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中小學招生報名流程

浦江縣中小學招生報名流程

  中小學是指小學教育與中學教育,這是一種合稱。即包含義務教育。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浦江縣中小學招生報名流程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浦江縣中小學招生報名流程

  1、家長可以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裡辦”手機APP報名,具體操作方法另行通知。不會使用電腦及手機進行網上報名的家長,可以前往學區學校,在老師的現場指導下進行網上報名。

  2、公民同招的入學資訊登記、報名、錄取、公佈結果等整個流程都將在“陽光招生一號通”平臺進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根據核准登記的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和辦學條件,制定本校年度招生計劃,報教育局審批,稽核後,下達招生計劃並向社會公佈。公佈內容包括招生計劃、班級數、收費標準等。民辦學校不得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透過網上預約、資訊登記等形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3、符合浦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以及國家、省、市級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發文明確、符合浦江公辦學校入學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可參加浦江的民辦學校入學報名。

  4、符合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父母(監護人)的指導下報讀義務教育學校,自願選擇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不能兼報。選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填報1所民辦學校參加電腦隨機錄取,並可填報1個民辦學校調劑志願。報名時均應由其父母(監護人)在規定時間登陸“陽光招生一號通”管理系統,登記入學資訊。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平臺不予登記。

  拓展:浦江縣中小學招生報名注意事項

  1、戶籍在6月10日至7月1日期間遷入學區且符合學區條件的,可以在7月2日到相應公辦學校報名,學校稽核後錄取。

  2、2020年、2021年新生招生,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滿1年以上截止時間為前一年的7月1日前;2022年開始,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滿1年以上截止時間為前一年的.5月31日前。

  3、2020年新生招生,戶口遷入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1日。7月2日及以後遷入的回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報名就讀。2021年開始,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當年5月31日前。

  4、符合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家長的指導下報讀義務教育學校,自願選擇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不能兼報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

  5、按規定程式被所報民辦學校錄取,錄取結果不能更改,公辦學校也不能再錄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建議家長在給子女選報民辦學校時,應在充分了解學校辦學、收費等情況後,慎重做出選擇。

  6、學生的入學資訊登記、報名、錄取結果等都將在“陽光招生一號通”平臺進行,6月17日學校稽核後將會透過平臺簡訊告知家長,家長也可在“陽光招生一號通”平臺查詢錄取結果。

  7、參加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沒有派中,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可以回原學區學校報名,在原學區公辦學校報名後,按原有批次參加錄取。

  錄取方法

  1.城區學校:按“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額滿為止。

  (1)符合房戶一致且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滿1年以上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適齡兒童少年戶籍遷入時間先後順序錄取。

  (2)房戶不一致但符合適齡兒童少年戶口在2017年2月4日前遷入學區的,或適齡兒童少年戶口為浦江籍,其父母(監護人)在2016年7月1日前持有學區住房房產證(不動產權證),且繳納養老保險達到一年以上條件的,按戶籍遷入時間、房產登記時間先後順序錄取。

  房戶一致但不動產權證不滿1年的,或房戶不一致(父母學區內無房產,適齡兒童少年戶口在2017年2月4日後遷入學區的;父母學區內有房產,但適齡兒童少年戶口不在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在浦陽五小、大溪中小、浦江四中、浦江五中進行網上報名,按序錄取。但浦陽五小、大溪中小、浦江四中、浦江五中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得跨區報名。

  2.農村學校

  (1)戶籍在本校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戶籍遷入時間錄取。

  (2)戶籍不在本校學區內,但父母(監護人)持有該學區內房產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取得的先後順序錄取。

  3.民辦學校

  (1)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的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民辦學校,招生平臺核驗透過的報名人員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有公證機構參加。若招生人數不足,進行補招的,補招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也須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2)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含同一個投資主體在同一轄地內的非同一個法人單位的民辦小學和初中)小學部學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小學報名人數少於初中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剩餘學額面向轄地統一招錄;其小學報名人數多於初中招生計劃數的,也須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從2021年起,參加九年一貫制學校直升報名的小學畢業生在該校小學部就讀年限不得少於3年。

  (3)受政府委託,承擔了部分學區範圍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其學區範圍內的招生工作參照公辦學校執行,其非學區範圍內的招生錄取按本方案執行。民辦學校或投資主體與政府部門或功能區等原先訂有協議、約定由民辦學校負責承接的生源,相關生源按協議約定錄取,不得選擇生源。

  (4)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直升錄取生源和事先與當地政府有協議約定的民辦學校承接生源等,在網上平臺報名核驗後,分類提前安排錄取。民辦學校的錄取結果要及時公佈,家長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確認,並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註冊。逾期未註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已註冊的學生。

  (5)在民辦學校已報名但未錄取的兒童少年,根據本人意願可以繼續參加未招滿的民辦學校報名,也可以進入公辦學校報名。民辦學校補報人數超過補招計劃數的,也須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在原學區公辦學校報名後,按原有批次參加錄取。

  4.體育藝術類專門學校

  招生方案須報審批的教育、體育行政部門核定同意後方可實施,可進行體育或藝術的術科測試,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普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跨學區招收各類特長生。

  錄取規則

  第一類: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浦江縣公安機關簽發並處於有效期內的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二類: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浦江縣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動產權證或網籤需在報名日之前取得)。

  第三類: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截止到報名日前具有浦江縣域內連續繳納兩個月及以上的養老保險憑證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四類: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浦江縣域內截止到報名日前具有連續三個月及以上就業經歷的適齡兒童少年。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