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實施方案範文(通用9篇)
農貿市場實施方案範文(通用9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貿市場實施方案範文(通用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貿市場實施方案1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我市推進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海府辦〔20xx〕180號)和《市區推進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等檔案精神,在進一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我街道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1、市場沿街商鋪簽訂“門前三包”責任制度,並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市場配套完善內外部垃圾收集(轉運)站、垃圾箱(房、桶、車)等環衛設施裝置;清理內外部衛生死角、暴露垃圾、汙水滿溢環境衛生問題;取締農貿市場周邊佔道經營、倚門出攤、亂拉亂掛、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等現象;拆除農貿市場周邊亂拉篷布、亂搭亂建等影響市容的各類違法建設;規範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
2、路見本色,無垃圾雜物。道路、公共場所、公共綠地及綠化帶無積水、痰跡、油汙等汙痕,無煙頭、紙屑、果皮、廢土等垃圾。
3、市場周邊道路不允許出現佔道經營、流動攤販等其他佔道,臨街店鋪不得出店佔道經營。
4、市場周邊道路及兩側的公共設施、建築物、行道樹上不得設定條幅彩旗、空飄物、充氣物及戶外懸掛物;道路及兩側、店鋪前不得擅自設定活動式招牌、鐵皮屋、遮陽傘等戶外設定。
5、市場周邊道路兩側電線杆、建築物立面、臨街鋪面等戶外設定物和建築物及樹木上不得出現亂塗寫、亂刻畫、亂張貼的違法小廣告。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此次市場市場整治工作有序進行,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三、責任分工
1、針對市場內部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為要求市場管理處購買2個垃圾桶放在過道拐彎角,每個攤位自己購置一個垃圾臨時收集桶。對市場內部亂懸掛物品統一清理。對攤主臨時堆放的物品、包裹箱限期搬離。每天收市後沖洗市場內部地面兩次。責任人:黃子率。
2、市場門口設定的臨時單車停放點,工作小組劃線規範管理。責任人:馬中駒。
3、協調區“雙創”和商務局列出市場周邊環境秩序及門前三包的整治標準。責任人:馬中駒。
4、協調市場管理方制定市場處罰管理制度。責任人:陳奕剛。
5、調查市場清掃保潔力度,由街道外聘人員清掃保潔。責任人:張魯敏。
6、打造“雙創”宣傳氛圍,製作一批“雙創”宣傳牌。責任人:謝永東。
7、清理市場周邊的散落建築垃圾並清理水溝堵塞物。責任人:陳奕剛。
8、對市場內部及周邊環境秩序定人定崗巡查,每日對市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責任人:陳奕剛,巡查人員:鄭修全、邢詒斌、黃玉晶、李石影、侯開勝、林于軍和4名社群成員。
9、成立市場環境秩序整治督導小組,對市場及周邊環境和巡查情況進行每日督導。責任人:莊開由。
10、規範市場及周邊車輛亂停放。責任人:趙茂良。
11、加大管理處罰力度,每日開展一次執法整治.責任人:陳亞再。
四、保障機制
為加強對農貿市場及周邊環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有效推進,街道協調城管、聯防、環衛、工商、藥監等部門主動監管。
農貿市場實施方案2
為切實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範市場經營秩序,建立文明、有序、衛生、安全的農貿市場環境,根據《貴陽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和《貴陽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建立全國衛生城市為目標,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辦、誰管理、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統一領導、各司其職、標本兼治。堅持把改善農貿市場經營環境與規範化管理相結合,把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積極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提升農貿市場管理水平。
二、成立機構,明確責任
㈠成立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商務局,由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塗朝學、甘賢海同志兼任副主任,負責協調、督促區有關職能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按照實施方案落實各項綜合整治措施,確保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㈡成立農貿市場各專項整治工作組
1、農貿市場規範管理工作組
組長: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區商務、工商、城管、衛生、發改、質監等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
職責:負責督促和指導各成員單位按照《貴陽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貴陽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及相關法規要求,加強對全區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一是督促市場開辦方完善農貿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各類攤區實行划行歸市,攤位商品擺放整齊,無佔道經營。二是市場內經營戶證照齊全,亮證經營,明碼標價,無假冒偽劣商品、消費欺詐、欺行霸市等行為,文明經商、文明管理。三是督促市場開辦方做好市場衛生保潔工作,配備足夠垃圾桶,垃圾日產日清,無垃圾亂扔、亂堆現象,下水道暢通,無汙水橫流、亂搭亂蓋現象。四是加強對活禽“三分離”、熟食滷味區等設施和經營者的管理,確保達到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要求。
2、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整治工作組
組長:區委常委
成員:區城管、工商、衛生、交警等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
職責:負責督促和指導各成員單位按照城市管理的相關法規加強對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管理。一是整治農貿市場周邊亂擺亂搭、佔道經營的行為,二是清理整治影響農貿市場周邊環境衛生、市容市貌等不規範行為及農貿場周邊無證無照的經營行為。
3、農貿市場安全生產治理工作組
組長: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區安監、區商務、區消防大隊等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
職責:負責指導和督促各成員單位按照安生生產的相關法規加強對農貿市場安全監管,督促農貿市場開辦方按照《貴陽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落實好農貿場開辦者是農貿市場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一是建立健全農貿市場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並認真落實,配置專職人員負責消防工作,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定期進行消防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二是按照法律法規安裝消防設施,配齊配全消防器材,並保持完好有效,嚴禁違章搭建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有條件的市場應當安裝符合技術標準的閉路監控裝置。三是定期檢查農貿市場建築物的安全使用狀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委託有資質的安全鑑定單位對市場建築物進行安全鑑定,採取措施及時消除建築安全隱患;四是嚴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違反規定亂拉亂接電線等行為。
