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南明區學生轉學指南
貴陽南明區學生轉學指南
學生轉往另一個學校學習,學生轉學需轉學學生監護人提出轉學申請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貴陽南明區學生轉學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轉學指南
全家遷居、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由於工作調動,不能監護子女的,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齊全,符合相關條件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二、轉學流程
轉入
由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書面轉出申請→原就讀學校同意即向家長出具轉學介紹信→持原就讀學校轉學介紹信和戶口簿及相關有效證明、書面轉入申請到擬轉入學校簽署意見→由家長持接收學校簽署意見函返回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證明並提取學生學籍檔案→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
非貴陽市戶籍學生轉入可直接持原就讀學校轉出證明和戶口簿及相關有效證明到擬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
接收學校按規定時間到區教育局辦理轉入學生學籍認定手續。
轉出:
由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書面轉出申請→原就讀學校向學生出具轉學介紹信→聯絡落實接收學校→持接收學校接收證明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轉學介紹信到區教育局稽核簽署意見→返回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證明並提取學籍檔案
三、轉學時限
申請轉入只在每學期開學前一週和開學後一週內辦理,其餘時間原則上不辦理。
申請轉出持雙方已簽署意見證明材料每週一、三上午到區教育局基教科辦理審批手續。
四、申請材料
轉入申請材料
(1)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住戶口簿
(2)原就讀學校或其所屬區縣教育局開具的轉學證明
(3)在原學校就讀的成績冊
(4)非本區戶籍學生四城區以外還需提交公安部門辦理的其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居住的IC卡居住證或其它在我區居住1年以上的有效證明材料。
轉出申請材料
(1)原就讀學校出具的轉學介紹信
(2)擬轉入學校同意接收的'證明
五、學校責任
學生轉學手續未完善的,學校不得安排插班就讀。
未經區教育局同意,不得保留學籍;不得“掛讀”和“試讀”。
不得借轉學之機留級、降級。
對符合條件的服務片區內轉學生學校不得拒收。
小學班額在45人以上;初中班額在50人以上的不得再接收非服務片區內本地戶籍學生或服務區內非本地戶籍學生轉學。
對未申請轉學的學生不得迫使其轉學。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般不受理轉學,特殊情況須經區教育局批准。
(1)轉入學校距離原就讀學校不超過公共汽車站點三站路。
(2)非南明區戶籍的民辦學校學生轉入公辦學校。
(3)小學六年級和初中三年級學生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