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積分入學試算是最後確定分嗎
廈門積分入學試算是最後確定分嗎
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廈門積分入學試算是最後確定分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廈門積分入學試算是最後確定分嗎
1、不是最後確定分數
2、“積分試算”意思是:系統算出每個人的積分,家長們可以進行核對。在積分系統公佈試算積分後,如果家長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異議,可以透過系統提交複查申請。如果對積分試算結果無異議,要進行積分確認。試算公佈後有異議就可以直接申請複查了,無異議也可以直接進行確認了。
3、積分公示可以確認為最終分數。
拓展:詳細規則
1、社保:滿分48分
父(母)(主申請方)在工作單位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12個月*4分計算得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2、副申請方社保:滿分10分
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每滿一年(12個月)積2分(以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計算積分。
3、居住證:滿分24分
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在廈門市居住累計每滿一年(365天)積2分,不足1年的`,按照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
4、房產:滿分24分
父(母)在申請入學區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並實際入住,且其父(母)所佔房屋產權的比例合計超過50%(不含50%)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按其中一套計算。
5、社保+居住證在入學區:滿分9分
父(母)一方(主申請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申請入學區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12個月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月份/12個月*1分計算得分,以社會保險按時繳交的月份累計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9分。
提醒:有的區以買房的時間合併到居住證時間,還有的區購房以後,參加積分入學報名,派位到房子對應小學。
6、計劃生育:滿分5分
隨遷子女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無論是否已接受處理的,均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