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校服採購方案(精選5篇)

學生校服採購方案(精選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校服採購方案(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校服採購方案1

  為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校服採購工作,推進教育治理現代化,堅決打擊校服採購中違規謀利行為,切實維護中小學生利益和著裝安全,根據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等檔案要求,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歷屆全會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校服採購工作,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要點

  1.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等是否建有校服採購操作規範程式或相關要求。

  2.各級各類學校是否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3.各級各類學校選用校服的學校是否建立了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

  4.各學校學生是否自願購買校服,是否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製作校服。

  5.採購單位在採購前是否進行了深度調研,是否核實了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等。

  6.採購單位是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

  7.採購單位是否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8.簽訂採購合同時是否使用全省統一的《河北省中小學校學生裝購銷合同》(冀教中初等後勤〔20XX〕3號)。

  9.採購各環節材料是否全部存檔備查,採購合同是否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10.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和相關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違反市場原則採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的行為。

  11.校服質量是否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184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GB31701)、《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等國家標準。

  12.校服供應和驗收是否實行了“明標識”制度。各採購單位購買的校服,是否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在接收校服時是否進行檢查驗收,檢視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13.採購單位是否以“送檢”等名義強制或變相強制向家長收取檢驗費用。

  14.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是否定期向所在地的質監部門及其所屬專業纖檢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

  15.各級各類學校在校服採購過程中是否存在違反程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損壞群眾利益等行為。

  16.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三、工作安排

  中小學校服採購專項整治工作從3月開始至10月底基本結束,分五個階段,各階段壓茬進行。

  (一)研究部署階段(3-4月)。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結合本地校服採購實際,梳理存在問題,研究制定針對性強的具體工作方案,及時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啟動整治工作。於4月30日將中小學校服採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聯絡人報送至市教育局學校後勤管理中心。

  (二)自查自糾階段(4-6月)。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組織緊緊圍繞整治工作確定的重點內容,逐校逐項對照檢查,查詢存在的問題,梳理建立工作臺賬,明確整治措施和完成時限,按時間節點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實。於6月15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市教育局學校後勤管理中心。

  (三)督促檢查階段(6-10月)。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組織開展對中小學校服採購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問題查詢、整改落實等情況。對群眾反映和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對調查核實的問題和相關責任人依紀處理。

  (四)明察暗訪階段(8-10月)。市教育局將不定期進行抽查暗訪。對發現的自查自糾不到位、在整改落實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對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即時交辦、跟蹤督辦、限期辦結,典型問題公開通報曝光。

  (五)總結提高階段(10月)。市教育局對本次中小學校服採購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梳理,總結經驗、查詢漏洞,及時將好做法固化為制度規定,同時針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完善制度、健全機制,鞏固擴大專項整治成果。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於10月10日前將專項整治情況,包括整體檢查情況、存在問題、整改情況、人員處理(附佐證材料)以及中小學校服採購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見附表)等,經主要領導簽字後報市教育局後勤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中小學校服採購專項整治工作,列全列明清單,層層壓實責任,透過舉報電話、郵箱和明察暗訪等多種形式督導檢查,全面精準排查,逐校落實。

  (二)嚴格徹底整改。自查和檢查中,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對照問題清單,逐項檢查甄別,逐項逐條整改到位,確保問題見底清零。要針對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堅決杜絕問題再次發生。

  (三)嚴肅問責追責。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切實履行專項整治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加強督導協調。對工作進展遲緩、推進不力、問題集中多發的,要及時公開約談;對群眾反映強烈、存在問題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處理起來確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或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責問責。

  (四)如實總結報告。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對照整治要點和時間節點,逐項逐條做好書面總結,按時報送工作方案、自查自糾情況和專項整治情況。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每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學校後勤管理中心報送一次工作開展情況(見附表)。

  學生校服採購方案2

  為規範我校學生的著裝,展現學生陽光、青春風采,切實維護學生利益和著裝安全,做到使家長及學生滿意,我校根據《關於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XX】1號)的檔案精神及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校服採購管理工作指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化龍中學學生校服採購工作方案: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將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緊密結合起來,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出發點,切實加強學生校服管理,端正教育行風、樹立學生的良好形象。

  2、校服管理與監督

  (一)校服採購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校服採購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3、採購工作安排

