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魯迅的《孔乙己》有感六篇

讀魯迅的《孔乙己》有感六篇

  讀完一本書以後,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穫,何不靜下心來寫寫讀後感呢?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魯迅的《孔乙己》有感六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讀魯迅的《孔乙己》有感六篇1

  魯迅小時候在飯店做過幾年工,他因為年齡小,伺候不了在店內穿長衫的客人,老闆就安排他在櫃檯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魯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個穿長衫又在店外吃飯的。

  孔乙己小時候讀過幾年書,所以說話時總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時一般都給的是現錢,偶爾沒帶錢時賒賬,欠的錢都會在一個月內還完。

  因為孔乙己小時候讀過幾年書,字又寫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書的工作。可是他這個人平時太懶,抄書的工作做不了幾天便卷著筆墨紙硯逃之夭夭了,漸漸地,就沒人再敢僱他了。

  他有時生活困難時,就忍不住去偷東西。

  有一次,他偷東西時被人發現了,就被打斷了腿。打斷腿之後他又來了這個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後再也沒有見他來過,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這篇故事,我深切的體會到舊社會的不平等——有錢人可以在店內吃飯,普通人只能在櫃檯外面吃飯。

  我還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為本——一個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須勤勞,像孔乙己那樣替人抄了幾天書就卷著筆墨紙硯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這個社會上立足的。

  魯迅先生的小說寓意深刻,看過之後令人受益匪淺。我以後還要多找一些來讀一讀。

讀魯迅的《孔乙己》有感六篇2

  其實看完後,我最想問也是最糾結的問題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們可憐?看全文,好像是該可憐他的,他在文中的命運到底是怎麼樣的?在笑聲中出場,在笑聲中退場,然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看起來,是一個悲劇性的人物。

  但我覺得,孔乙己其實是一個自卑且虛榮的人物。和別人(短衣幫)聊天,分茴香豆,教夥計寫字,為自己辯解,每一個場合,他都在賣弄學問,看似是一個高尚的讀書人,實則在掩護他那顆自卑的心。最後一次出場,是以一種頹廢不堪的形象登場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長衫,換上了破夾襖,最終放棄了他“讀書人”的尊嚴與固執,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時,孔乙己早就不是什麼讀書人了,語言再和“讀書人”沾不上邊了。又或者,他從來就不是一個合格的讀書人,從一開始替人抄書,連人,書籍,紙和筆硯一同消失開始,我就給他貼上“好喝懶做”的標籤了,再到後面教夥計寫字的片段時,可以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後,被丁舉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時的傲嬌,只說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這時,我嘲諷地笑了,當初,孔乙己並不認為竊書有錯,自詡清高的為自己辯解“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的時候,他就已經不配做個讀書人了。

  只是,孔乙己當真一無是處嗎?給孩子們分茴香豆,教夥計寫字……其實,他也是個善良的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是什麼導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慘的下場?

讀魯迅的《孔乙己》有感六篇3

  學了《孔乙己》這篇課文後,我是大大驚歎於魯迅先生的寫作能力的。能用短短的幾千字就描繪出孔乙己鮮活的形象的,大概力推魯迅先生了。在這裡我為魯迅先生拍手叫好。這篇文章大大的批判了封建社會腐朽的制度對人們的毒害之深,那時受毒害的人真是值得同情。而我對於孔乙己又是有很多的話要談。

  孔乙己身材高大,這可能對於我也是很羨慕的,既然身材高大那麼他怎麼不去靠自己的力量工作掙錢,而甘願當一名小偷,還說偷書不是偷,真是強詞奪理,也不知道要好好反思,不過念在他也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的份上,我們也不能多怪他。但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知錯不敢立馬完蛋。孔乙己居然偷到丁舉人家裡去了,還被打斷腿,哈哈,活該!——這麼喜歡偷東西還學書幹嘛,學點偷得技術混混日子不久得了。哎真搞不懂,讀書人的思想受毒害是那麼深,都快成為傻瓜成為生活能力極度低能的敗類!!!我也是很同情孔乙己的,只是傷口不撒點鹽不會好得快,犯錯誤不教訓教訓不會改過來。再此也得批評批評孔乙己的不知羞恥,以好逸惡勞為恥他該記著,生活有用到的。

  由孔乙己聯想到我們現代人,我們有些人也是因循守舊,思想頑固。就和孔乙己一模一樣,我們應該對此抱否定態度,多鄙視鄙視這些人,相信他們會盡快的變聰明些。不要再頑固不化,學習是為了使腦子便聰明,而不是使腦子成為學習的奴隸啊。

