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職畢業生3+證書高考考試招生指南
2021年中職畢業生3+證書高考考試招生指南
為深化普通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考試招生改革,促進中高等職業教育的有效銜接,推動我省職業教育健康發展,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本專科層次招收中職畢業生繼續實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方式。接下來小編整理了2021年中職畢業生3+證書高考考試招生指南的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招生物件
(一)符合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並取得相應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證書要求附後)的應屆畢業生和往屆畢業生。普通高中在校生和應、往屆畢業生不得報考。本科層次院校招收中職畢業生要求中職就讀專業與招生專業對口。
(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階中等教育及以上畢業資格,能夠正常參加學習的退役士兵。
(三)我省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含青海藏區生源)應屆畢業生。
考試和證書要求
(一)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考生參加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考試時間為2021年1月7—8日。報考本科層次院校的考生還須參加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考試說明由招生院校公佈。在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成績達到省招生辦公佈的本科資格線後,考生須在志願填報系統填報本科院校志願,並報名參加由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招生院校須對考生中職就讀專業是否對口、是否符合相應的證書要求進行資格稽核。相同招生專業的職業技能測試各招生院校可聯合組織。具體報名、資格稽核、職業技能測試等安排詳見有關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二)證書要求
1、報考考生須獲得下列證書之一:
(1)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考和頒發的14種專業技能課程證書。
(2)教育部考試中心組考和頒發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證書。
(3)人社部門職業技能鑑定考核機構(各級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組考和頒發的汽車維修工、保育員等21種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4)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護士執業證書。
2、各高校可根據人才培養需要和各專業學習情況,提出各招生專業的具體證書要求,並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公佈。
3、退役士兵報考高等職業院校,需參加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不設證書要求。
(三)考試費用
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收費標準參照普通高考報名的有關規定。本科院校自行組織職業技能測試參照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收費標準(粵價函〔2003〕12號和粵價函〔2003〕63號)執行。
時間安排
1、2020年11月1日—10日,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考試報名(與普通高考報名同期進行)。
2、2021年1月7日—8日,進行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各高校編制招生計劃及專業目錄。
3、1月下旬,進行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評卷。
4、1月下旬,各高校公佈招生章程及招生計劃,本科批次院校報送並公佈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及職業技能測試考試說明,做好招生宣傳發動。
5、2月,公佈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成績,組織考生填報志願。
6、3月初,填報本科批次院校志願考生報名並參加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7、3月上旬,本科批次院校向省招辦報送資格稽核合格考生名單、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及綜合成績。
8、3月下旬,組織高校進行招生錄取,併發放錄取通知書。
以上時間安排可能會根據我省春季高考錄取工作安排及各招生院校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具體安排以省教育考試院、省招生辦及各高校的通知為準,請考生密切留意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資訊。
志願填報
1、2021年我省繼續實行考後知分填報志願,志願填報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志願填報設本科院校及專科院校兩個批次,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填報志願同時進行。
2、本科批次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願,設定1個專業志願;專科批次設35個院校專業組志願,每個院校專業組志願設定6個專業志願和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3、考生根據自己考核合格的證書類別、身體條件及就讀的中職學校專業等,報考高校的相關專業。
4、考生填報志願時,須仔細查閱擬報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詳細瞭解該院校擬填報專業的證書要求、招生特徵等條件要求。因考生不符合填報志願專業的.條件要求被退檔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投檔錄取
(一)最低控制分數線
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職畢業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招生辦組織,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管理體制。省招生委員會以統一文化科目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總成績,根據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確定各批次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錄取批次和投檔原則
1、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職畢業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招生錄取分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進行錄取。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專科批次開始投檔錄取。
2、本科批次院校投檔。在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省招生辦根據考生填報的志願,將符合招生專業對應的證書要求且中職就讀對口專業、職業技能測試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檔給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成績佔50%、職業技能測試考核成績佔40%、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等級折算成績佔10%)合成總分(滿分450分),擇優錄取。證書折算成績佔總分的10%(即滿分45分),證書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佈。
3、專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願投檔原則。按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合成總分投檔排位從高到低檢索,排序高的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願依次逐個檢索投檔,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志願和相關證書分檔錄取。
4、退役士兵、內地西藏新疆內職班應屆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分別單獨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各高職院校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分數線上考生中,根據院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5、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文化課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三)徵集志願
對專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省招生辦組織徵集志願進行二次錄取。本科批次院校不進行徵集志願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