  (一)採購原則

  1、堅持“學生自願”原則。充分徵求我校家長委員會、家長及學生的意見,尊重家長意願,與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學生是否統一採購校服及相關事宜。

  2、堅持“非營利”原則。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學生實際,合理確定我校學生校服的價格區間,具體價格由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協商後與供應商合同約定,必須按照非營利原則據實收支,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扶機制。對持有特困證的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兒學生實行校服免費贈送。

  3、堅持“公開透明”原則。我校將嚴格按照穗教規字〔20XX〕1號和番教通[20XX]56號文的精神以及《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規定,與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學生校服採購方案和管理辦法,規範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確保學生校服採購工作。

  4、堅持“確保質量安全”原則。我校要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合格穩定、社會信譽好的合法合規企業(供應商)採購校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學生校服生產要求和質量標準,所採購的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31888-20XX《中小學生校服》、GB31701-20XX《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DB4401/T78-20XX《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範》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範,強化學生校服質量管理,建立和落實學生校服驗收、“雙送檢”和“明標識”制度,做好採購前後的組織管理工作。

  (二)採購方式

  1、我校採用公開招標形式進行掛網招標校服。按照招標辦法中規定專案的要求、款式、質量、價格、服務等綜合因素,最後選優確定中標單位。

  2、採購流程。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形成採購方案報上級部門批准及公示→釋出招標公告→委託第三方代理進行公開招標→通報招標採購結果→簽訂採購合同(協議)→標後管理(送檢、驗收)→上報留案材料→日常標後跟蹤管理及評價。

  4、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質量安全

  (一)校服穿著徵詢制度。

  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學校應當開會,聽取學校家長委員會和學生代表意見後決定。確定穿著校服應嚴格執行校服採購制度,主動會同學校家長委員會共同確定番禺區統一的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顏色、價格等。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商定結果後應當以會議紀要的形式與會議簽到單一起留檔。

  (二)校服採購合同備案制度。

  校服採購參照採購程式的辦法進行,校服採購的全過程必須在區校服管理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學校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的校服合同於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報送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備案。同時學校要督促校服生產企業主動向區質量技術監部門備案校服採購合同。

  (三)校服送檢制度。

  實行雙檢制度,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出廠前按照國家標準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並提供“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原件,學校要督促生產企業送檢,並在接收校服時重點查驗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校服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可拒收。

  (四)校服資訊公開制度。

  學校透過校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途徑主動將有關校服的資訊公開。公開內容主要為經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的是否穿著校服的報告,選用校服款式,校服的穿著制度,校服抽樣送檢的檢驗報告。

  (五)標後管理

  我校校服採購監督小組要督促中標企業(供應商)履行合同約定,嚴格標後管理;學校採購領導小組認定能提供質優產品和售後服務的中標企業(供應商),採購合同可續簽一年;對服裝質量差、售後服務差、家長學生反響強烈的企業(供應商),根據合同要求可以終止合約。

  5、校服收費管理

  (一)、要嚴格執行校務公開制度,校服中標價格在化龍中學校務公開欄、化龍中學微信公眾號中進行公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二)、要保證每名學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校服問題,中標企業根據協商,企業有義務保證落實對特困生的減免承諾。

  (三)、校服費用直接由各班家委會或由班主任按實際收取,直接付款給製作校服企業。對違反規定的相關人員,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生校服採購方案3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校學生著裝,展現學生陽光、青春風采,切實維護學生利益和著裝安全,加強社會監督,規範採購行為和提高產品質量,並形成學校學生校服採購有效管理服務體系。根據《關於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教規字〔20XX〕1 號)的檔案精神及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校服採購管理工作指引,我校擬組建校學生校服採購工作小組,透過公開招標形式購買學生校服。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校服採購管理架構與監督

  (一)採購管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工作成員:

  採購工作小組其他成員:

  教師代表:

  家委會成員:

  家長代表:

  學生代表:

  社會代表:

  學校根據實際深入論證,與家委會、學生家長代表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校服的款式、確定校服採購方案,並就校服選用、採購及售後服務等制定具體細則。學校採購管理小組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採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

  (二)監督小組

  組長:

  成員:

  學校校務監督委員會要加強對校服選用、採購、質量等的監督。採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二、採購工作流程

