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志願者文明交通勸導活動方案(精選5篇)

2022年志願者文明交通勸導活動方案(精選5篇)

  為了確定活動的圓滿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活動方案,活動方案其實就是針對活動相關的因素所制定的書面計劃。優秀的活動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2年志願者文明交通勸導活動方案(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志願者文明交通勸導活動方案1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素養,著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推進創城工作深入開展,根據《XX縣建立全國文明城市20XX-20XX年工作規劃》及縣創城指揮部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文明交通勸導志願服務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xxxx

  二、活動主題

  交通法規齊遵守文明安全樹新風

  三、參加物件

  文明交通勸導員以縣直各部門、各省州駐縣單位工作人員、各駕校學員以及西部計劃大學生志願者為主。每個路口每次安排2-4個單位、每個單位抽調人員不得少於本單位幹部職工總數的40%(包含志願者、三支一扶、見習崗位、公益性崗位、臨聘人員等)。參加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無私奉獻的精神,熱心公益,以身作則,做文明行為示範的標兵。各單位按報名人數和紅綠燈路口進行合理分組,進行輪流值班。

  四、活動時間

  從12月10日開始,並長期堅持開展志願服務勸導活動。勸導時間每天分為三個階段:9:00至12:10、中午12:10至15:20、下午15:20至18:30。

  五、勸導內容

  各單位抽調志願者的主要職責是:上街執勤,對行人、非機動車輛不遵守交通訊號燈;行人走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不走斑馬線、在機動車道內候公交車、闖紅燈等不文明行為;機動車輛逆向行駛、違章帶人、闖紅燈、亂停亂放等不文明行為進行勸導。

  六、保障措施

  (一)統一標識。文明勸導員在勸導時間內要按規定著紅色袖標,手持引導小紅旗。

  (二)注重儀表。文明勸導員要注重自身形象,保持著裝整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時上崗,當好文明禮儀標兵。

  (三)忠於職守。文明勸導員要按時到崗,上崗期間應主動協助執勤交警維護交通秩序,堅決有效地勸阻、制止交通違法行為。勸導期間志願者要爭當文明行為的示範者、文明知識的宣傳者、文明秩序的維護者。換班時要做好交接工作,不能出現空崗、缺崗等現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曝光力度。縣電視臺要對文明勸導活動進行跟蹤報道,對不文明現象和行動較差的單位、個人進行曝光。

  (二)建立對接機制。公安、交通等部門要公開聯絡電話,便於及時處置文明勸導員在勸導期間的突發事件。交通勸導志願服務安排表詳見附件,由牽頭單位負總責,協調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活動,積極配合,及時抽調人員,安排責任心強、具有奉獻精神的人員上街執勤。

  (三)強化督導檢查。勸導活動期間,縣創城辦、縣文明辦、團縣委將組成督查小組不定期檢查志願服務情況,對認真負責的單位和志願者個人進行表彰,對活動不重視、消極應付的單位不準參加下一年度各級文明單位的評選;對已取得各級文明單位的停發20XX年度精神文明獎,並對文明單位給予黃牌警告,直至取消文明單位資格。志願者勸導期間嚴禁擅自離崗,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不與他人並崗、閒談,對工作不負責、在崗不作為的個人進行通報批評。

  (四)組織崗前培訓。縣創城辦、縣文明辦、團縣委、縣交警大隊於12月7日下午2點半在會議中心對各單位進行崗前培訓,請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精神文明領導按時參加。

  (五)提供後勤保障。縣創城辦為勸導員配備統一的袖標、哨子、指揮旗等裝備,在培訓時統一發放。各有關單位要確定一名活動聯絡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並於12月7日18:00前將聯絡員名單和抽調人員名單報至團縣委。要合理安排好抽調人員的工作時間和勸導時間,確保按時上崗,併為抽調人員每人每天發放交接班記錄表,做好交接記錄。由各單位聯絡員負責整理活動記錄表(每週不少於2張),做到活動有痕跡。各項記錄表將作為創城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據,由各牽頭單位負責收集整理,待活動結束後上報至團縣委。

  志願者文明交通勸導活動方案2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著力糾正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切實增強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識,為人民群眾工作生活創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動員各方面力量,整合社會資源,實施綜合治理,著力解決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二、工作目標

  1.路口交通秩序明顯好轉,通行效率明顯提高。

  2.交通訊號燈、標誌標線等設施規範有效,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條件明顯改善。

  3.交通安全狀況明顯改善,教育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組織體系。為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

  2.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利用校園廣播、牆報、等媒體,以不闖紅燈為主題,開設討論、訪談等專欄,刊播公益廣告。學校將小學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納入操行評定,學生個人闖紅燈行為與“三好學生”評比相結合

  3.明確工作職責。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強鄉村道路特別學校門口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加強農民的交通安全教育,

  4.建立“文明交通示範路口”。我校建立了紅領巾一條街,組織部分學生參加文明交通社會實踐活動,走上路面協助交巡警執勤、制止交通違法行為,切實發揮示範引導作用。對當地居民起到了教育作用,提高他們遵法守紀的自覺性。