4、農貿市場食品安全工作組
組長: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成員:區衛生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工商分局、區商務局、區質監局、區農水局等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
職責:負責指導和督促各成員單位做好農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一是建立進貨查驗制度。設立進貨臺帳,記錄進貨渠道,查驗供貨者的有關許可證件和產品合格證明。二是經營鮮豬肉等肉品必須從依法批准設立的定點屠宰場購進,並在攤位明顯位置懸掛肉品檢疫合格證明,嚴禁售賣私屠濫宰和來路不明的肉類和製品。三是經營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製品的,應具備防塵、防蠅、防鼠設施和冷藏保鮮裝置;熟食攤位應設定預進間和售賣間,生熟食品應分開存放;從業人員須持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和有效的《健康證》,使用專用工具取貨,不得由顧客自行選取。
三、實施步驟
㈠全面整治階段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可行的實施方案,立即行動,對轄區內農貿市場的經營秩序、安全生產、食品安全及市場周邊的衛生秩序進行集中整治,確保達到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要求。
㈡鞏固提高階段
對全面整治的成果進行鞏固和提高,形成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齊抓共管的長效管理機制,促進農貿市場管理規範化,管理機制長效化。
㈢考核驗收階段
區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按照《白雲區農貿市場管理考核辦法》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工作部門進行考核驗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徹底解決農貿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確保我區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關健環節和重要方面。各有關部門的一把手作為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成員,一定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此次綜合整治工作,將其作為當前中心任務,納入重要日程,確保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㈡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各相關部門要根據《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具體要求,按照自身職責,將任務層層分解,做到目標、任務、人員、時限落實。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責任制,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綜合整治工作負總責。
㈢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綜合整治工作標準內容多、要求高,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從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的大局著眼,從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發,切實立足職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援,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形成綜合整治的強大合力,推進綜合整治工作達到預期目標。
㈣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媒體作用,認真抓好有關政策、措施的宣傳教育,提高市場開辦方和廣大經營戶對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其參與綜合整合工作的積極性。對綜合整治的行動、措施要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確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務。
農貿市場實施方案3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縣農貿市場的規範化管理,提升監管效能,營造整治、有序、衛生、安全的放心消費環境,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生活需求,根據市局關於用2-3年時間在全市農貿市場實施管理升級工程的部署要求,現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全系統“規範履職行為,提升工商形象”作風整訓活動的部署要求,以服務民生為宗旨,堅持屬地管理、重抓本級、突出重點、糾建並舉的工作原則,堅持重基層、打基礎、抓長效的管理理念,堅持法律手段與市場化措施同步的方法,創新完善農貿市場管理制度和措施,推進工商監管職能到位,促進市場主辦單位管理責任落實,實現主體准入、食品(含農產品,下同)安全、經營行為、經營秩序、消費維權和環境衛生管理全面升級,努力把農貿市場建設成為人民群眾和黨委政府放心滿意的消費場所。
二、工作任務
(一)完善日常巡查監管,推進工商履職規範到位。實行市合科周查制、基層分局日巡制,推行定人、定崗、定責、定時、定標“五定”巡查監管模式,嚴格落實巡查痕跡化管理制度,實現工商部門農貿市場日常巡查監管到位。具體要求:一是落實巡查監管責任。各基層分局對轄區內每一個農貿市場均要落實日常巡查監管人員,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並將巡查監管人員的姓名、工號、照片、工作職責、聯絡電話及監督電話在市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20xx年度,各基層分局要選擇一個農貿市場落實日巡制,每天對市場巡查不少於一次,對管區內的其他農貿市場每週檢查不少於一次;市合科每週要對各基層分局農貿市場日常巡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二是確保巡查履職到位。20xx年度農貿市場巡查監管的任務主要為三個方面:
(一)指導、督促市場主辦單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督促市場主辦單位做好衛生保潔工作,及時清掃場內垃圾;
2、指導市場主辦單位維護市場秩序,划行歸市,督促經營者在指定區域經營,嚴禁消費者車輛進入市場。3、指導市場開辦者每天查驗、收集、登記豬肉、家禽檢疫合格證明,並將檢疫合格證明裝訂歸檔。
(二)檢查入場經營者主體資格:
1、檢查涉及前置審批許可的市場主體許可證件及批准檔案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2、查處涉及前置許可的無照經營行為。
(三)檢查交易行為:
1、檢查場內有無假冒偽劣商品,重點查處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肉製品、假冒牛羊肉等違法行為;
2、檢查場內有無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野生動物及其製成品;