  (一)流程簡述

  成立校服採購工作小組—>是否穿著校服、選用校服款式及數量,公示及徵詢—>校服採購工作方案資訊公開,收集意見及答疑—>編寫需求書,按程式選取招標代理並編制招標檔案—>確定招標檔案並報備—>掛網招標—>招標結果公示—>確認資格商,簽訂合同並報備—>實施供貨,並進行質量、服務監管。

  (二)具體流程

  1、成立校服採購小組

  組成以學校、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採購小組。(20XX年6月8日)

  2、召開校服採購小組會議

  會議需確定的問題:學校是否選用校服、校服招標方式、校服款式、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校服數量、校服最高限價、售後服務、收款方式等。商定結果後應形成會議紀要,並與會議簽到表一起留檔。(20XX年7月2日)

  3、意見徵詢

  學校透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渠道對以上校服採購會議形成的內容進行公示,收集各方意見, 如有必要可對各方意見進行答疑。(20XX年7月6日)

  4、招標確定校服供貨單位

  (1)招標代理公司編制招標檔案。(20XX年7月16日前)

  (2)校服採購工作小組確定招標檔案後,列印招標檔案蓋騎縫章送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報備。

  (3)掛網公開招標。(掛網21天。20XX年8月8日)

  (4)代理公司對招標結果進行公示。學校確定中標人與其簽訂合同,並將合同送區校服管理工作辦公室報備。(合同簽訂後一週內報備)

  5、中標單位供貨

  (1)學校、中標單位共同討論供貨方式,通知學生採購校服辦法。(20XX年8月20日前)

  (2)完成學生校服供貨。

  (三)校服採購工作要求

  1、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校服採購管理制度,成立由學校、家委會、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採購工作小組。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採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

  2、學校要根據實際深入論證,與家委會、學生家長代表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校服的款式、確定校服採購方案,並就校服選用、採購及售後服務等制定具體細則。

  3、校服採購可以採取自行採購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採購的方式,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採購單位在確定校服企業之前,應對有意向參與校服企業的生產能力、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作必要的調查、核實和比較,並選用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優價廉、售後服務完善、社會信譽好的校服企業。

  4、校服採購過程必須全程對家長和社會進行公開,包括公示招投標的方式、校服的質量標準、採購流程、採購價格等情況,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學校校務監督委員會要加強對校服選用、採購、質量等的監督。採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5、校服採購,應該在招標檔案和合同裡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準。所採購的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GB 31701-2015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DB4401/T 78-2020《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範》、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T 29862-201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GB/T22854-2009《針織學生服》、GB/T23328-2009《機織學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裝》、GB/T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GB/T8685-2008《紡織品 維護標籤規範 符號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鍊》、QB∕T 2173-2014《尼龍拉鍊》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範。

  6、在招標檔案和合同裡要列明校服的管理實施“雙送檢”制度。即:一是校服供應商必須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二是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的結果必須為合格報告。就是說投標時和供貨時都要有合格的檢驗報告。所有的檢驗費用由校服企業承擔。

  7、校服要嚴格執行驗收程式,對校服進行認真的驗收,檢視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機構的合格檢驗報告,並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後方可發給學生使用。

  8、全區校服採購統一合同格式。學校要認真進行校服採購合同管理,凡校服供應商違反合同約定及出現質量問題的,要按照合同約定辦理退賠事宜,並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

  9、校服的費用可以由校服供應商直接向學生收取或由學校代為收取。

  10、要明確工作責任,學校及相關人員在校服採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校服採購內容

  20XX年7月2日召開了校服採購小組會議,選擇了校服款式和校服數量,分別是:夏季男女運動服各2套、春秋季男女運動服各1套、冬季男女運動服各1套。夏季男女禮儀服各1套、冬季男女禮儀服各1套。

  (五)校服採購方式

  校服採購採用委託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採購的方式,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六)校服採購需求

  1、技術質量要求

  (1)校服不得使用有毒、有異味,可能導致過敏的染料、化學助劑、輔料及配件,並能經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皺、無裂縫、無針洞、無走線、不變形、耐洗、耐磨;採用適合的鈕釦、拉鍊及其它附件,附件應無殘疵、無銳利邊緣,經洗滌和/或熨燙後不變形、不變色、不沾色、不生鏽,採用注塑拉鍊或尼龍拉鍊,拉鍊齧合良好、光滑流暢,服裝配件不易脫落、破損,每件(條)衣服配備用紐扣。

