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簡史的讀後感

中國哲學簡史的讀後感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記錄下來很重要哦,一起來寫一篇讀後感吧。現在你是否對讀後感一籌莫展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國哲學簡史的讀後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中國哲學簡史》一書中,馮友蘭主要依據時間順序將先秦至民國時期中國哲學各家理論進行梳理並加以略微解讀。該書最大的特色在於結合中國的國情對中國哲學進行本土化分析,以及分不同時段及不同社會制度對中國哲學的差別化分析。

  首先,其結合中國古代以“農”為中心的現實背景對中國哲學的總體趨向加以解釋,以“農”的直覺為先的習慣解釋中國哲學將直覺植入思想背景中的原由,以“農”的樸實性與自然的密切關聯性解釋人與自然同一的思想趨勢的成因,以中國特殊的家族制度解釋儒家倫理思想何以成為正統等。

  其次,其基於一種分段研究的思維,分不同時間段對中國哲學進行具體的差別化研究。以道家為例,馮友蘭認為道家起源於周朝封建解體制度伊始的隱者,其將道家思想主要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春秋戰國時期的楊朱為代表的隱者,此階段道家的目的是避世全生,基本觀點是“為我”、“重物輕生”。第二個階段以惠施、公孫龍之後的老子為代表,其主要觀點是道無名,以及“反者動之道”的物極必反思想。其處世觀亦意在全生避害,但由於物極必反,故強調欲剛則柔、無為、棄智。第三階段以先秦時期的莊子為代表,其主要思想是順乎自然本效能得到相對幸福,天人合一方能得到絕對幸福,強調物我同一。最後一個階段則是南北朝時期的新道家(也稱“玄學”)階段,馮友蘭將這個時期的道家分為主情派和主理派。主理派的代表是向秀和郭象,其思想主要體現在對《莊子》的註疏當中,其主要觀點是道就是無,同時以變化的思想解釋“有為”和“無為”,遵循變化是無為,固守舊制是有為,強調萬物沒有是非差別。主情派的代表其選取的是《楊朱》及《世說新語》,主要是任我從人、率性而為的風流精神。

  馮友蘭對中國哲學的研究,以時間維度進行條分縷析,階段分明,在每次社會制度發生重大變革,如周朝、秦朝、魏晉南北朝等時期,馮友蘭均對其社會制度先行闡釋,為相關哲學思想的產生提供背景。無論是法家在秦朝的.興起,還是儒家在漢朝的獨尊地位,抑或是佛教在南北朝的盛行,均非突如其來,其與不同時期統治者、民眾需求息息相關。從這種分時段的差別化分析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不同時期社會制度對中國哲學的影響,尤其是亂世中國哲學的興盛,以及不同階段中國哲學思想的前後傳承與超越。

  此外,馮友蘭在分析中國哲學時,能夠與西方哲學相聯絡,採取了一種比較研究的方法。如以儒家的內聖外王與柏拉圖的哲學王思想相比,將中國的“物極必反”思想與黑格爾的“一切事物均包含其自己的否定”思想相較等等,其談中國哲學又不僅僅只談中國哲學。但可能因需與西方哲學相聯絡,而中國哲學中名家的辯論之法與西方哲學的邏輯辯證思維最為接近,馮友蘭在該書中大篇幅提及名家的辯論思維,反而顯得有些本末倒置,這一點尤其為牟宗三所詬病。

  全書中最具創造性的是前三章對中國哲學總體的分析,因其結合我國的風土人情、地理特點、政治背景、家族傳統分析中國哲學,體現了中國哲學的本土性特點。而後二十五章對中國哲學發展的時間軸以及傳承脈絡的梳理較有學習及借鑑意義。現代對中國哲學的研讀大多借助後期的註解進行研究,馮友蘭按時間軸並結合幾個重大時期內社會制度對中國哲學思想進行分析的方式,為理解後不同時期思想變化的內在動因提供了參考。這種結合時代背景研究內在動因的方式為我們進行學術研究提供了借鑑,而研究中國哲學時結合西方哲學的比較研究方法,亦值得效仿。

  馮友蘭對中國哲學的分析亦存在一些問題。馮友蘭對中國哲學思想發展的梳理脈絡時間跨度大,工序龐雜,其對某些思想的研究存在偏頗亦可以想見。以儒家為例,馮友蘭對儒家思想的分析有些浮於表面,其對儒家相關經典的分析本身只能看作眾多解釋中較偏僻的一種,尤其是馮友蘭的分析過於向邏輯辯證思維靠攏,如牟宗三所說:傾向於西方的新實在論。偏離了中國哲學的出發點,其試圖使中國哲學走向明晰化,但有點過猶不及。

  在此舉兩例,一是對正名的理解,孔子崇尚周禮,故而其對正名的論述主要是為應對當時禮崩樂壞的社會現實,重一種人倫的名實觀,而非實證性的名實之辯。其主要出於《論語》:“子路問:‘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論語·子路》)當時衛國國君不顧父子倫常越過其父而登臨君位,故子路有此問。孔子答名正才可能言實事成,進而禮樂興,故必先使其行為符合禮制倫常,這是孔子正名觀的主要思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亦體現了這種人倫的禮制思維,而馮友蘭對“正名”的解釋,僅截取了孔子對“正名”的部分論述,脫離了孔子當時的完整語境,強調在社會關係中每個名必須履行與其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偏向於近代社會學中的角色理論,是一種實證的名實之辯,顯然偏離了孔子的思想。

  二是關於“命”的解釋。馮友蘭將孔子所說的“命”理解為命運,認為我們盡力做應該做的事情而不計成敗就是“知命”,有種宿命論的悲觀主義成分,但這明顯是對孔子“天命”思想的誤讀。從孔子周遊列國時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便可以看出孔子並非悲觀主義者。孔子對“命”的理解主要表現在知天命和君子三畏當中,“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為政》)“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論語·季氏》)“知天命”可以理解為對天所賦予自己的使命的明悟,也可以理解為對大道使命的理解。“畏天命”則是對事物之義理明悟後產生的敬畏之心。儒家所說的“命”主要指事物所遵循的義理,可以透過個人修養的提升而對天道產生遙契,是可知的,孔子說“不知命,無以為君子。”(《論語·堯曰》),所體現的就是修身養性提升而致知“天命”的一種過程。若理解為宿命則會陷入一種不可知論當中,偏離了儒家的傳統思想。相較而言,牟宗三對“性與天道”的解讀即參考了君子“三畏”之說,更為符合傳統儒家思想,茲不贅言。

  馮友蘭在解釋儒家思想時的主要矛盾在於,一方面認為後來儒家對孔子的解讀受政治環境影響而有失其原意,但另一方面其在解讀孔子思想之時,不自覺地受西方邏輯思辨思維的影響,偏離相關語境陷入自己的理解當中,有為表達而表達之嫌,而非為解讀而表達,以上對“正名”及“命”的解釋即屬此類,難免偏離了中國傳統。

  總體而言,馮友蘭的《中國哲學簡史》不失為了解中國哲學之佳作,其結合中國的國情對中國哲學進行本土化分析,並分不同時期對中國哲學進行差別化研究,同時採取分階段研究及比較研究的方法,對先秦至民國時期的中國哲學思想加以梳理並適當解讀。雖在各家思想的橫向分析上存在一些不足,但其縱向分析脈絡清晰,足以使人對中國哲學產生概括性認識。無論其內容還是研究方法,均值得細細品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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