3、依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市場內的農產品質量監測結果,對農產品銷售企業及農產品批發市場中的農產品銷售者銷售質量不合格農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4、對場內經營者經營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禽類及其產品的,依法取證後報縣局市場合同科,由市場合同科統一移送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予以處理。
5、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查處經營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6、對市場開辦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等義務的行為進行查處。三是嚴格巡查痕跡化管理。各基層分局要健全完善農貿市場巡查監管痕跡化管理制度。巡查監管人員要及時全面如實將檢查情況、違規整改等情況等記入《巡查記錄》;對依法和有關規定應予整改的,規範製作《行政提示通知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文書;對依法應當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法定程式辦理。巡查監管人員必須在檢查後的2個工作日內將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錄入市場監管軟體和經濟戶口軟體。檢查資料除作為行政處罰案件卷宗材料管理的外,其他必須在檢查後的5個工作日內歸入經濟戶口管理檔案儲存。
開展專項集中整治行動,打造安全放心的交易環境。針對市場日常巡查發現和媒體報道、群眾投訴所反映的一些突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農貿市場專項集中整治行動,加強部門聯動,突出執法辦案,實行監管倒逼,規範市場經營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政府、市民滿意的市場環境。具體要求:一是開展市場食品安全專項集中整治行動。要針對不同季節入市食品的質量安全狀況,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和重點市場,積極會同食安委、農委、動物檢驗檢疫、海洋漁業等相關部門開展集中執法行動,強化重點食品的專項檢測監控,強化索票索證和溯源管理,嚴厲查辦經營不合格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追究市場主辦單位的責任。二是開展市場經營秩序專項集中整治行動。要針對轄區農貿市場存在的無照經營、短斤少兩、製假售假、欺詐銷售、欺行霸市、亂擺亂設、出場經營等突出問題,適時進行集中專項整治,營造守法經營、公平競爭、管理有序的交易環境,達到亮照經營、明碼標價、划行歸市、秩序井然的規範化管理要求。要適時據情開展保護野生動物、限塑等專項整治,及時有效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三是開展市場環境衛生專項集中整治行動。要針對轄區農貿市場環境衛生髒亂差的狀況,及時會同商務、城管等部門和鎮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消滅環境衛生死角,查糾各類不衛生、不文明行為,整改薄弱環節,全面提升市場環境衛生管理水平。
推進檢測體系執行管理,保障市民“菜籃子”安全。積極組織開展農貿市場檢測室達標建設活動,提高市場食品檢測的實時化、網路化和一體化執行管理水平,保障市民“菜籃子”安全。到201x成第三批2個市場檢測室的建設任務。相關分局要將督促指導市場檢測室規範執行作為農貿市場日常巡查監管的一項重要任務,建立常態化的督促指導工作機制,予以推進落實,保證市場按時完成規定專案和批次的檢測任務,抽樣檢測實現規範化,檢測資料上傳率和檢測結果公示率達到100%、不合格食品銷燬率達到95%以上。要加強檢測資料的彙總和分析,在依據工商職能查辦違法違規案件的同時,與食安委、農委、食監、質監等部門建立檢測資訊通報制度,積極建議相關部門對合格率較低的食品開展專項治理和召回、溯源等工作。
開展長效管理達標評比活動,落實市場主辦單位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貿市場落實長效管理工作意見的檔案要求,進一步推進農貿市場長效管理保證金和政府獎勵制度的落實。縣城農貿市場保證金的繳納和獎勵資金的落實由縣局負責與縣相關部門、阜城鎮以及市場主辦單位做好對接工作;鄉鎮農貿市場由基層分局負責與地方黨委政府、相關部門以及市場主辦單位做好彙報溝通和協調對接工作,爭取落實相應的長效管理機制。在此基礎上,分季度開展長效管理達標評比活動,對管理達標的市場給予獎勵;對管理不達標的市場,降低信用類別,限期整改,扣罰保證金,並進行公開曝光,從而有效解決市場主辦單位責任缺失的突出問題,樹立一批不同投資主體、不同類別檔次、不同管理模式的樣板市場,促進農貿市場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具體要求:
一是推進落實市場主辦單位的法定義務。要將推行市場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和“契約式”管理等“四項”制度列為達標評比的重要內容,嚴格兌現獎懲措施,強化主辦單位和經營戶的食品安全責任。20xx年各基層分局轄區農貿市場肉品、家禽行業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的經營戶佔比要達到95%以上、批發經營戶建立購銷臺賬的佔比要達到100%,實行食品安全“契約式”管理的市場要達100%。20xx年肉品、家禽行業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的經營戶佔比要達到時100%,並逐步擴大到其他行業,力爭到2015年各類食品經營戶全面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二是推進市場日常管理規範到位。要將市場管理制度化、經營秩序規範化、食品檢測正常化、消費維權便捷化、環境衛生標準化列為達標評比的重要內容,推動市場開辦單位切實履行應盡的各項管理職責,不斷提升管理水平,讓群眾滿意,讓政府放心。
三是推進市場誠信文明建立活動。要將市場誠信、文明、平安的建立標準要求列為達標評比的重要內容,強化定期檢查考核,推動市場開辦單位完善市場硬體設施,落實建立措施,規範經營戶的信用評定管理,提升市場誠信文明水平。20xx年全縣農貿市場開展經營戶信用評定管理要達到85%以上。到20xx年市場信用評定管理要達到90%以上,創成省級誠信文明市場1個、市級誠信文明市場2-3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貿市場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和消費安全,一直是地方黨委、政府關注的重點和廣大群眾關注的熱點。實施農貿市場管理升級工程,是工商部門履行自身職責、服務發展、保障民生的重要切入點和有效抓手,全系統一定要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強化領導,狠抓落實。縣局成立由一把局長主抓,分管局長具體抓,市合科牽頭,消保科、公交科、註冊科、私個協、消協等相關科室共同參與的專門工作班子,負責全系統農貿市場管理升級工程的推進實施。縣局相關科室要在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能的同時,加強科室之間的配合和對基層分局的工作指導。各基層分局要整合管理力量,形成整體推進合力。
(二)強化督查推進。縣局將農貿市場管理升級工程實施情況納入督查重點,適時進行明查暗訪,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確保升級工程有序推進和有效落實。各分局在推進農貿市場管理升級工程中要不避矛盾、敢於擔當,突出重點、狠抓關鍵,確保升級工程取得成效。各分局要及時上報工作動態資訊,在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要分別將半年和年度專項工作總結報送到縣局市合科。
(三)嚴格獎懲措施。各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工作責任,確保每一個農貿市場都有明確的責任人員,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要按照作風專題整訓活動的部署安排,紮實做好對照排查、整改落實、長效管理等工作。對在實施農貿市場管理升級工程工作中管理責任不明確、任務不落實、整改不到位、工作無成效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參與評先評優資格;對因履職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後果的,將按照問責辦法的規定,適時開展責任追究。
