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英鎊》名著讀後感
《百萬英鎊》名著讀後感
看完一本名著後,你有什麼體會呢?現在就讓我們寫一篇走心的讀後感吧。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百萬英鎊》名著讀後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金子,黃黃的,發光的,寶貴的金子!只要一點點兒,就可以使黑的變成白的,醜的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卑賤的變成尊貴的,老人變成少年,懦夫變成勇士。這就是著名作家馬克·吐溫寫下《百萬英鎊》的真實寫照。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窮困潦倒的營業員美國小夥子亨利·亞當在倫敦的一次奇遇。倫敦的兩位富翁兄弟打賭,把一張無法兌現的百萬大鈔借給亨利,看他在一個月內如何收場。一個月的期限到了,亨利不僅沒有餓死或被捕,反倒成了富翁,並且贏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在兄弟那裡也獲得了一份工作。
其中,有一個小片段。當亨利在得到那張鈔票後,飢腸轆轆的他急忙去一家飯館吃飯。那個老闆見他像個流浪漢似的,便對他毫無好感,打發他到角落去,侍者也覺得他沒錢付。可等到他付錢時,所有在場的人都十分震驚,因為他掏出了一張一百萬的鈔票。於是他不僅免了單,最後老闆還對他做了兩個90°的鞠躬。
這種拜金主義的故事在書上全都是。可我看完後不禁思考一個問題:金錢是什麼?
在主人公亨利沒拿到一百萬鈔票時,那種無助,那種窘況,那種悲催。可拿到鈔票時,多麼瀟灑,洋洋灑灑的,簡直沒人能比。對於前後沒拿和有拿簡直就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這是為什麼?還不是因為金錢嗎?——金錢是萬能的嗎?
在一次夜晚,我和媽媽在小區散步。我對媽媽說:“媽媽,我以後要做一個可以賺很多很多錢的工作。”可媽媽說:“宇添啊!工作不一定要以賺到錢為目的,金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要愛這份工作,只有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才會開心。你看,社會上那些貪汙的人,就是不秉公執法,不用正經辦法去賺錢。金錢有時候是無底的大海,可以淹死人格、良心和真理。但這樣就會受到法律的懲判。”
“Money is not everything。”是的,金錢不是萬能的`,金錢也不是什麼都能換來的。還記得最後女主後來說的話,她說即使他不是百萬富翁,她愛的始終是這個人,並不是愛他的金錢。這樣看來,金錢帶來不了愛情。
霍桑曾寫了一個童話,叫做《點金手》。講的是一個國王看重金錢,他學會了點金手,將什麼都變成金的,直到她女兒也被他變成金雕塑時,他才明白親情和友情是最重要的。
是的,還記得錢學森當年留學美國,畢業時美方曾高薪挽留他,但他不受金錢誘惑,不屈不撓,執意回到自己最親愛的祖國。為祖國奉獻出自己的力量。
所以,我明白了:雖然錢很重要,我們愛錢也不是壞事,但不管怎樣愛錢,不要拋棄道德、良知;不管怎樣愛錢,不能出賣人格;不管怎樣愛錢,不能出賣國家的利益。《愛蓮說》有一句特別好,就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讓我們做一個像蓮花那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