  (2)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有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3)採購週期內所生產供應的校服質量不應低於本專案規定“校服質量標準”中的相關要求,否則為不合格產品。

  (4)在採購週期內,校服質量指標須根據國家新頒發的與校服質量有關的檔案規定進行調整。招標人有權對校服質量進行抽查,不符合約定的並對未執行相關質量標準的校服生產供應企業按相關規定進行警告和處罰。招標人有權按招標檔案的要求對校服質量進行抽查,不符合招標檔案約定的按相關規定進行警告和處罰。

  (5)因質量問題發生爭議時,由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相關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質量技術要求時,發生的所有鑑定費由投訴方承擔;鑑定結果不符合質量技術要求時,發生的所有鑑定費由中標供應商承擔。

  2、服務要求

  (1)投標人須在專案服務區域內設有售後服務機構,提供售後服務機構所在地地址及營業執照影印件,如投標時未能提供,須提供承諾函,承諾如若中標,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在中標服務區域內設定售後服務機構,且設立的售後服務機構需符合以下要求:

  (2)地理位置交通方便,便於車輛出入。

  (3)校服售後服務專營,面積不少於20平方米。

  (4)常備足量庫存及常用耗材。

  (4)提供不少於一個投訴及服務熱線電話。

  (5)具備工商營業執照。

  (6)中標供應商必須提供包括採購、運輸、包裝、質量檢驗等服務,應按學校使用者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送貨上門。

  (7)中標供應商須配合學校對校服的要求,有計劃的進行生產,並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物。中標供應商須以書面形式承諾服務及質量保證,並負責現在校學生校服的補充及供應(校服的款式與顏色根據學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質量應符合本招標檔案的有關要求),供應單價按本次招標的最終中標價執行,現有在校學生校服的售後服務由中標供應商承接(屬於質量問題的由原生產廠家負責)。

  (8)中標供應商所提供的校服質量保證期不低於一年。在質保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中標供應商應在接到學校通知後5小時內作出服務響應,7個工作日內履行補購、換購,確保所提供的貨物合格率達到100%,屬於質量問題的由中標供應商負責包修、包退、包換;屬於人為損壞的中標供應商可提供維修服務,只收取工料費。

  (9)中標供應商免費提供一年維修用的易損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鍊,紐扣等)。

  (七)校服相關標準

  校服的質量必須符合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GB 31701-2015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DB4401/T 78-2020《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範》、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T 29862-201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GB/T22854-2009《針織學生服》、GB/T23328-2009《機織學生服》、GB/T 2662-2008《棉服裝》、GB/T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GB/T8685-2008《紡織品 維護標籤規範 符號法》、QB/T 2172-2014《注塑拉鍊》、QB∕T 2173-2014《尼龍拉鍊》等國家、省、市的標準規範。

  (八)校服測試及驗收要求

  1、實施“雙送檢”制度。即一是校服供應商必須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二是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的結果必須為合格報告。就是說投標時和供貨時都要有合格的檢驗報告。所有的檢驗費用由校服企業承擔。

  2、中標人提供的校服必須符合本需求書要求的校服質量標準。

  3、服務不到位或貨不對板,不符合質檢部門的質檢標準要求的學校有權隨時退貨,並拒絕付款。

  4、個別質量或尺寸規格不符的產品,必須在報換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退換。

  5、招標的校服如出現質量問題,學校將立即與中標人交涉,並按照招標合同約定,要求中標人辦理退賠事宜,同時還應向主管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6、學校按照校服樣板及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進行驗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建立質量驗收臺賬、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檢驗合格後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九)投訴處理機制

  1、中標供應商應於供貨期內向學校提供貨物及配套服務。中標供應商所交的貨物、規格不符合採購合同規定的,學校有權拒收貨物。

  2、如果中標供應商沒有按照採購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貨物,遲交貨物10天(含10天)以內的視為一次有效投訴,並由學校書面告知中標供應商;遲交貨物 30 天以上(含30天)的,採購人有權終止中標供應商的供貨資格,並可追究中標供應商的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具體由學校書面告知中標供應商,採購人以事實為依據中止中標供應商供貨資格。

  3、中標供應商在協議期內被有效投訴累計5次或執行價格高於最終中標價(即供貨價格)的, 學校有權終止中標供應商的供貨資格,並可追究中標供應商的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4、對不執行協議的中標供應商,學校有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並將相關情況上報有關的部門處。

