日);b、父母一方是港口社群或勝隆社群戶籍,適齡兒童戶籍不在港口社群或勝隆社群的;c、鎮內跨區入學的適齡兒童。
C、其它人員另搖珠安排入讀民主小學、群眾小學或西街小學。
搖珠時間為:7月8日(週三)上午9:00,地點:港口鎮文體中心,具體搖珠辦法另行通知。
民主小學:招收戶籍為民主社群的適齡兒童。
群眾小學:招收戶籍為群眾社群的適齡兒童。
西街小學:招收戶籍為西街社群的適齡兒童。
石特小學:招收戶籍為石特社群的適齡兒童。
大豐小學:招收戶籍為群樂社群的適齡兒童。
中南小學:招收戶籍為中南村的適齡兒童。
下南小學:招收戶籍為下南村的適齡兒童。
②本市跨鎮區和父母一方為民主、群眾、西街、石特、群樂、中南、下南戶籍的適齡兒童,由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初中一年級:
本鎮戶籍適齡兒童
港口中學招收:中心小學、民主小學、群眾小學、西街小學、石特小學的應屆畢業生;
大南中學招收:大豐小學、中南小學、下南小學的應屆畢業生。
新遷入戶按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入讀。本市跨鎮區、本鎮跨區及父母一方為本鎮戶籍的學生,由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2、第二批:政策性照顧
由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
3、第三批:積分入學
小學一年級按積分高低依次安排在石特小學、大豐小學、中南小學、下南小學就讀;初中一年級按積分高低依次安排在港口中學、大南中學就讀。
(三)實施程式
1、小學一年級招生程式
(1)資訊登記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小學新生登記時間為5月22日9時至6月3日24時。登記的物件是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未入讀小學的我鎮戶籍和常住非戶籍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須在此期間登入“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為子女登記入學資訊(網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傳資料。法定監護人應認真閱讀我鎮的招生方案,對照自身條件選報學生類別(即“招生物件”類別和“政策優待人員”類別)和選報的鎮區,已申請積分入學的須選擇積分所在鎮區。沒有條件上網登記資訊的,可聯絡原就讀幼兒園完成資訊登記,或電話預約,聯絡戶籍地對應的學校完成登記。全鎮各幼兒園要協助家長確保適齡兒童全部網上新生資訊登記,各村(社群)要跟蹤落實並確保轄區適齡兒童進行網上新生資訊登記。
(2)資訊稽核
“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已與政務資料中戶籍、出生證、居住證、學籍等四項資訊對接。有政務資料的,稽核人員按政務資料稽核;無政務資料的,按監護人上傳的資料稽核;稽核時不能確定的,由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通知監護人到現場驗核;已申請積分入學的,按積分入學系統資料稽核。監護人需及時登入系統檢視入學資訊稽核情況,補齊稽核未透過的資訊。6月10日前完成新生入學資訊稽核。
(3)學校錄取。
7月20日前本鎮戶籍生、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口子女跨鎮區就讀的適齡兒童、父母一方為港口戶籍的非中山戶籍適齡兒童、政策性照顧生和積分生由錄取學校派發錄取通知書。
(4)入學註冊。
被民辦學校錄取的新生,法定監護人須在7月3日17時至7月4日24時登入“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確認,逾期不確認視為放棄。已確認被錄取的,我鎮不再安排公辦學位。
7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學註冊工作。監護人應按錄取學校要求,按時辦理註冊手續。
(5)政策性照顧入學申請。
本市戶籍人口子女跨鎮區就讀的、父母一方為港口戶籍的非中山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和政策性照顧生的家長或監護人於6月15日-19日在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填寫《政策性照顧入學申請表》並提交相關驗證資料(見其他說明及附件2),地點:港口鎮政府一樓108室。
(6)資訊補報。
本鎮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戶籍遷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資訊登記的,家長可於8月1日9時至8月24日24時登入“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補報資訊,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稽核通過後,統籌安排入學,並於8月31日前完成註冊工作。
2、初中一年級招生程式
(1)資訊登記。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初中新生登記時間為5月25日9時至6月3日24時。法定監護人須在此期間登入“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為子女登記入學資訊(網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傳資料。法定監護人應認真閱讀我鎮的招生方案,對照自身條件選報學生類別(即“招生物件”類別和“政策優待人員”類別)和選報的鎮區,已申請積分入學的須選擇積分所在鎮區。沒有條件上網登記資訊的,可聯絡現就讀小學完成資訊登記。全鎮各小學要協助家長確保適齡兒童全部網上新生資訊登記,各村(社群)要跟蹤落實並確保轄區適齡兒童進行網上新生資訊登記。
(2)資訊稽核。
“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已與政務資料中戶籍、出生證、居住證、學籍等四項資訊對接。有政務資料的,稽核人員按政務資料稽核;無政務資料的,按監護人上傳的資料稽核;稽核時不能確定的,由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通知監護人到現場驗核;已申請積分入學的,按積分入學系統資料稽核。監護人需及時登入系統檢視入學資訊稽核情況,補齊稽核未透過的資訊。6月10日前完成新生入學資訊稽核。
(3)志願填報。
①透過資訊稽核,符合我鎮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的新生,我鎮安排其入學。
②符合市直屬學校電腦隨機搖號錄取條件的新生,可在6月13日9時至6月14日24時登入“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填報直屬學校志願,並可在6月18日9時至24時調整志願。
(4)學校錄取。