  呵呵只有這些想法,就此停筆了。

讀魯迅的《孔乙己》有感六篇4

  “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這大概是我讀完小說後,印象最深的一句話了。這句話實在是具有震撼力!單單這一句話,就可以深切體會到孔乙己的卑微和無足輕重。簡簡單單一句話,卻有著一種思想,這就是魯迅先生的寫作風格,只有回反覆咀嚼才會理解。

  這篇人物小說,魯迅先生先從容不迫的描繪了當時以咸亨酒店為中心的魯鎮的民風世情,在這樣的情況下,才將筆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魯迅筆下被封建社會嚴重殘害的讀書人,他讀了大半輩子的書,卻連半個秀才也沒撈到,然而卻滿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卻養成了惡習,窮困潦倒,卻又自命不凡;不能科舉高中,只能在下流社會徘徊,而他又不肯脫下長衫,與短衣幫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憐又可笑的模樣,但作者又賦予了他真誠,善良的品質,孔乙己和孩子們交往時十分認真和熱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這種不幸沒有人同情而成為一種辛酸,被人嘲笑。身無分文,還把茴香豆分給孩子們,這樣一個人,本應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終卻被丁舉人毒打而悲慘死去。除了欠錢的事想起他,人們再也沒有提起過他。

  《孔乙己》是一篇藝術性很高的小說,透過小說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殘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場,揭示了當時封建社會的精神給人們帶來的迫害,提出了改造這種精神的必要性。

讀魯迅的《孔乙己》有感六篇5

  當時的社會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沒有發現,孔乙己到哪都是別人嘲笑的物件,酒館的客人,夥計,掌櫃……孔乙己的出現,總伴著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來就是給別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著,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輩子都是個沒有尊嚴的可憐蟲罷了,這跟當時的社會有不可分割的關係,當時的人們冷酷無情,互相嘲笑,永遠都是個看客。孔乙己為什麼沒有尊嚴?因為他科舉沒有中,同樣的都是讀書人,丁舉人和孔乙己之間的關係,就好像“摔下來的可憐蟲”和“爬上去的勝利者”。於是,丁舉人可以肆無忌憚地打斷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卻無法反駁。我突然又想到一個問題“孔乙己真的無法自力更生嗎?”文中是這樣描寫他“身材高大”,他是有能力自己生活的!可“又髒又怕的長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訴我們“他根本沒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這種人,當然將一無是處。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體上,還是思想上。

  這篇文章,揭示了當時封建社會的迂腐,封建社會的世態炎涼,人們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對不幸的冷酷,對當時人們自欺欺人的態度的描寫,從側面反映社會的陰暗,對社會的批判。

  看到這樣一句話,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知道從哪裡開始,但卻知道在哪裡結束,一段歲月的冷漠,一箇舊制度的腐朽,一個時代的沒落。”這應該就是作者想表達的吧!

讀魯迅的《孔乙己》有感六篇6

  封建科舉!封建社會!

  破爛骯髒的長衫,幾乎一年沒洗澡和衣服,花白的鬍鬚,蒼白的面孔,凌亂的頭髮,幾乎能聞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沒兩樣。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戲弄,自尊受到嚴重踩踏。讀過書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滿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憐的是卻是一向站著喝酒的長衫族。本是能透過知識謀的溫飽,生性懶惰,造就了此刻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但是如此。孔乙己至少還有自我一些起碼自尊保留,沒錢,喝酒卻也沒賒賬。“‘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孔乙己竟天真地以為旁人不曉得他這些錢是偷來的,相當自信地掏錢,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嚴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毀掉了。“你必須又偷人家的東西了!”“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麼?”“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諷刺,孔乙己身單力薄,又能怎樣,強忍著。可見臉上青筋已經氣的暴脹。好一句“竊書不算偷”,呵呵。

  結尾部分詮釋著之後孔乙己的尾聲,心酸油然而生,沒錢,去偷書又被毒打了,這次腿折了,這不等於要他的命麼,自我怎樣照顧自我。最後一次去小店是用兩隻手輔助爬過去的。雖然平時能充當一個笑柄愉悅大家,有誰又能體諒其感受,看他成這樣,居然大家還是在繼續嘲諷譏笑,離開時他的背後又是怎樣一個場景,他不想明白,因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闆能記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錢是才能想起。之後再也沒出現,都說可能已經死了,會不會是死在哪個角落也沒人發現。

  這樣的人生,又是誰造就的,秀才,書生,在那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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