農貿市場實施方案4
順應社會發展和變化的趨勢,讓消費者“來得開心,看得舒心,買得放心”。實現管理者與經營者的利益和目標一致起來,在此基礎上,樹立起全新的品牌形象,使之成為南寧農貿市場的樣板,全國農貿市場的一面旗幟!農貿市場除參照當地現有的農貿市場進行管理外,還應該有所創新,實現管理的“四統一”,即統一理念、融合互動,統一規劃、分類佈置,統一形象、規範識別,統一規章、民主監督。
一、市場管理
1、經營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平、自願、誠信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
2、經營者對攤位門市房進行調換或轉租必須到農貿市場綜合管理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
3、划行歸市,市場內擺放商品應整齊有序攤位、門市房外擺放貨物不得超出劃定區域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線及影響其他業戶經營不得售賣經營證照規定外的商品。蔬菜攤嚴禁出售乾貨如木耳、油麵筋、花生米等
4、市場內不準下棋、打撲克、賭博以及從事與市場經營無關的活動違者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5、嚴禁在場內外亂停亂放各種車輛,經營者載貨的車輛務必在當日早晨七點鐘前將貨卸玩並立即退出場外按指定地點停放整齊。
6、破壞市場設施及財物並造成損失的按原價賠償。
7、租賃期間如遇市場規劃、修建、調整等,市場管理者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承租方自願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方剩餘期間的租金退給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補償。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入市經營人員應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有關規定有拒賣過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義務。
2、市場實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場所有權採取禁止入市經營、暫存、銷燬等措施進行處理。
3、入市經營業戶須在攤位確定後到相關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店前應統一懸掛營業執照或攤位證,特殊規定的必須持有有關部門許可證照做到證照齊全亮照經營。
4、經營業戶不得銷售過期、變質、有害、有毒等食品違者市場所有權對不合格食品進行暫存、銷燬情節嚴重者收回攤位門市房剩餘租金不退。
三、衛生管理
1、經營者應自覺保持市場衛生整潔。經營業戶攤位前衛生實行門前三包實行垃圾裝袋或桶狀發現門前、攤位前髒、亂、差除當即責令其清除外並有權收取違約金10-100元從押金中扣除場內環衛人員負責垃圾的清運。
2、業戶嚴禁向排汙管道傾倒垃圾、汙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四、治安消防管理
1、市場內嚴禁打架鬥毆、相互吵罵、酗酒鬧事、欺負外地客商、扒竊錢物、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等情節嚴重的除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外市場所有權收回攤位門市房剩餘租金不退。
2、市場經營業戶應服從管理遵守市場規章制度不得無理取鬧、打罵、侮辱工作人員、擾亂市場秩序、妨礙或阻擾工作人員正常工作違者移交相關部門處理違規者在交納200-1000元保證金後方準營業。若在保證期一年內再次違反市場所有權收回攤位門市房所交保證金和剩餘租金不退。
3、不準擅自改動用電線路和安裝使用大負荷電器等違者予以停電沒收電器設施。
4、市場內人人有參與救火救災的義務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對違反以上規定的經營者視情節分別給予10-3000元罰款、沒收商品、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逐出市場等處罰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對於收到市場管理辦公室的不同處罰一年累計超過三次的經營戶將清除出市場且在下一年市場招租中不予以登記不允許進入市場經營。
農貿市場實施方案5
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整治工作是我縣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月的一項重點工作,但針對當前農貿市場漲市的現狀,我們將結合城市管理的實際,按照“疏堵結合,方便市民,規範管理”的原則,有針對性地抓好疏導和整治工作:
一、組織領導
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葛訓海同志任組長,陳松磊、吳繼永同志任副組長,莊嚴、蘇本乾、曾浩、楊成光、李為科、張平、吳昌欣、渠立志任成員。
二、整治內容及規劃要求
(一)整治內容:整治工作主要對城區農貿市場周邊環境進行清理,取締市場周邊商戶非法佔道經營、亂擺亂佔行為;清理店外牌(燈箱);按照規定拆除市場周邊亂拉蓬布、亂搭亂蓋的各類違章建築;疏通市場周邊的消防通道,取締隨意宰殺家禽,影響市民生活環境的經營戶小吃攤等,以及由市場亂搭亂佔經營而延伸的“馬路市場”行為。
(二)規劃要求:
1、南關菜市場門口及書院街路口攤點。該區域以蔬菜和水果批發經營為主,我們確保在不影響或少影響交通、市容、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暫集中在慢車道(花壇)以內區域內經營;書院街路口的水果攤點以不超出慢車道為界,嚴禁佔用快車道經營。另外,對一些早上批發水果、蔬菜機動車輛,勸其到南環批發市場經營,對不聽勸阻的配合交警部門進行查處。
2、侯園菜市場。根據該區塊的經營現狀,對路兩側的經營戶進行劃線定位,規範經營;有店面的不得超出店面1米內經營,無店面的靠路邊警戒線以外區域經營,最南端攤點不得超出蘇果超市的外牆延長線。
3、五門橋市場。因沿河路較窄,橋以東人流車流較大,經營造成交通堵塞,將該區域攤點全部集中在大慶路兩側路牙石以上區域內經營,沿河內外側禁止擺賣。
4、大同街西首十字路口農貿市場。全部集中到路牙石以上區域內經營。
三、時間安排
6月11至12日早上8:30或下午5:00在執法大隊院內統一集合,由領導統一安排部署整治工作要求。對城區4處農貿市場進行宣傳,並重點整治南關農貿市場和侯園菜市場。6月13日,繼續加大宣傳,重點整治五門橋市場和大同街西頭市場。
四、建立市場日常監管的長效機制
要做到把突擊整治與經常性的日常監管相結合,克服“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怪圈,整治結束後,各中隊要落實定人定崗巡查制度,並由中隊為單位定期開展集中清理活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市場周邊環境整治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中隊要克服以罰代管,以收費代管等不負責行為,各自履行好自己的責任,把專項整治工作以及長效化日常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五、工作要求
1、重視整治中的宣傳教育工作,注重執法技巧,講究方法,避免矛盾激化。
2、對整治中出現的暴力抗法、阻撓執法、尋釁滋事的行為採取果斷措施及時處理,確保整治工作順利實施。
農貿市場實施方案6
一、指導思想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實市政府關於推進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動員會議精神,學習“樂東精神”,勇於擔當,透過改造環境衛生,推進城市管理創新,提升城市科學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標
圍繞全力實現“三個月有改觀,半年見成效,年底形成長效管理機制”目標,明確屬地責任,加大行政執行力度,嚴厲打擊佔道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馬路市場,清除農貿市場內外“髒亂差”現象。要做好調查摸底,形成“一點一策”,剖析問題找準癥結後製定具體方案開展整治。各部門要最大限度向一線傾斜,提高一線保障水平,嚴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對農貿市場環境秩序綜合整治,力爭達到“雙創”要求。
