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積分入學申請注意事項

蘇州積分入學申請注意事項

  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下面是小編分享的蘇州積分入學申請注意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蘇州積分入學申請注意事項

  1、積分管理,是指透過設定積分指標體系,對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根據其個人情況、實際貢獻和社會融合度等轉化為相應的分值,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積分落戶、子女參加蘇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入醫)和市區範圍內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等公共服務。

  2、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工作,並負責執行過程中相關政策的解釋。

  3、已在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和初中學校就讀並取得學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同一學段可以不憑積分升入高一年級就讀。

  申請積分管理的`條件: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

  適用物件:在市區範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2020年度將繼續延用關於申請條件“連續居住一年”的補充證明。針對居住證系統內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的流動人口,補充證明途徑為:申請人居住證首次申領時間超過一年,且同時近一年在市區連續繳納社保,則認定申請人在蘇州市區已連續居住一年時間,符合積分管理申請條件。

  申請積分入學的條件:

  流動人口為其未成年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時,僅限申請一所學校,且只能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起始年級,即公辦小學一年級和公辦初中一年級。已經取得義務教育起始年級學籍號的流動人口子女不予受理積分入學申請。

  (1)市、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2019年12月31日前統一公佈各區對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開放的公辦學校和服務區域。2020年6月10日前在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站上統一向社會公佈當年各區(或片區)劃定的積分入學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標準,及各區當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可供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的空餘學位數。2020年6月15日前在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站上統一向社會公佈當年蘇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准入排名名單。2020年7月5日前公佈蘇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准入排名統籌調劑名單。

  (2)2020年積分入學申請人居住證首次申領時間在8月31日前,連續合法居住時間滿一年,且在蘇州市區繳納社保,則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3)針對流動人口在市區範圍內已購房,是否需要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分為以下兩大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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