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讀《麥田裡的守望者》有感

大學讀《麥田裡的守望者》有感

  當看完一本著作後,相信大家都積累了屬於自己的讀書感悟,需要寫一篇讀後感好好地作記錄了。可是讀後感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大學讀《麥田裡的守望者》有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大學讀《麥田裡的守望者》有感1

  這是一部少年成長的黑色喜劇。全書講述了霍爾頓從被潘西中學開除到回家之間幾天中的經歷。在這看似平凡瑣碎的內容背後,卻是深刻冷峻的心理剖析,和對美國社會的嚴肅審視。

  霍爾頓是典型的叛逆青年。他的反叛,十分徹底:第一層,是對父母和學校的反抗,反抗陳腐的教條、反抗嚴苛的規矩、反抗肉麻的期望;第二層,是對同學和陌生人的反抗——他厭惡“愚蠢”的阿克萊、虛榮的三姐妹、虛偽的斯特拉德萊塔、狡詐的老毛里斯、老態龍鍾的老師們、老薩麗……;第三層,是最根本的,他反抗這個社會。

  這種看似荒謬的反抗在他這裡是很有依據的。霍爾頓的洞察力高於成人所估計的,他的判斷力也是敏銳的。社會的黑暗、虛偽、醜惡——哪怕只有分毫——在他眼中也無處遁形。然而,這無法改變兩個事實:一,是他心智仍然是幼稚的——他衝動、膽怯、氣量狹小,他不敢反擊邪惡,他也不會像一個成人一樣心平氣和地漠視汙漬,在和斯特拉德萊塔、老毛里斯的較量中,他從來只有落敗的份;二,他自身也充滿了他所厭惡的德行——這點他或多或少地意識到——因而他並不需要也沒有條件去指責甚至制裁他人。

  這種基於認識社會、判斷是非的反抗,是少年心理的重要特點。從長遠看來,這是可喜的。這說明一個有原則的人格正在形成。但是這種人格的形成需要師長的引導、社會的容許、學校的栽培、知識的灌輸。在書中,塞林格借安多里尼先生的口道出了他的觀點“只要你想學,肯學,有耐心學……你將發現對人的行為感到惶惑、恐懼甚至噁心的,你並不是第一個……受過教育的和有學問的人如果有聰明才智和創造力……他們留給後世的記錄比起那幫光有聰明才智的人來,確實要寶貴的多。”對青少年來講,不妨與他們所認為的虛偽、卑劣暫作妥協,學會包容和堅忍,吸收知識、錘鍊心靈,進而成為一個真正能撥雲見日的人。

  《麥田裡的守望者》更深層的意義是拷問了社會——正如前面所說,霍爾頓的牴觸和厭惡並不是空穴來風。相反,一個沒有牽掛、未受汙染而具有清醒頭腦的青年人,更容易發現社會的卑鄙之處。世俗主義者會跳出來為社會的齷齪辯護,說出一百條理由——這是現實,這是無奈,這是進步的代價……但這並不能掩飾街角巷陌、高樓華廈裡的醜惡。資本家投資的學校裡、公眾籌建的教堂裡、大師完成的著作裡從來都是充滿了正義和理想。但與此相對立,教育界崇尚形式、市井街頭充滿無恥、藝術界陷入腐敗……塞林格分別藉助學校、旅館、夜總會描繪了出來。

  資本主義社會趨向成熟時,社會陷入一個微妙的畸變期。文化空前普及卻不成熟,物質空前富裕卻不均衡,政治完成民主化程序但細節仍有待改進。《麥田裡的守望者》就誕生在這樣的時期。繁華的紐約下,是數不清的罪惡和不公。塞林格用霍爾頓的口,咒罵了無數聲“混賬”。他真實的目標,正是50年代的美國。那個美國,沒有明顯的缺點,但在繁華富足之下,是數不清漏洞和瑕疵。自然,這是社會轉型的必由之路。因此,塞林格安排霍爾頓回到中學,他也希望美國回到最早的費城的誓言。

大學讀《麥田裡的守望者》有感2

  《麥田裡的守望者》,很明媚的鵝黃底色封面,塗著一綹綹橙紅碧綠的火焰,一如青春本身給予人們的印象,但讀後卻被一種灰調子的情緒所籠罩,呼吸著稀薄的氧氣,莫名的悲愴襲上了心頭。

  小說主人公霍爾頓是我們身邊隨時可見的孩子,也是鳳毛麟角的孩子,16歲的他抽菸,喝酒,與自己不能接受的輕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學校開除,讓很多正派人對他的優點也嗤之以鼻了。

  但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無辜少年反抗壓抑的社會秩序”的名義而被寬容,甚至被喝彩——據說後來美國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爾頓——因為他是個少年。在青春的掩護下,頹廢是勇氣,懶惰是反抗。有一段時間甚至有人為此類文藝作品起了個型別名稱,叫做“殘酷青春”。我對這個名詞沒有多少好感,總覺得這是叛逆一個比較積極的說法。但眼前的這個霍爾頓卻並不讓人討厭。