三、工作內容
(一)整治物件:鎮農貿市場
(二)整治區域範圍:農貿市場內部區域;農貿市場四周行道,可供車輛行人通行的連線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區域外、可視範圍內依存於農貿市場的馬路市場佔道範圍。
(三)整治內容:明確農貿市場內外部環境秩序整治的責任主體和責任範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消除私設攤位收費現象;配套完善內外部垃圾收集(轉運)站、垃圾箱(房、桶、車)等環衛設施裝置;清理內外部衛生死角、暴露垃圾、汙水滿溢等環境衛生問題;取締農貿市場周邊佔道經營、倚門出攤、亂拉亂掛、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等現象;拆除農貿市場周邊亂拉蓬布、亂搭亂建等影響市容的各類違法建設;規範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
四、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鎮推進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1.組織指導、檢查和考核各鎮(街)、有關單位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
2.協調解決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3.及時收集資訊,編髮情況通報,總結交流經驗,推動工作落實;
4.完成其他相關任務。
五、職責分工
1.鎮政府職責:負責牽頭對轄區內農貿市場及周邊環境衛生開展綜合整治。相應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具體工作。嚴厲打擊取締市場及周邊的亂擺亂買、佔道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馬路市場。負責簽訂農貿市場及周邊鋪面等門前“三包”責任書,組織城管、環衛、工商等部門巡查檢查,督促城管部門查處違反門前“三包”責任的經營業主。負責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和升級改造建設,負責對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檢查、督促整改和相關整治工作資訊的收集和彙總。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負責農貿市場消防安全的整治、監督與檢查。
2.農貿市場管理中心:負責農貿市場管具體理工作,承擔農貿市場硬體設施建設、維護和市場經營秩序、市場環境衛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築物安全的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市場管理各項制度。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規定,建立市場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實行專人負責,分割槽管理,保持場地清潔衛生。必須明確進場經營者的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進場經營者的經營產品進行檢查,並依法對進場銷售的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發現進場銷售的產品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必須要求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並向農業、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鎮工商所職責:負責查處農貿市場中的假冒偽劣、短斤缺兩、商業欺詐、私設攤位收費等行為。組織協調農貿市場內環境衛生整治及流動攤販管理工作,督促市場業主建立農貿市場內部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檢查、督促市場業主落實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對違反農貿市場管理規定的市場業主進行依法處置。
4.鎮環衛站職責:負責主城區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清掃、保潔,垃圾分類回收及處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場外部垃圾收集(轉運)站、垃圾箱(房、桶、車)等環衛設施裝置。指導和幫助市場業主完善市場內部的衛生保潔設施裝置。主城區外的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清掃、保潔工作由屬地負責。
5.鎮交警支隊職責:負責整頓規範農貿市場周邊交通秩序,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完善停車場、停車泊位設施,取締亂設停車位、亂收停車費行為,規範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管理秩序,加強指揮疏散,糾正、教育和查處違法停車行為,防止因人員密集、停車秩序混亂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強對高峰時段和假日期間大型活動的管控。
6.鎮食藥監局職責:負責對農貿市場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保障食品安全。負責監督檢查市場周邊餐飲店的規範化管理工作,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進行檢查督導,規範加強市場蔬菜質量監管,監督經營業主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農產品檢驗檢測制度嚴把蔬菜檢測質量安全和准入關,做好蔬菜檢測、留樣和日常登記記錄,經檢測不合格或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嚴禁進場銷售,並依法予以查處。
7.鎮城管中隊職責:負責對轄區內農貿市場周邊無證經營攤點整治,設立嚴管區,定期開展集中整治,嚴格落實定人、定崗、定標準,實行分片包乾責任制,制定管理規範,大力整治嚴重影響交通、城市容貌、環境衛生和市民意見大、反映強烈的馬路市場及不符合規範要求的疏導點。取締農貿市場周邊佔道經營、倚門出攤、亂拉亂掛、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等行為。拆除農貿市場周邊亂拉蓬布、亂搭亂建等影響市容的各類違法建設。檢查經營業主門前“三包”責任落實情況,對違反者依法進行查處。
8.各攤位業主職責:業主是農貿市場管理、食品安全和攤位“門前三包”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誠信經營,認真清掃,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
六、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階段(7月)
由鎮政府組織落實,相關部門配合,對農貿市場作進一步調查摸底,填報《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存在問題調查摸底登記表》(附件2),上報區政府。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鎮政府制定相應的整治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工作責任人及倒排時間表,對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穩定風險做好評估並有相應預案,充分考慮群眾的生活需求,兼顧生產經營者的利益訴求,採取相應的利民便民措施並做好疏導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動或是召開聯席會議,向各成員單位佈置摸底任務,督促瞭解農貿市場整體情況,為開展整治行動卯實基礎。
第二階段:宣傳發動階段(7月)