  四、主要內容:

  圍繞“關愛生命,文明出行”活動主題,重點組織開展四項活動。大力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按序排隊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和非機動車各行其道、過街遵守訊號等文明交通行為;摒棄“六大交通陋習”:自覺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佔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繫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交通陋習;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堅決抵制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完善“六類道路安全及管理設施”:完善城市過街安全設施、路口渠化設施、出行引導與指路設施、道路車速控制設施、農村公路基本安全設施、施工道路交通組織與安全防護設施。

  志願者文明交通勸導活動方案3

  為紮實有效地開展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進各項活動,不斷提升廣大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質,根據《宜城市志願服務體系建設方案》和《20XX年宜城市志願服務工作計劃》要求,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建立全國文明城市有關要求,堅持“就地就近”和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各部門、單位、企業在城區重要路段、路口開展文明志願服務活動。進一步增強市民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和文明交通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在全社會形成“文明交通,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

  二、活動任務及時間

  (一)活動任務

  志願者在執勤民警的指導下,對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不遵守交通訊號和車輛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導,引導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摒棄不文明交通行為,積極營造安全出行氛圍,維護交通秩序,緩解交通壓力,提升城市交通管理和諧化、精細化、規範化水平。具體任務如下:

  1、對行人不走人行道、翻越護欄、隨意橫穿馬路、闖紅燈等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勸導;

  2、對三輪車、電動車逆行、闖紅燈、隨意橫穿馬路、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違法載客、亂停亂放等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勸導;

  3、對機動車隨意調頭、亂停亂放、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佔用非機動車道、開車接打電話、不繫安全帶等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勸導。

  (二)活動時間(根據作息時間變化,另作通知)

  1、上午7:30——9:00;

  2、下午17:30——18:30。

  五月為主題活動月全面鋪開,週一至週五由市直各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週六、週日由義工組織具體組織實施。其餘月份另行組織重點路口志願引導活動。個別路口上崗服務時段可結合實際高峰擁堵時間調整。

  三、活動區域安排

  第一片區:振興大道政府轉盤——振興大道望江路口

  牽頭單位:市委辦

  參與單位:國稅局、建投公司(政府轉盤路口)

  規劃局、環保局(九龍路口)

  住建局、安監局、聯通公司(建行轉盤)

  第二片區:振興大道望江路口——振興大道燕京渠化島

  牽頭單位:人大辦

  參與單位:物價局、司法局、中行(望江路口)

  地稅局、移民局、移動公司(龍頭轉盤)

  人社局、商務局(永珍大酒店路口)

  國土資源局、工行(燕京渠化島路口)

  第三片區:襄沙大道楚都山莊路口——楚都巷路口

  牽頭單位:政府辦

  參與單位:畜牧獸醫局、水務局(楚都山莊路口)

  衛計局、經信局(鯉魚湖路口)

  教體局、文旅新局(城關中學門口)

  供銷聯社、招商局(西街口)

  行政審批局、糧食局(楚都巷路口)

  第四片區:襄沙大道楚都巷路口——宜城大道路口

  牽頭單位:政協辦

  參與單位:農業局、總工會、婦聯(自忠路口)

  科技局、統計局(武商門前)

  交通運輸局、團市委(中華路口)

  第五片區:自忠路

  牽頭單位:市紀委

  參與單位:審計局、質監局(實驗小學門前)

  民政局、林業局、工商局(中醫院門前)

  組織部、財政局、農行(京忠路口)

  宣傳部、發改局、老幹局(紫陽觀路口)

  統戰部、電信公司、菸草局(好鄰居路口)

  第六片區:育才大道、宜城大道、情侶路

  牽頭單位:政法委

  參與單位:法院、信訪局(二中路口)

  行管局、氣象局(氣象局路口)

  檢察院、廣電臺、鹽務局(紫陽觀路口)

  食藥監局、黨校(醫院門口)

  城管執法局、建行(一中路口)

  公安局、郵政局(環翠小學路口)

  注:週六、週日義工組織由交警大隊統一安排。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和分類指導,切實把此項工作當作提升駕駛人和行人素質,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從源頭上強化教育,預防交通事故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每週制定上崗執勤人員名單在本單位公佈,並將執勤名單每月向市文明辦上報一次,力求活動紮實有效,長期順利開展。

  (二)參加崗前培訓,確保文明安全。教育志願者在文明交通勸導服務活動過程中使用文明用語,行為規範,聽從交警指揮,注意保護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不得強行在車輛前方攔車、隨意追車、強行拉拽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堅決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三)加強交通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利用LED屏宣傳文明交通知識,傳播文明交通理念;各臨街單位要懸掛宣傳標語,引導正確輿論導向;交通志願者要將交通安全宣傳展板擺放進社群、進機關、進學校、進街道;交警部門要印製交通安全宣傳資料交由志願者廣泛發放;新聞單位要及時曝光各類不文明交通現象和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四)開展文明勸導,嚴治交通違法。各路口都要安排至少一名民警參與文明交通志願服務活動,除指導志願服務者在路口正確文明勸導、宣傳、糾章外,還要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嚴格整治,宣傳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志願者要統一標識,佩戴口哨(各單位自備),主要路口使用警戒繩(市交警大隊統一配發)。