  學生校服採購方案4

  一、政策依據

  為進一步提高我區學生服裝管理水平,提升校服制作整體質量,根據《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學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規範管理的通知》(20XX浙教技〔20XX〕52號)、《溫州市教育局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溫州市校(園)服及學術床上用品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溫教技〔20XX〕42號)、《甌海區加強和規範中小學生校服及床上用品採購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溫甌教裝勤〔20XX〕348號)等檔案,結合我區實際,現就20XX年甌海區學生校服採購管理工作制定如下細則。

  二、責任分工

  1. 成立區級領導小組。成立由甌海區教育局牽頭、甌海區市監局配合的甌海區學生服裝採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制定管理辦法,指導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學校校服徵訂過程的監督及合同備案工作,切實做好學生權益維護工作。甌海區學生服裝採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甌海區教育局教育裝備與勤工儉學管理中心。甌海區市監局負責原材料及成品的檢驗、抽檢工作。

  2. 成立校級管理小組。中小學(幼兒園)成立校服採購管理工作小組,由校(園)長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學校家委會主任擔任副組長,相關處室、教師代表、學生代表以及家長代表(其中家長代表不少於三分之一)擔任組員,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做好校服選購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流程規範。

  三、執行標準

  嚴格執行《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XX)標準;安全類別必須符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T18401-20XX)、《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範》(GB/T31701-20XX)、《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XX)要求。各校可結合實際適當提高指標要求。

  四、民主選用

  校服款式由學校校服採購管理工作小組在甌海區“甌韻杯”校服設計大賽優秀作品中自主選擇(學校若選用本校特色校服,必須完全擁有校服的版權,以及須提供樣衣和相關技術標準等)。校服管理工作小組應在採購前召開校服管理工作會議並形成《校服選用意見書》(附件1),選用意見書須明確是否選用校服、校服款式、單生購買套數、價格區間、採購方式等。校服款式變更,應向全體學生髮放徵求意見書,徵得5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後方可統一更替,徵求意見書要存檔備查。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使用週期原則上不少於三年。校服徵訂時要考慮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的照顧,減免徵訂的費用,免費提供的數量一般不超過學校採購數量的3%。

  五、規範採購

  1. 採購方式:一是公辦中小學校服須委託區教育局統一招標集中採購,各學校在甌海區教育局發文通知後,結合實際情況填寫《甌海區學生校服統一採購委託書》(附件2),由甌海區教育局統一彙總,委託有資質的招標代理公司,參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流程完成招標工作。二是幼兒園和民辦中小學,可以採用學校(幼兒園)自行組織採購或學生自行選購,也可以委託區教育局統一招標集中採購。採取學校(幼兒園)自行組織採購的,須委託採購代理機構採用公開方式招標採購,招標資訊和採購結果須在浙江省政府採購網上釋出並在校園醒目位置公示;採取學生自行選購的,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選用校服款式、顏色等指導意見,自行選購,學校不得指定供應商。

  2. 招標物件:本次招標物件為全區公辦中小學,共約50000人,全區分為三個標段,第一標段為65%,第二標段為25%,第三標段為10%,每個投標人最多隻能中一個標段。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至20XX年6月31日。

  3. 評分原則:本次採購校服將校服面料、輔料、配件(料)和工藝作為要素,同時充分考慮生產企業經營能力、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以及價格等因素開展采購工作。技術資信評分佔70分,商務報價評分佔30分,本次報價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價,具體以標書為準。

  4. 評標工作:由招標採購單位依法組建的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委員會由相關專家和家長代表等共同組成,全程在紀檢部門監督下進行。

  六、驗收檢測

  所有進入甌海校服市場的生產企業必須執行國家質檢總局和標準委頒發的質量標準。供貨企業在送達批次校服前必須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向學校供貨。各採購學校接收時,要檢視成衣合格標識是否齊全,檢視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是否合格,標識不明確或檢驗報告與供貨批次不符,學校應拒收。在供貨企業所有批次到位後,學校或家委會可在任意批次中抽取樣品,將樣品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全專案檢驗,所有相關檢測費由供貨企業在投標合同的費用中註明。

  在招投標完成之後,甌海區教育局向甌海區市監局發函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區市監局進一步完善校服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管檔案並按要求錄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系統(網路版)》,加強對校服供貨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