①市直屬學校錄取按招生通告執行,其中擬參加市直屬學校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學生名單,我鎮在6月21日前核實,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7月3日上午9時由市教體局組織電腦隨機搖號錄取。電腦搖號分兩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計劃數進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第二步,分別從未被錄取的名單中再按市直屬學校招生計劃數現場隨機搖號產生候補名單。當被錄取的學生放棄確認而產生剩餘學位時,即從候補名單中按先後順序補錄。
②我鎮公辦學校學位安排,按我鎮招生方案執行,在7月20日前安排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5)入學註冊。
①被市直屬學校錄取的新生,法定監護人須在7月3日17時至7月4日24時登入“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確認,若同時被民辦學校錄取,法定監護人須在確認時選定其一,逾期不確認視為放棄。已確認被錄取的,鎮區不再安排公辦學位。
②市直屬學校和鎮區公辦學校分別於7月13日、7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學註冊工作。監護人應按錄取學校要求,按時辦理註冊手續,逾期不註冊視為放棄,不得參加民辦學校的`第一次補錄。
各小學於7月30日前把本校港口鎮戶籍的應屆畢業生名單分別報送港口中學和大南中學;7月15日前,港口中學和大南中學把有關新生“註冊須知”等資料送到各小學,由各小學派給本校港口鎮戶籍的應屆畢業生;7月30日前,港口中學和大南中學通知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口子女跨鎮區就讀的適齡兒童、父母一方為港口戶籍的非中山戶籍適齡兒童、政策性照顧生和積分生註冊安排。
(6)政策性照顧入學申請。
本市戶籍人口子女跨鎮區就讀的、父母一方為港口戶籍的非中山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政策性照顧生的家長或監護人於6月15日—19日在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填寫《入學申請表》或《政策性照顧入學申請表》並提交相關驗證資料(見其他說明及附件2),地點:港口鎮政府一樓108室。
(7)資訊補報。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戶籍遷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資訊登記的,家長可於8月1日9時至8月24日24時登入“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補報資訊,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稽核通過後,統籌安排入學,並於8月31日前完成註冊工作。
民辦學校
(一)招生物件
小學一年級: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週歲未曾入讀小學的適齡兒童;初中一年級:小學2020屆畢業生。招生物件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符合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物件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2)本市幼兒園2020屆畢業生(報讀小學一年級)或本市小學2020屆畢業生(報讀初中一年級)(以學籍為準);
(3)法定監護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證;
(4)截至報名前半年內法定監護人在本市有繳交社會保險記錄。
(二)入學程式
資訊登記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小學新生登記時間為5月22日9時至6月3日24時,初中新生登記時間為5月25日9時至6月3日24時,法定監護人須在此期間登入“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為子女登記入學資訊(網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傳資料。
資訊稽核
“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已與政務資料中的戶籍、出生證、居住證、學籍等四項資訊對接。有政務資料的,稽核人員按政務資料稽核;無政務資料的,按監護人上傳的資料稽核;稽核時不能確定的,由我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通知監護人到現場驗核;已申請積分入學的,按積分入學系統資料稽核。監護人需及時登入系統檢視入學資訊稽核情況,補齊稽核未透過的資訊。6月10日前完成入學資訊稽核。
志願填報
(1)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可分為本校對口直升計劃、政府購買學位計劃、屬地鎮區計劃和屬地外計劃共四種類型。除“政府購買學位計劃”不需填報志願外,報讀其餘計劃均需填報志願。“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會按稽核透過的入學資訊和民辦學校志願型別,列明學生可選報的志願,每生最多可填報兩個志願(若填報了一個市直屬學校志願,則只可填報一個民辦學校志願),志願不分先後。選報民辦學校志願時,法定監護人應認真閱讀其招生簡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交通及住宿等情況。
(2)報讀本校對口直升計劃的新生應於6月11日9時至24時登入“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填報志願;報讀屬地計劃或屬地外招生計劃的應於6月13日9時至6月14日24時在上述系統填報志願。志願如需調整,可於6月18日9時至24時登入該系統修改。
(3)中山市華南師範大學附屬振華學校小學一年級面向我鎮屬地計劃招生179人(含自願報讀本校的本校教師和教輔人員子女),初中一年級面向我鎮屬地計劃招生160人(含自願報讀本校的本校教師和教輔人員子女),屬地招生計劃、對口直升招生計劃有剩餘的,自動劃入屬地外招生計劃。港口鎮港源學校招生計劃全部面向我鎮屬地計劃招生(含自願報讀本校的本校教師和教輔人員子女),屬地招生計劃有剩餘的,自動劃入屬地外招生計劃。法定監護人應認真閱讀其招生簡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交通及住宿等情況。費用自理。
我鎮屬地計劃招生物件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符合我鎮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物件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②本鎮幼兒園2020屆畢業生(報讀小學一年級)或本鎮小學2020屆畢業生(報讀初中一年級)(以學籍為準);
③法定監護人在本鎮持有有效的居住證;
④截至報名前半年內法定監護人在本鎮有繳交社會保險記錄。
學校錄取