  (五)明確工作責任,嚴格檢查督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辦室要聯合市文明辦組織工作專班,對開展文明交通志願服務活動進行專項督查,定期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如一個月內3次以上發現有未安排勸導人員和開展活動的單位,將取消文明單位的評選資格。各單位對參與文明交通志願服務的人員排班、時長要進行記錄,可結合實際調整志願者工作日程。

  志願者文明交通勸導活動方案4

  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城區文明交通勸導志願服務活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xxxx

  二、活動時間

  本年度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即6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崗時間:週一至週五的上午7:45-8:30,下午17:45-18:30;週六、週日的上午10:30-11:30,下午16:30-17:30。端午、中秋小長假不安排活動。

  三、參加人員

  市直及濱城區、沾化區、XX經濟技術開發區各機關事業單位志願者,市、區直及駐濱參與文明建立的單位志願者。

  四、活動內容

  (一)整治機動車不文明行為。針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車窗拋物、亂停亂放等交通陋習進行勸導。

  (二)糾正非機動車不文明行為。針對非機動車越線停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導。

  (三)引導行人文明交通。對行人闖紅燈、不走斑馬線、不走人行道、過街不遵守訊號等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勸導。

  (四)開展現場幫扶。主動幫助未成年人、老人和殘疾人安全過馬路,主動向群眾介紹開展文明交通勸導志願服務活動的目的、意義,樹立文明交通志願者的'良好形象。

  五、活動安排

  此次活動實行定崗服務,分別負責城區30個路口120個崗位的文明交通勸導服務,詳細安排見附件。各參與單位根據方案要求,確定本年度的志願執勤表,確定每天的執勤人員,定責定崗;由多個單位共同承擔勸導服務的崗位,由排第一位的單位負責進行統籌協調確定本崗全年的志願執勤表。請於5月31日前將志願執勤安排表報市文明辦(聯絡電話:XXX,電子郵箱:XXX,政務協同辦公:市委宣傳部文明辦)。

  濱城區、沾化區、XX經濟技術開發區參照市裡活動安排,組織實施本區的城區文明交通勸導志願服務活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文明交通勸導志願服務活動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建立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內容,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徑。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活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立足實際,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定單位、定人員、定路口,保秩序”的“三定一保”責任制,將任務落實到每一名參勤人員,做到任務明確、目標清晰,提高出勤率、管事率,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精心組織,確保實效。各單位要對活動進行充分動員發動,確保活動參與面。要教育職工志願者遵守紀律,不溜崗、脫崗,不得在志願服務期間做與志願服務無關的事情;要嚴格遵守安全防護規定,注意避讓車輛,確保自身安全;注重單位和自身形象,做到精神飽滿,舉止得體,語言文明。市文明辦按照《志願服務條例》要求,活動期間為志願者購買崗位意外傷害保險;市公安局為志願者統一配發帽子、反光背心和交通指揮旗,由現場執勤民警為志願者發放;執勤交警負責對勸導志願者進行崗前培訓,明確勸導員的職責、任務,並負責對志願者在崗情況進行日常考勤。市文明辦、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將組成督導組對此項活動的落實情況進行日常督查,對缺勤、遲到、早退、在崗不盡責等人員所在單位進行通報,通報結果計入文明單位考核成績。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市級報紙、電臺、電視臺要開闢專題專欄,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大力宣傳報道,宣傳活動的重要意義,宣傳活動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解讀文明交通行為規範。要組織記者深入一線採訪報道,設立曝光臺,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和不聽從勸導、態度不好的不文明行動進行曝光,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志願者文明交通勸導活動方案5

  為深入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紮實開展我委文明單位建立工作,普及志願服務理念,充分發揮我委在職黨員志願者的先鋒模範作用,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經研究,決定開展一次文明交通志願服務活動,並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和公民道德建設,弘揚“學習雷鋒、奉獻他人、提升自己”的志願服務理念,切實增強公民文明交通意識,營造文明出行氛圍。

  二、活動時間

  20XX年5月20日,為期一天。

  三、參加人員

  文明交通志願服務隊,由機關各科室及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職幹部職工組成。

  四、活動地點

  贊賢路和長征大道交叉路口。

  五、活動形式

  將志願服務隊員分為四班崗(上午、下午各兩班),每班4人,服務1個小時,分佈在路口的四個方向,協助交警維護交通秩序,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對行人、非機動車隨意橫穿馬路、闖紅燈等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為出行的殘疾人、兒童及老人提供所需的幫助;為問路的群眾提供嚮導服務。

  六、有關要求

  志願服務隊員要聽從安排,按時參與,服務時需穿戴統一的志願者馬甲,充分展示熱心周到、文明優質的形象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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