  七、監督檢查

  校服實行“雙備一查”監管機制。“雙備”即學校在形成選用意見後,將選用意見書向教育局報備,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採取自行組織採購的,在完成驗收工作後一個月內,將招標結果通知書、採購合同、檢測報告、驗收結果等臺賬資料上報教育局備案;“一查”即教育與市監部門每年對採購管理、企業售後、產品質量等相關工作開展監督抽查。

  區教育局公佈投訴舉報熱線,暢通學校、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更好地服務學生學校,防範廉政風險。及時對存在質量和服務問題的供應商進行約談和公告,同時將相關資訊向有關部門通報。

  學校應將校服採購工作列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對存在未履行職責、違反程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生校服採購方案5

  為貫徹落實廣元市教育局、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頒發的《廣元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檔案精神,順利推動我校學生校服的定購工作,特制定青川縣騎馬鄉中心小學學生校服訂購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規範學校管理,深化校園文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有關檔案精神,依法加強學校校服管理,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充分考慮學生活動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風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現學校文化特色,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推動我校學生校服訂購工作的落實。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步驟

  1、建立組織機構。學校成立由校長董義軍為組長,學校家長委員會主任李雪梅為副組長,兩名教師、兩名學生、五名家長代表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由學校家長委員會主任李雪梅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2、召開學校全體家長會,學校家長委員會,學校全體教職員工會議,積極穩妥和規範地做好校服訂購宣講工作。積極提倡統一著裝,但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原則、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其統一著裝。

  3、搞好校服徵訂。學校按照《廣元市中小學校服校服管理辦法》檔案規定開展工作。

  (1)訂購校服標準:按照《廣元市中小學校服校服管理辦法》檔案規定,1至9年級訂購春秋裝一套。

  (2)訂購校服要求:學校、家長委員會與青川縣教育局提供備案的推薦企業共同商定有關面料、樣式、價格、交貨日期、售後服務及對特體學生的量體裁衣、個別學生的補訂與特困學生的費用減免等意向協商一致。企業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照採購數量總貨款2%的比例對特困戶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兒學生實行免費贈送。自願訂購的學生須由學生及家長提交自願購買學生校服告家長書並由學校存檔。

  4、在堅持學生自願的前提下,嚴格按照從縣教育局推薦的備案生產經營企業訂購校服。在學校的指導下,由學校家長委員與中標企業填報採購計劃表,讓企業按要求製作,製作後由企業送到學校,家長委員會主任負責按採購計劃表的要求付款。

  5、學校要嚴把質量關和各項規定。要認真監管中標企業的執行情況,做到萬無一失。

  三、校服訂購評比程式

  1、校服採購實行審查備案制。受學校家長委員會委託,學校組織人員制定訂購方案,經家長委員會同意後報青川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採購方案中明確本次採購的具體執行方式和具體執行程式,及分管領導審籤後公示。公示期不低於5個工作日。

  2、學校對在青川縣教育局備案的報名企業,實行資格預審制度,資格預審合格的供應商,嚴格按照學校校服標準及招標檔案要求編制投標檔案,製作投標樣品。校服樣品不得出現供應商及品牌名稱。

  3、評標時,報名企業提供與比選公告要求數量一致的樣品及投標檔案以供評審。校服樣品以編號的方式現場公開陳列,評標小組對照評比標準現場對樣品進行評比;評標小組對資格審查中透過的投標資料內容進行評選,對照評比標準現場進行選擇。

  4、樣品和投標檔案經現場審查無異議後,公示評選結果並封存樣品。選取三家作為備選供應商,第一家無法正常履行合同時,依次順延。

  5、評比結果在政府的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在學校指導下,由家長委員會委託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

  四、報名時間

  20XX年11月2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17時止

  五、聯絡方式

  報名地址:

  聯 系 人:

  電話:

  六、其他要求

  1、要嚴格學生校服控制每生訂購的套數。要保證每名學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校服問題,要與企業協商,企業有義務保證落實對特困生的減免承諾。

  2、據實代收的校服費要直接用於學生,學校和教師不得代收費。校服訂購後應按合同規定,督促家長委員會負責人,將代收校服費全部轉交提供服務的企業。

  3、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本著對學生和家長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檔案精神,完善相關制度,加強宣傳引導,保證此項工作穩定順利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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