鎮政府、各相關單位要組織開展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宣傳欄、掛橫幅和電子顯示屏宣傳等方式宣傳發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引導公眾積極參與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階段:集中整治階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階段,鎮政府、各相關單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最大限度向一線傾斜,提高一線保障水平,嚴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對農貿市場環境秩序的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市場周邊的佔道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馬路市場。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集中整治期間,要確定高標準,保證落實力度,促進整體提升,力爭實現“三個月有改觀,半年見成效,年底形成長效管理機制”的階段性目標。
第四階段:總結評比階段(12月)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確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
七、保障機制
(一)建立多部門聯合工作機制。鎮領導小組組長負總責,鎮政府為治理主體,負責組織實施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檢查、督導、反饋及資訊報送工作。各成員單位履行各自職責,建立相應農貿市場整治長效機制,做到定崗、定人、定責,確保所負責治理任務考核達標。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具體工作,組長由黨委一把手擔任,副組長由行政一把手擔任,成員由城管、環衛、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門指定專人及農貿市場業主組成。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通報資訊、交流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建立巡查督辦機制。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組,配合六大專項整治行動,每天定時、不定時巡查轄區農貿市場,對不落實農貿市場考核標準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進行督導,對不及時整改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上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督導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及時整治,對仍不及時整治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通報,並上報區主要領導。
(四)建立失信懲戒管理制度。由鎮工商局牽頭,鎮食藥監局協助,制定失信懲戒標準,構建信用監管體系,創新信用監管模式,利用市市場管理遠端監控管理平臺並聯接全市“數字城管平臺”,形成高效的非現場監管體系,對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和場內經營戶進行信用分類監管。
(五)規範資訊報送工作。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專人收集整理專項整治工作資訊,彙總開展整治工作情況並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2資訊報送內容、格式及時間要求,參照《市城市管理六大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規範整治資訊報送工作的通知》(海城六治辦〔20xx〕45號)執行。
(七)保障工作經費。對整治工作所需經費,由鎮政府具體研究,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預算。
農貿市場實施方案7
為了加強我辦農貿市場的管理,確保源頭食品安全,按照<渭城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渭城區農貿市場規範管理建設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檔案,我辦決定全面開展農貿市場規範管理建設活動,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農貿市場實施食品安全規範管理,落實市場主體責任、經營者第一責任人責任,有序建立和推進“准入指導把關、強化主體責任、流向追溯可控、典型示範帶動”的農貿市場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模式,打造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努力推動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上新層次,實現農貿市場源頭“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
二、規範管理重點
(一)市場主體責任:市場主體責任、准入制度、索證索票溯源制度的落實;市場規劃合理佈局,劃區歸類經營,資訊公佈。
(二)重點整治範圍:我辦範圍內農貿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包括自發的自由貿易市場)以及市場經營戶,特別是市場中的流動散戶。
(三)重點整治品種:糧食、食用油、肉及肉製品蔬菜、果品、滷製品、奶製品、豆製品、水產品飲料、酒、散裝食品等各類食品,調味品等各類食品新增劑,市場經營戶自制食品,冷凍冷藏的禽、畜肉及其製品。
(四)重點環節:市場中小作坊加工。
三、規範管理內容
(一)清查經營主體資格。對市場內經營主體進行一次拉網式清查,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檢查市場主體在准入資格稽核把關,農民自產食用農產品貿易和流動攤販嚴格檢查其身份證明,確保可追溯性制度的落實。
(二)嚴格查處製售假冒偽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為。嚴格檢查上市食品質量,重點查處銷售無生產許可證、無經營許可證、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無產品批准文號、未標示生產廠名、無質量合格證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食品、國家命令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腐爛變質過期失效食品、超標食用或非法食用新增劑的食品、禁用限用農獸藥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重點查處與消費者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假冒偽劣食品,依法查處食品銷售中摻雜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偽造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查處未按規定執行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制度等行為。
(三)嚴格查處小作坊加工等環節。嚴禁無登記備案、從業人員無健康證開展熟食、熟食等加工經營活動。
四、規範管理措施
(一)強化巡查力度,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農貿市場及其食品經營者日常巡查監管力度。一查食品經營者入市資格,主要檢查流通許可證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從業人員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證明,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食品經營要求的形式。二查進貨查驗制度、臺賬制度落實,主要檢查食品的來源是否從具有合法資質的供貨方購進,批發企業是否建立臺賬,向零售商提供完整的單據作為零售商的臺賬,並建立相關檔案;是否按照食品標籤標註的條件貯存食品,是否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三查食品包裝標識,主要檢查預包裝食品標籤標明的事項是否符合法律、標準的規定;散裝食品在儲存位置、容器、外包裝上是否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四查食品質量狀況,主要檢查食品是否存在發黴變質、超過保質期,食品周圍是否存在汙染源,食品貯存環境是否符合要求,經營場所是否符合渭城要求。五查食品經營者的管理制度,主要檢查食品經營者的質量承諾,退市召回等制度;市場開辦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義務,是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六查活禽販售與屠宰市場是否分離,動物檢疫日票、禽類檢疫票是否明示。
