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讀後感
《專利法》讀後感
當賞讀完一本名著後,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需要寫一篇讀後感好好地作記錄了。到底應如何寫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專利法》讀後感,歡迎大家分享。
世界上的第一部專利法是1474由威尼斯共和國頒佈的。現在,專利制度已經在世界上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行。然而在不用不同的角度來看專利制度有不同的意義。專利權是一種從法律認定的權利;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是發明創造說明書等公開的文獻。
專利權屬於智慧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而比起有形的財產,專利權具有明顯的獨佔性、地域性、時間性等特徵。由於專利權具有獨佔性,所以在授予其專利後,任何人或是單位都不可以在未經專利發明人允許的情況下使用其專利。如果侵犯了這些權利,侵權者要賠償專利人的經濟損失,嚴重的情況還要付法律責任。同時,專利權具有地域性,專利權有效範圍僅限於授予國的領土範圍內。只有在承認專利權的地方才能有法律效應,但是在不被授權的國家專利權就不在存在了。專利權具有時間性,國家對專利權的時限是有一定規定的。
我國的專利法規定,我國的發明專利權的期限是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專利法的提出使得發明人能夠在公平的法律下保護自己的技術或是知識。1236年,英國王室頒佈給一位市民製作布色的15年的專利權。專利法開始初具雛形,被運用於實踐。三百多年後,英國為了獎勵發明,也為了防止濫用特權制定了《壟斷法》。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現代意義的專利法。隨著工業的發展和經濟的發展,各國不斷完善對發明人的發明權的保證。1980年,我國成立專利局。6月,加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