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鹽田學位申請計生材料辦理時間
2021年鹽田學位申請計生材料辦理時間
學位是授予個人的學歷稱號或學術性榮譽稱號,表示其受教育的程度或在某一學科領域裡已經達到的學歷水平,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鹽田學位申請計生材料辦理時間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時間
計生資訊核驗:
網上報名前持相關資料到現居住地社群工作站登記、核對計劃生育資訊。教育部門實行聯網核驗資訊,核對結果作為積分依據。
其他材料要求: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發證時間需在2021年4月1日前。若申請人父母有一方為深戶,則需提供深圳身份證,無需提供居住證。
2、住房證明材料:申請人用以申請學位的.房屋地址資訊應未被鎖定。
(1)自有產權房者,購房時間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產權份額應在50%以上(不含50%)。產權證只認可現行有效的產權證。
(2)非購房戶申請鹽田外國語學校、鹽田外國語小學和東和分校I類學位(學區生源)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資訊》的發證日期需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認可合租房;I類學位申請者租房不滿3年但符合其他學校入讀條件的,小學擬調劑為海濤小學第一志願生源,初中擬調劑為鹽田實驗學校或雲海學校第一志願生源。
(3)非購房戶申請其他型別學位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資訊》的發證日期可放寬到2020年8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2022年及以後年份招生,《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資訊》的發證日期需在學位申請前一年的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括學位申請前一年的4月1日至學位申請當年的8月31日。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停止辦理藍本《房屋租賃資訊》,此前已辦理的在有效期內的藍本《房屋租賃資訊》仍可用於學位申請。提交社群工作站開具的《內地居民採集表》的,首次錄入時間應在2020年8月1日前。2022年及之後年份提供實地居住《內地居民採集表》的,首次錄入時間應在學位申請前一年的4月1日之前。《內地居民採集表》或《房屋租賃資訊》只作為居住地依據,不納入積分。
(4)非自有產權房的還需提供業主簽字同意的《學位使用業主知情書》。
5、父母一方在深參保的社保卡:截至2021年4月1日,需提供滿1年的在深社保,繳納險種要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