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學轉學流程

上海中小學轉學流程

  升小結束,很多家長開始瞭解轉學問題。在上海轉學,一般都在這段時間,所需要材料和流程可以提前瞭解起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上海中小學轉學流程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一、小學初中轉學基本流程

  1、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對照《學籍管理辦法》第四章具體條件核准並出具“轉學聯絡單”後,學生家長到準備轉入學校核準並加蓋教導處章,再交還原就讀學校。

  3、原就讀學校接到加蓋接收學校教導處章的“轉學聯絡單”後出具“轉學證明”。

  4、學生家長需持有效的轉學證明、戶口本、房產證、藍印戶口本、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等有效證明到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手續。

  5、學生及家長持有效的轉學證明及戶口本、學生成長記錄冊、學籍卡(影印件)、健康卡、預防接種記錄卡等到轉入學校報到註冊。

  6、持有本市藍印戶口的學生及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的引進人才人員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待遇。

  7、外省市戶籍學生準備轉入公辦初中,應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鎮(街道)教委提出申請,填寫《外省市戶籍學生在嘉定區就讀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件及轉學聯絡單,鎮(街道)教委稽核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準備轉入民辦初中,可持“轉學聯絡單”直接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外省市學生在嘉定區民辦學校接受初中教育申請書》並提供相關證件,由學校決定。

  二、高中學生一般不予轉學

  本市範圍內高中學生一般不予轉學,如果非要轉那麼你需要滿足一下條件:

  1、高一第一學期、高三不轉學,學期中途不轉學。高一第二學期、高二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辦理轉學。轉學手續一般應在開學前一週內辦理。因故不能按期辦理,最遲不得超過開學後一週。

  2、基本材料包括:初中畢業證書、戶籍資料、引進人才單位證明、上海市居住證(A證、CW9證)及辦理通知書等。

  3、所提供的各項材料均應真實有效。如有虛假,後果由家長和學生自負。

  4、高考政策按當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關政策執行。如因證件失效或身份變更等原因,學生畢業時不符合當年在滬參加高考報名條件,需轉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因兩地教學不一致所引起的後果由家長和學生自負。

  三、轉學注意事項

  學生受處分期間一般不予轉學。

  任何學校不得接收無轉學證明及學籍材料的學生。

  轉學手續應在新學期開學前一週內辦理,最遲不得超過開學後一週(市政動遷等特殊原因除外)。

  拓展閱讀:

  上海中小學辦理轉學須知規章制度

  一.辦理物件

  1.全家戶籍跨區縣或跨省市變遷至本區;

  2.上海知青子女回滬戶口至本區,持有至本區的藍印戶口,引進人才子女戶口至本市而居住地在本區,持有因人才引進辦理的居住地在本區的《上海市居住證》等特殊情況。

  二.不予辦理物件

  初中學生在入學第一學期和臨畢業的最後一學期一般不予轉學,高中一般不予轉學。

  三.所需證件

  1.本區戶口簿;

  2.轉學聯絡單;

  3.學生成長記錄冊。

  (或相應材料、相關的證明材料)

  四.辦理方式

  1.小學生轉學,直接到戶口所在地區學校聯絡辦理,學校接受後報徐彙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核准;

  2.中學生轉學,由徐彙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統籌安排。

  五.辦理程式

  1.攜帶轉學所需證件,經招考中心核准開具“轉學(借讀)通知”安排接受學校;

  2.攜帶上述材料及“轉學(借讀)通知”去接受學校,經接受學校查對,收取“轉學(借讀)通知”,在所帶的轉學證件中的“轉學聯絡單”(或轉學證明材料)上蓋章確認,接受入學;

  3.將蓋有接受學校圖章的“轉學聯絡單”(或轉學證明材料)去原學校辦理轉出手續,取得“轉學證明”及學籍檔案;(已取得“轉學證明”及學籍檔案的,此步驟可以省略)

  4.及時將轉學證明、學籍檔案交予接受學校,以完成入學手續、取得學籍。

  六.辦理時間

  開學前一週(雙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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