(二)強化上市食品質量檢測與監控。採取定期、不定期抽樣檢測等性質,強化對農貿市場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監控。主要檢測專案:
1、水產品及其加工製品是否浸泡甲醛;
2、米、面、豆製品等是否新增吊白塊;
3、食品中二氧化硫的含量是否超過國家標準;
4、食品中亞硝酸鹽的含量是否超過國家標準;
5、肉製品是否新增硼砂;
6、乾鮮水產品、肉類產品及肉製品、乾果和米麵製品是否浸泡雙氧水;
7、新鮮肉是否注水;
8、檢測蔬菜、瓜果中農藥殘留是否超標;
9、饅頭、油條等是否新增明礬;
10、市場中騎車遊動的散戶,特別是打著陝北羊肉招牌的流動攤販。
(三)強化嚴厲查處工作力度。一是對需取得許可證而未取得許可證擅自從事食品經營行為的,要立案查處;二是對製售假冒偽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為的,要立案查處;三是對經營來源不明、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肉類食品的,要立案查處;四是對未履行進貨查驗、索票索證的,要依法進行立案查處;五是對市場經營者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要依法嚴處。對於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絕不以罰代刑。
(四)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各項自律制度。積極引導和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十項自律制度,即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承諾制度,食品協議掛鉤制度,食品安全責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銷燬制度,食品運輸、貯存及銷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管理制度等。
(五)強化消費者自我保護和參與意識,落實食品安全舉報有獎制度。全面落實《渭城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發揮公眾力量,保持對食品違法經營行為的高壓態勢,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和危害因素,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障群眾食品消費安全。
五、工作步驟
農貿市場規範管理建設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3月12日到3月29日)。制訂渭城街道辦事處農貿市場規範管理建設活動實施方案,召開市場主辦單位負責人動員會議,進行宣傳發動,安排開展市場自查自糾工作。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3月30至7月29日)。按照區級部門統一部署,對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進行全面深入、細緻的拉網式檢查監督,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生產經營行為;同時健全農貿市場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確保群眾“菜籃子”安全。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2)。對農貿市場規範管理建設活動進行認真總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監管,完善制度。完善監督管理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農貿市場日常巡查制度,經營主體不良行為和良好行為激勵檔案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科追溯制度、問題食品下櫃制度,引導、督促各類市場經營主體加強自律,認真做好進貨登記臺賬、索證索票管理工作,對有條件的農貿市場要實施食品安全臺賬電子管理,做到檔案記錄齊全、亮證經營、誠信守法。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在檢查過程中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管理優秀農貿市場經營戶,樹立標兵;宣傳此活動,提高市場主辦者和市場經營戶的自律意識;及時曝光農貿市場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典型案例,使違法犯罪分子無處藏身,人人喊打;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和舉報獎勵政策,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識,營造人人關注、人人重視、人人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社會共同氛圍。
農貿市場實施方案8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營造優良市容環境為目標,以宣傳教育為先導,以整治疏導為主要形式,以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為保障,突出重點、先易後難、確保效果。
二、工作任務
按照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農貿市場整治的考核要求,對轄區內農貿市場進行長效化管理。
三、工作標準
1、市場應在規定的區域和界限內經營,不得隨意向外延伸,造成漲市,影響市容和交通。
2、市場內應統一規劃設定經營攤位,不得擅自變更、移位經營。業戶經營物品應在車體內整齊擺放,車體外嚴禁擺放經營物品。
3、市場內應統一配備遮陽、遮雨傘具,保持統一完好,不得破損、陳舊、髒汙。
4、市場內不得有亂搭亂建、亂設亭棚,亂扯亂掛、亂堆亂放雜物、亂寫亂畫等行為。
5、業戶應自備垃圾器具,不得沿街隨意亂丟垃圾,市場內應配備專職保潔人員,做到定時普掃,隨時保潔,垃圾清運要及時,綠化帶不得有垃圾廢棄物。
6、市場內要保持交通暢通,停車有序,不得造成交通阻塞。
7、市場應按規定統一向垃圾轉運車排放市場內產生的垃圾。
8、市場管理人員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著裝規範、掛牌上崗、文明管理,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
9、市場內管理人員和經營業主對管理規定所列條款知曉率和執行率應達到百分之百。
四、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成立由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分管主任任副組長,科長、副科長及相關社群主任為成員的農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明確責任。城管科是農貿市場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科長具體負責農貿市場整治工作的檢查、協調、督促和落實。安排專人負責農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抓好日常檢查工作和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確保把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3、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市城管局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農貿市場整治的相關內容,對照整治要求,結合轄區現有農貿市場的狀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實施方案,使農貿市場取締有理由,疏導有去向,規範有標準,提檔有成效。
