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積分入學細則
常州積分入學細則
常州積分入學是指,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其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管理機制。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常州積分入學細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申請積分物件
凡辦理居住證並已在本區居住、工作1年(含)以上,經本人申請並經區相關部門核准的流動人口。
二、納入積分學校
湖塘鎮(11所):淹城初級中學、鳴凰中學(初中部)、劉海粟小學大壩校區、武進區實驗小學何留校區、星河實驗小學分校(原周家巷小學)、鳴凰中心小學、小留新市民小學、楊區新市民小學、馬家巷新市民小學、橋北新市民小學、周家巷新市民小學
雪堰鎮(4所):雪堰中心小學、潘家小學、南宅實驗學校、漕橋小學
禮嘉鎮(4所):禮嘉中心小學、坂上小學、政平小學、禮嘉新市民小學
前黃鎮(4所):前黃中心小學、寨橋小學、寨橋小學坊前校區、運村實驗學校(小學部)
牛塘鎮(3所):牛塘中心小學、盧家巷實驗學校(小學部)、文匯新市民小學
橫林鎮(6所):橫林中心小學、林南小學、崔橋小學、鎮西新市民學校、崔橋新市民學校、慶豐小學
洛陽鎮(2所):洛陽中心小學、戴溪小學
遙觀鎮(4所):遙觀中心小學、劍湖實驗學校(小學部)、宋劍湖小學、南塘橋小學
橫山橋鎮(3所):橫山橋中心小學(含陽光校區)、芙蓉小學、新安小學
嘉澤鎮(4所):嘉澤中心小學、成章小學、夏溪小學、厚餘小學
湟裡鎮(3所):湟裡中心小學、東安實驗學校(小學部)、村前小學
高新區北區(4所):馬杭初級中學、馬杭中心小學、採菱小學、城東小學
南夏墅街道(4所):南夏墅中心小學、廟橋小學、育英新市民學校、南夏墅新市民學校
西湖街道(1所):禮河實驗學校(小學部)
戚墅堰街道(2所):戚墅堰實驗小學、戚墅堰東方小學
丁堰街道(1所):丁堰小學
潞城街道(1所):潞城小學
填報公辦小學一年級的申請人可同時填報1所新市民學校。湖塘鎮、高新北區的申請人可報湖塘鎮、高新北區範圍內的1所公辦小學和1所新市民學校,但應根據以上公示到相應受理中心申報。
湖塘鎮、高新區北區初中一年級的申請人可在納入積分管理的學校中選擇1所學校填報。
申請人只可填報居住所在地對應的參加積分入學的1所公辦學校,居住在湖塘鎮、高新北區、橫林鎮、遙觀鎮、牛塘鎮、南夏墅街道、西湖街道的申請人,申請入讀小學起始年級的,可同時填報1所其他鎮(開發區、街道)有空餘學位的統籌公辦小學。
居住在經開區三個街道的申請人可在戚墅堰實驗小學、戚墅堰東方小學、潞城小學、丁堰小學四所學校中選擇1所學校作為第一志願,同時可選擇另外1所學校作為統籌志願填報。(具體學校見公告);申請入讀小學起始年級的可同時填報居住所在地對應的參加積分入學的1所新市民學校。
三、申請積分相關時間安排
申請人必須在4月11日至6月11日到現居住(暫住)鎮(開發區、街道)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制入學受理中心申請,逾期不予受理。6月12日至6月20日,各受理點只接受申請人的.補充材料,不再受理首次申請。6月21日起,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6月24日至6月29日,由區積分辦按鎮分校公示積分情況;7月1日至7月2日,由區積分辦按鎮分校公示錄取人員名單;7月3日至7月5日,申請人到各受理點領取《入學准入卡》;7月6日至7月10日,申請人到錄取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注意:在6月29日前,申請人、受理點工作人員發現評分錯誤的,可向區積分辦申請糾錯,逾期區積分辦不再受理。
四、積分中心地址電話
區各相關職能部門、積分辦及各鎮(街道、開發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制入學受理中心地址及諮詢電話:
湖塘鎮:三服務中心(湖塘鎮人民中路627號),86576753
雪堰鎮:雪堰鎮便民服務中心(雪堰鎮潘家潘東街1號),81186990
禮嘉鎮:禮嘉派出所110接處警大廳(禮嘉鎮禮坂路與工業大道交叉路口),86231960
前黃鎮:政法綜治服務中心(前靈路88號),86518090
洛陽鎮:政法綜治服務中心(淮海路1號),88527361
牛塘鎮:派出所戶籍辦理大廳(牛塘鎮延政東路10號),86363099
遙觀鎮:遙觀鎮政府便民中心一樓(政和路8號),88710717
橫林鎮:橫林鎮商會四樓(橫林鎮順通路福臨豪園19號),88723103
橫山橋鎮:橫山橋鎮政府新行政大樓2號樓一樓(橫山橋高階中學對面),88618066
嘉澤鎮:政法綜治服務中心(嘉澤鎮人民路46號,鎮政府旁),68028001
湟裡鎮:湟裡鎮便民服務中心(湟裡鎮金鼎路2-6號),69651820
高新區北區:政法綜治服務中心(定安路北區管理處一樓服務大廳),86566229
南夏墅街道:政法綜治服務中心(南塘路108-2號街道辦事處內),86467265
西湖街道:聚新家園社群警務室(西湖街道錦潤路6-11號),81662110
戚墅堰街道、丁堰街道、潞城街道:戚墅堰實驗中學門衛東側(丁劍路2號),81236323
區教育局:(小學就讀年限)86312650、(幼兒園就讀年限)67897033、(學歷證明)86310533
區人社局:(社保)86529735、(專業資格)86310576、(職業資格)86527820
區衛計局:(計生)86310726、(預防接種)89856919、(健康檔案)89852215
區國稅局:89857705
區地稅局:89857816
區紅十字會:86310364
區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86310429
區積分辦諮詢電話:86306192、85526106
注:申請初中積分入學的流動人口子女必須是當年小學應屆畢業生,且年齡在16週歲以下。流動人口子女只能由父母一方申請積分。已在起始年級就讀的,不能透過積分管理重新申請就讀起始年級,如隱瞞已就讀事實,參加積分並取得准入卡的,經錄取學校查實後取消准入資格。
友情提醒
(一)申請人需如實填寫《武進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申請表》,偽造或提供虛假申請資料的,不予納入積分入學管理;已納入的取消資格,且3年內不得申請。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已在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就讀的,不能透過積分管理重新申請就讀小學和初中一年級,如隱瞞已就讀事實,參加積分並取得准入卡的,經錄取學校查實後取消准入資格。
(三)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流動人口子女必須是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具備正常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
(四)根據《義務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九條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對於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智障、特殊適齡兒童、少年,區教育局將統籌安排其接受特殊教育。
(五)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的流動人口,可至各鎮(開發區、街道)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制入學受理中心諮詢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