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分別錄取,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自動錄取,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1)自動錄取。自願報讀本校的教師和教輔人員子女可優先錄取。選報對口直升本校且被自動錄取的新生,已填報的其他志願自動失效。選報屬地誌願或屬地外志願,若因學校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被自動錄取的學生,法定監護人須在6月15日9時至6月16日24時登入該“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確認。
對口直升招生計劃、屬地招生計劃有剩餘的,自動劃入屬地外招生計劃。
(2)電腦搖號錄取。需透過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學校,須於6月21日前核實學生名單,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7月3日上午9時統一進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電腦搖號錄取分兩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計劃數進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第二步,從未被錄取的名單中再按招生計劃數現場隨機搖號產生候補名單。當被錄取的學生放棄確認而產生剩餘學位時,即從候補名單中按先後順序補錄。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後,法定監護人須在7月3日下午17時至7月4日24時登入“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確認,若另一志願同時被錄取,監護人應確定其一,逾期不確認視為放棄。
入學註冊
民辦學校須於7月13日前完成新生入學註冊工作。法定監護人應按錄取學校要求,按時完成註冊手續,逾期不註冊視為放棄,不得參加第一次補錄。
補錄
民辦學校補錄由學校組織實施,依報名順序免試錄取。民辦學校完成新生入學註冊後仍有剩餘招生計劃的,須在“中山市新生資訊登記系統”公佈,公開進行補錄。第一次補錄時間為7月15日9時至7月16日24時,未被錄取的學生可重新填報志願。學校應優先錄取在本鎮區居住生活的人員子女,錄滿為止,並於7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入學註冊工作。若需第二次補錄,可於8月1日9時至8月24日24時進行。凡符合我市民辦學校招生條件且未註冊的適齡兒童少年皆可參加補錄。民辦學校錄滿為止,並於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學註冊工作。
三、其他說明
(一)在規定的時間內,新生到錄取學校進行註冊,逾期未註冊的視為放棄入讀資格。
(二)本市戶籍人口子女跨鎮區就讀公辦學校的,需提供跨鎮區的以下證明材料(滿一年以上)可認定為確需跨鎮區就讀:
1、繳交社保證明(在居住工作地鎮區開始參加社會保險到現場報名之日期間參保記錄),《工商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必須為監護人本人)或勞動合同等有效工作證明;
2、居住地鎮區房產證(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證明。
(三)小學一年級鎮內跨區入學是指戶籍在石特、群樂、中南、下南,現家庭居住、生活在鎮中心片區的適齡兒童,請於6月13日在戶籍地對應的學校填寫《入學申請表》並提交法定監護人在鎮內居住的房產證、戶口本等證明資料原件和影印件,由學校驗證彙總後上交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過稽核後透過搖珠派位的方式統籌安排入讀學校。
因工作生活需要鎮內跨區入學初中一年級的,請家長或監護人於6月13日在戶籍地對應的學校填寫《入學申請表》並提交相關驗證資料(法定監護人在鎮內居住的房產證、戶口本等證明資料原件和影印件),由學校驗證彙總後上交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過稽核後由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學校。
(四)父母是本鎮戶籍,子女為非本市戶籍的,確需就讀我鎮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另需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法律證明檔案(或可認可的其他證明材料)。
(五)對於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鎮文體教育局(教育事務指導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可延緩入學,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安排入學。
(六)辦理小學一年級註冊時,家長或監護人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證明,各學校要安排專人負責稽核驗證,督促漏種預防疫苗的兒童按要求進行補種,並登記造冊儲存備查。
(七)本辦法未盡事宜,經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後決定,本辦法由港口鎮文體教育局負責解釋,招生工作諮詢人及電話:
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劉老師,88480768;
中心小學:梁老師,88419316;
民主小學:江老師,88418846;
群眾小學:吳老師,88412113;
西街小學:林老師,88402320;
石特小學:梁老師,88410811;
大豐小學:謝老師,88401987;
中南小學:駱老師,88402754;
下南小學:何老師,88411226;
港口中學:劉老師,88485008;
大南中學:許老師,88400593;
投訴電話:88410388。
四、相關要求
(一)全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是政策性強、社會涉及面廣、群眾關注度高的一項工作,是建設幸福和美港口的關鍵所在,必須嚴格按招生工作程式,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領導和管理,明確責任、健全制度、規範程式,堅決查處違紀違規事件,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市鎮核定的招生計劃和規模進行招生,超出招生計劃的不予辦理學籍審批。各學校要按本鎮戶籍、非本鎮戶籍、非本市戶籍、非本省戶籍分別造冊,一次性辦理學籍審批手續。
(三)各中小學要成立由校長為組長的5—7人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要安排一名行政幹部專職負責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各學校招生工作人員要嚴守招生紀律,從嚴從細把關,實現“零差錯”,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學校和有關人員,要一查到底並追究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