4、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加大宣傳力量,積極營造整治的輿論氛圍。安排人員深入到農貿市場區域,向廣大居民和經營戶宣傳整治農貿市場的意義和要求,加強與攤點經營戶的溝通和聯絡,做好動員工作,爭取廣大居民和經營戶的支援。
5、在宣傳發動、做好教育動員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進行疏導整治。
發展趨勢
隨著消費習慣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在經濟發達的地區或城市傳統農貿市場將逐步退出市場舞臺。目前,深圳、廣州、上海等地區在城市商業發展規劃中已不再規劃新的農貿市場,而以其他新型業態取而代之,對已有的農貿市場都要求進行升級改造,比如:新型街市、社群服務中心和農改超等等。
在短暫的時間內,農貿市場在城市裡仍將發揮其獨特的作用,而在城鎮、市郊等區域發揮主導作用。從長遠看,農貿市場升級、轉型、甚至退出歷史舞臺是不可避免的,過去七、八年國內經濟發達的城市和地區已經在新型農貿市場的構建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嘗試,而這些有益的經驗很值得其他市場借鑑。
縱觀國內農貿市場的歷史演變,總結先進地區品牌市場、創新型市場的做法,農貿市場未來的發展主要表現為:多元化主權主體、複合化混業經營、專業化特色彰顯、連鎖化品牌擴張、綜合化市場服務、電子化交易方式、地區化兼併重組等。
農貿市場實施方案9
為建立全國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大幹200天,實施市容環境整治的決策部署,大力提升農貿市場建設檔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建立文明城市的要求,對市區農貿市場的經營設施、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進行一次徹底整治,達到“整潔、衛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標。透過進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貿市場的建設和管理水平,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二、整治標準
(一)經營設施
1、市場門頭統一形象設計,清晰、美觀,整齊、大方;
2、市場進出口處設立導購圖、公示欄、服務檯、復秤臺;
3、攤點、貨架設定佈局合理、整齊劃一,商品擺放無“伸舌頭”堵塞通道現象;
4、用電設施狀況良好,電線無亂拉亂扯現象,照明燈具規格統一整齊;
5、房屋、牆面、地面、設施無破損現象。
(二)環境衛生
1、市場外“門前三包”區域內無流動攤販、違章搭建、佔道經營、倚門設攤等行為;周邊道路、人行道、停車場和綠化帶清潔衛生;
2、每個攤位內設保潔桶(袋);
3、市場內無衛生死角,地面無積水,無雜物,無汙漬,乾淨整潔。
4、市場內無亂吊亂掛、亂堆亂放現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場內醒目位置張貼消防安全“四項能力”宣傳“明白紙”;
2、消防設施完備,好用;
3、市場內無違章用火用電,無違章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現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佔用防火間距現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場內食品經營單位亮證經營,證照齊全,不出售過期、變質、偽劣食品;
2、熟食經營、加工、製作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食品容器、生產經營裝置、設施及包裝袋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加蓋加罩;
3、食用農產品按規定進行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及時在公示欄公佈;
4、蔬菜、畜禽、肉類、豆製品、滷味等商品實行准入管理,出證、索證等手續齊備,臺帳登記完整;
5、市場內熟食攤位、營業房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設施。
完成時限:整治階段20XX年6月;鞏固階段:7-8月。
責任單位:各農貿市場主辦單位。
督查部門: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工商部門。
三、工作措施
(一)繼續推進農貿市場標準化改造
各區要按照市商務局年初下達的標準化農貿市場改造計劃,加快推進工作進度,年內爭取再改造標準化農貿市場6-8處,使市區農貿市場達標率達到70%左右。
(二)明確責任主體
按照《青島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青島市農產品交易市場管理規範》和《青島市農村集貿市場管理規範》的有關規定,市場主辦者應履行市場經營、服務和安全、衛生設施建設、維修及日常管理職責,是第一責任人。對此,各市場主辦單位要對照標準和“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迅速行動起來,開展整治活動。
1、應加大投入,對經營、環境、消防等硬體設施進行改造和維修,保證正常使用、美觀大方。
2、對市場的衛生實施全程全天候保潔,實行定崗定責定人“三定製度”,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裝化,並對市場垃圾隨產隨清,時刻保持良好的市場環境。市場負責人每天應不少於2次對市場衛生情況進行巡查。
3、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市場主辦單位為第一責任人,並配備專職消防安全人員;要加強消防安全“四項能力”建設,在市場內張貼“明白紙”,市場管理人員和業戶要熟知其內容要求。
4、要堅持進場農產品檢測、公示和索證索票制度,協助商務和有關執法部門搞好食品安全監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門做好市場周邊流動攤販、佔道經營的清理,創造良好的經營秩序。
(三)加大檢查監督力度
1、強化屬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要求,此項工作按屬地管理實施。各區要與市場主辦單位簽定市場衛生管理責任狀,明確責任和應達到的目標,督促市場主辦單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時,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週巡查不少於2次,並做好巡查記錄。
2、明確責任分工。各區商務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對市場標準化建設、消防安全(會同消防部門)和衛生保潔等工作的督促檢查;工商分局主要負責市場的經營資格、經營行為和商品索證等工作,根據商務、農業等部門對農產品質量的抽檢結果,對違法銷售者作出處罰。在工作中,各區商務、工商等部門應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場管理的各項工作抓緊抓實。
3、加強輿論監督。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將不定期對各區農貿市場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期間,市裡將每週進行一次抽檢,並在平面媒體設專欄,將檢查情況予以曝光。
(四)建立獎懲制度
市商務局和市工商局對在國家省和市檢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區檢查二次不合格的、群眾舉報經查屬實的以及被新聞媒體曝光的農貿市場,將依法給予處罰;對管理優秀的區和市場將給予獎勵。按照原市經貿委和市工商局《關於建立農貿市場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經貿〔20XX〕75號)規定,對年度內有兩個以上季度(含兩個季度)綜合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市場,市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市場和市場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門、工商分局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