  他的父母對他充滿了期待這份期待卻讓他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壓力。所以在帶領了校擊劍隊去紐約參加比賽,作為隊長他卻把重要的東西忘在了地鐵上。這樣的錯誤自然是不能原諒的所以他就遭到了再一次的被開除。他對於被開除並沒有太多的傷心,但是卻害怕回家面對自己的父母。於是決定用他手中的錢去紐約玩兩天。當他父母知道訊息後無法不面對的時候再去面對。

  看到這裡覺得有些熟悉,因為這是我們大多數青少年常有的心理。想贏,怕輸,怕父母失望,失敗了不敢面對。

  下面的這段話我收藏了這是霍爾頓的理想——“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_——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是想當個麥田裡的守望者。”很喜歡這樣的話,這樣的理想也許不遠大,可是我們的生活中難道不是真的需要這樣的守望者嗎?而我們每個人其實也就是一個麥田裡的守望者吧。這樣的工作雖然會枯燥,但是我們首先得把這樣的小事情做好了才是啊——雖然每個人的心中或許會有一種一劍寒九州的英雄主義情結——但還是象霍爾頓這樣做一件真正有意義的事情吧。

  我想這也是霍爾頓可愛的地方。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護一種美好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這種大善良讓霍爾頓在頹廢中也顯得那樣的可愛,就像在一片沼澤地中讓我們看到了閃光的美好的東西。

大學讀《麥田裡的守望者》有感3

  這是一本非常不適合我讀的一本小說,更確切的說很不適合我現在讀。因為我既不是一個男孩子,尤其不是一個曾經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個母親,尤其不是一個男孩的母親。沒心思去了解一個年輕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認這是一本好書。

  小說裡的主人公已經換了好幾個學校,這次是因為五科考試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學校退學了。忘記說了,這次是初中。小說講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認為家長應該知道訊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確切的說應該是還不到兩天,作者就把這一天多的時間裡發生的事寫成了本小說,你可以想像有多麼細緻。其實也不到那麼細緻。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這一天多的時間裡,對於一個不太聽話,稍有些叛逆的男孩來說都會發生什麼。

  呵呵,以主人公的語氣就是離開了那所混賬學校後,他做了些混賬的事。對於發生了什麼事情我不想多說,總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說些什麼的話,那我想在這裡多說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愛了,可愛到主人公半夜沒地方可去的時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這個可愛的妹妹。可愛到主人公想離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個別。更是因為這樣,在道別的時候沒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準備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簡直太可愛了。當然主人公太愛這個妹妹了,所以他最後決定不離家出走了。

  每個叛逆的孩子內心也都存在著純潔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樣,他最想當一個麥田裡的守望者,看著一些小孩子在麥田裡玩。有時會提醒他們會有危險。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會經歷呢?只是每個人對於這個時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卻是隨機的,誰會知道當時會遇到什麼人,發生什麼事呢?但是話又說回來了,不管是遇到什麼人,發生什麼事,內心的修養,或者說自身的意志也會決定了什麼樣的結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謂對他們有幫助的故事是不是會好點呢?人生的慢慢長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過來了。回想我的那個時期,我好像還蠻聽話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經歷了也並不是一件壞事,就要看能否以一個正解的心態走出來!算了,不說了,再說都比書搶眼了。這次可真成了讀後感了。再說一句,我真的不否人這是一本好書。

大學讀《麥田裡的守望者》有感4

  我們確實活得艱難,一要承受種種外部的壓力,更要面對自己內心的困惑。在苦苦掙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會感到一種生命的暖意,或許僅有短暫的一瞥,就還以使我感到興奮不已。完全是一位不良少年,——霍爾頓

  二戰後五十年代的美國,生產這個行業發張極為迅速,中產階梯的人也快速增加,但廣大的人民精神卻愈來愈貧乏。生活這種時代背景下的人,大體分為了三種人,有一些人整天過著混亂的日子,一點也不為日子擔憂,另一些人看不慣世道,想反抗卻缺乏這一些偉大的光輝領袖,還有一些人以消極的方式反抗者這個不公的現實……

  剛開始翻開這本書,就認為寫得非常不好,對於我們這些年輕人,注重於情節,吸引力,情節還勉強說得過去,可沒有吸引力,甚至連文字都很平凡,全是髒話,主人公霍爾頓開口閉口就是“混賬東西”“白痴”之類令人敏感的字詞。他完全是一位痞子,對於一個正常的現代青年,還真有點不適應,難道這本書是教我們向一位壞痞子看齊嗎?不甘心的我又重新看了一遍。

  主人公霍爾頓是在大街上就隨處可見的16歲男孩,他不學好,每天都抽菸、喝酒、打架,他是那種邪惡、叛逆。可就是這樣的一個壞痞子,成了這本經典的主人公。

  他因考試不及格四次遭學校開除,他在和同學打架,被下了通告書:離開校園。他不敢回家,在一家旅館裡過了一夜。第二天,霍爾頓因為女朋友莉麗的假情假意分了手,他頹廢地去了酒吧,喝的大醉,一不小心,把冰弄到頭上,他害怕因生病死去,害怕再也見不到妹妹菲比,決定冒險回家一趟。

