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龍華區公辦學校轉學插班受理條件

深圳龍華區公辦學校轉學插班受理條件

  插班意思是學校根據轉學生的學歷和程度編入適當班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深圳龍華區公辦學校轉學插班受理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龍華區公辦學校轉學插班受理條件

  (一)原則上只受理深戶;

  (二)公辦學校有空餘學位;

  (三)學區範圍內;

  (四)原則上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不受理轉學插班。

  備註:

  1、以上四點需要同時滿足哦,還需要按規定提交材料。

  2、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市區高層次人才子女等教育優待、優惠物件是享受深戶同等待遇申請學位的。

  拓展相關

  受理學校:

  根據前期轉出情況的'調查,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部分學校個別年級可能有學位,名額視學校最終學位情況而定,擬受理插班申請學校名單如下:

  1、龍華中心小學、清湖小學、上芬小學、民順小學、行知實驗小學、龍華區實驗學校、丹堤實驗學校、教科院附屬實驗學校(小學部)、潛龍學校(小學部)、玉龍學校、和平實驗小學、行知學校(小學部)、鷺湖外國語小學、教科院附屬小學、庫坑小學,以上學校接受居住在學區內的轉學插班申請。

  2、龍華第三小學(地址:華勝街668號龍華執法隊停車場):接受居住在龍華街道範圍內的轉學插班申請。

  3、龍華第三外國語學校(小學部)(地址:龍華區環觀中路20號原黨校):接受居住在觀瀾街道、福城街道、觀湖街道範圍內的轉學插班申請。

  錄取原則:

  按“先類別後積分”進行排序(同等條件優先錄取從外省市區轉入龍華就讀的龍華戶籍學生),空缺學位錄滿為止,不保證就近安排和能被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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