  晚上,霍爾頓叫醒菲比,告訴她自己的苦悶、理想,還說了幾句讓我們這些讀者都想不到的一段話,“有那麼一群小孩在一大塊麥田裡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是在那混賬的懸崖邊。我的職位就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王璇也邊奔跑,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每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的守望者。我知道這很瘋,但這是唯一一件我想做的事了。我知道這很瘋。”霍爾頓這段發自肺腑的話,我想象著他說這句話是的神態,目光是柔和,心裡懷著一個單純的夢,懷著對理想世界的遐想,如果真有了這世界,人們都是善良的`,沒有任何偽善,邪惡,多麼平靜,祥和啊。孩子們無憂無慮的奔跑在這景色的波浪中,當中有幾個孩子會跑偏,會誤入歧途,霍爾頓則會捉住他們,悉心教導。霍爾頓永遠守護他們,生活在這金色的波浪中。

  守望本來就是一種挺難得的情懷和努力,有包含著期待。又一次看到了結尾,霍爾頓完全打翻了我對他的理解,這就好像一位少年,大家對他的種種做法都不滿意,可這位少年對於自己做的覺得沒有別人說的這麼糟。他渴望有人讀懂自己。

  在這本書的最後,霍爾頓不想回家,也不想回那垃圾學校,他準備去西部謀生,假裝一個又聾又啞的人,這樣他可以無視對方的話語,可以少說很多很多的話,別人要是想和他說話,還要寫下來呢,寫下來的話,一定省去很多很多的廢話。但他在臨走之前,還是希望見到妹妹菲比一面,就託人把紙條給妹妹,妹妹如約而來,可還帶著行李箱。原來妹妹也想和哥哥一起尋找“麥田”,成為“守護者”。霍爾頓勸不了妹妹,只好放棄去西部,和妹妹一起回家。

  故事的最後,霍爾頓生了一場大病,進了醫院。後來的事,也無從知曉了,留在書中的他,再也沒有長大,永遠都是渴望成為“守護者”的孩子。

大學讀《麥田裡的守望者》有感5

  《麥田裡的守望者》雖然是一部堪稱給美國社會和文學界產生巨大影響的作品,但是它的語言卻十分簡單明瞭,說的直白一點就是簡單粗暴。初次看到這本小說時,“混賬”……的字眼隨處可見,可正就是這些略微粗俗的言語吸引了身處叛逆階段的我。居然在名著中都能看到如此不堪說出口的詞語,這將是一次多麼有趣的體驗,越粗暴,越憤世嫉俗,不正是我們所謂的一種追求?

  走進書中,書中的主人公霍爾頓就是一個孤獨憤世的學生,他被退學四次,不求上進,吸菸,酗酒,打架……這麼一個大概被周圍的人認為無可救藥的孩子,

  卻將下流的字眼從牆上抹掉,遇到修女為受難者募捐時就慷慨解囊,對自己的妹妹菲比百般的照顧與疼愛……如此純潔善良的孩子,也許就是在成人社會的虛偽和做作中變得彷徨和矛盾。身為青少年的我們雖然不生活在霍爾頓那個年代,還意識不到社會虛偽做作的一面,但是,我們依舊憤世嫉俗,也許這就是成長道路上的一個過程。

  有些時候,我認為過度的反叛是無需的,甚至是幼稚的。因為,從霍爾頓的故事中,憤世嫉俗的結果不還是因為各種牽絆回到事情發生的原點—————正式他所想逃離的————學校、家。倘若是為了結果,那麼他這次叛逆的出走是一點也沒有意義的,他沒有改變社會,沒有改變現狀,只是用很粗俗的語言把它們罵了一通。但,如果是為了過程,他卻得到了覺悟,他渴望成為麥田裡的守望者,拯救那些不曾被俗世玷汙的人們,這或許只是一種幻想,可卻似乎給了一種釋放。

  從這部小說,也同樣給了我們警示,他告訴我們什麼憤世嫉俗、出走等各種自以為有個性的舉動都是沒必要的,最後不還是得到躺在療養院裡接受父母安排的結果。然而表達自己的不滿,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是不需要用過於偏激的方式。因為在這個年紀,無論你怎麼反抗,受傷的只會是自己。霍爾頓也許是被打了一頓什麼的,但現在的社會,你怎麼知道不會更恐怖呢?

  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有我們想反抗的事情——作業太多,一大堆考試,中考,高考……各種學習的壓力就像是霍爾頓心中的“社會毒瘤”,我們也和霍爾頓一樣嘗試著叛逆,但,哪次不是因為失敗而收尾的。社會上不可能沒有壞人,不可能沒有虛偽,就像我們不可能沒有作業。所以還是不要做無謂的掙扎了,順其自然,做我們該做的。

  在這部沒有高雅藝術語言文字的小說裡,我更加理解了作者的叛逆,讓我身處其境,我是否也有如此大膽的想法,如此不羈的行為,警惕自己,讓自己也成為麥田上的守望者。

  我的麥田,由我來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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