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6篇)

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6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檔案頭”形式下發。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範文(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方案1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規範食品經營行為,營造安全消費環境,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牢固樹立“師生利益無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的理念,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和國家、省食品安全有關規定和要求,注重以人為本,從關注民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發,不斷提高食品經營者誠信度、食品消費環境安全度、師生和學生家長食品消費滿意度,保障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為學生營造安全上學、放心消費、舒心生活、健康成長的環境,積極構建和諧平安校園、

  二、工作目標

  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主體證照齊全,食品質量明顯提高,無照經營和製售假冒偽劣行為得到有效治理;學生鑑別假冒偽劣食品能力顯著提高,維權意識明顯增強;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消費環境良好,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順利開展,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食藥監局,辦公室主任由李強兼任、

  四、工作重點

  (一)整治的重點區域

  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校園及周邊(指學校校門兩側及街道對面兩側300米以內的範圍)食品攤點、

  (二)整治的重點環節

  校園及周邊的小餐館和飲食流動攤點;校園內商店(小賣部)及周邊食品經營攤點(門店),小食品店及流動攤點、

  (三)整治的重點品種

  奶豆製品、熟肉製品、飲料、兒童食品以及各種燒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裝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點內容

  1、無證、無照經營食品行為;

  2、食品經營者的各類食品農藥殘留、甲醛等超標問題;

  3、定型包裝食品無標籤、無廠名、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無生產許可的“五無”食品;

  4、散裝、裸裝食品無安全標籤(名稱、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

  5、冷藏條件不達標、食品過期變質、衛生條件差等方面問題、

  五、職責分工

  (一)縣食藥監部門負責對校園及周邊食品流通環節、餐飲環節經營主體的監督檢查,加大對校園及周邊超範圍經營或無證經營食品行為的依法查處取締工作;對以學校食堂或學生為供應物件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生產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

  (二)縣教育部門負責對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

  (三)縣工商部門負責校園及周邊食品的仿冒侵權行為、

  (四)縣城市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對學校周邊流動攤販的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經營和擅自佔用城市道路亂擺飲食攤點行為、

  (五)縣農委負責對以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飲食攤點為供應物件的農產品及農藥汙染殘留狀況的檢查、

  (六)縣公安部門負責做好各相關單位行政執法的安全保障工作,並及時處理矛盾糾紛、

  六、工作步驟

  整治活動時間:

  (一)宣傳發動階段

  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組織召開動員會,深入開展排查摸底工作,認真梳理校園及周邊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確立整治重點、難點和整治內容,明確分工和責任,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階段

  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針對存在的問題,依據各自職責,認真開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並建立長效管理和整治機制、

  (三)總結提高階段

  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檢查驗收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整治情況,進一步查詢薄弱環節和存在隱患,落實整改工作,鞏固和擴大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整治活動成果、同時,加強長效工作機制建設,完善“平安校園”建立規劃、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關係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千千萬萬個家庭幸福安寧和社會穩定、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開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把此項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實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實,加快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切實保證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聯席會議,通報情況、交流資訊、研究解決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存在的問題、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尤其是在監管執法中發現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的,要及時書面通知並移交相關部門,相關部門要立即處理,不得推諉,形成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強大合力、

  (三)強化宣傳教育、食藥監局和教體局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分期分批培訓、要採取廣播、電視、報刊、專欄等多種形式,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廣泛普及食品安全和消費維權知識,提高廣大師生食品安全意識、

  (四)強化資訊報送、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工作資訊收集和整理,以簡報或動態等形式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要注重挖掘亮點、總結經驗,對整治過程中好做法及時總結,全面推廣、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在3月2日前將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回、

  (五)強化責任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成立督導檢查組,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整改存在的問題,對在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失察、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方案2

  為確保校園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達到預期目標,現就開展校園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驗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驗收目的

  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各項預防措施及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識險、避險、自救自護的意識和能力,加大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堅決遏制學校安全事故發生,有效控制意外人身傷害事故,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二、驗收範圍

  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含x學院、x醫專)、幼兒園

  三、驗收時間和方法

  驗收時間:各縣(區)於xx年x月x日前完成自查驗收,並將驗收工作總結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同時報送市教育局;x月x日-x日,由市教育局牽頭,會同市建設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各縣(區)開展校園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

  驗收方法:採取實地檢視、查閱資料、聽取彙報等方式進行。

  四、驗收標準

  (一)學校安全管理(10分):是否建立學校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校(園)長安全負責制是否落實。

  (二)安全制度建設(15分):是否簽訂安全責任書;是否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是否建立安全臺帳制度,詳細記錄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有無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安全預警機制;有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有無並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有無並嚴格執行體育運動、社會實踐和勤工儉學等集體活動的安全要求和防範措施;學生集中上下樓時,有無安全疏散標誌,有無專人負責疏導和指揮機制;校園網路是否有效防範如反動、色情、暴力等不良資訊。

  (三)安全教育(15分):學校是否分階段、分模組循序漸進地設定具體教育內容;是否利用班、團、隊、校會、專題講座和“安全教育日”等方式,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安全教育活動;是否定期開展安全應急演練,師生能否正確掌握自救自護的方法;是否有心理輔導教師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進行心理諮詢和輔導。

  (四)校園建築設施及消防安全(15分):教學及輔助用房和體育設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並定期檢查;煤氣、液化氣管道及用具和電氣裝置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並做到定期檢查;用煤取暖是否有防止煤氣中毒的設施和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檢查、定期更換;教學實驗用的危險物品有無專人保管和專門地點妥善存放;鍋爐等特殊裝置是否按國家規定定期檢測。

  (五)學校衛生及健康(10分):學校醫務室醫務人員有無從業資格,是否定期檢查藥品質量和有效期;食堂裝置與環境是否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加工及留樣等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和有關要求;食堂工作人員是否持健康證上崗和定期體檢。

  (六)交通安全(10分):自備校車和其他校內車輛是否定期保養、維護;租用的校車和其他交通工具及駕駛人員是否具有合法手續,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校車不超載;幼兒園有無嚴格的幼兒接送制度。

  (七)校園安全保衛(15分):有無並嚴格執行門衛、保安的值班、巡邏制度;是否有外來人員和車輛登記核實制度;進入學校的車輛是否禁止鳴笛、有規定的線路、限速行駛,並在指定地點停放;是否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險品帶入學校。

  (八)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周邊環境整治(10分):學校周邊交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上下學高峰期是否落實公安交警部門“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的規定;周邊有無各種違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險建築;緊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暢通。

  五、有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開展校園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是加強校園安全工作、保護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縣(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紮實做好整治和驗收工作,為學校教育教學和師生生活營造良好安全環境。

  2.靠實工作責任。各縣(區)將開展校園安全專項整治和驗收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實。

  3.嚴格檢查驗收。各縣(區)要加強對轄區校園專項整治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總結好的做法經驗,形成驗收總結報告,按時限要求報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教育局。市上在組織驗收中對問題和隱患較多、驗收不合格的縣(區),要責令重新進行整治。

  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方案3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優先”的教育發展理念,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力度,全面落實校園安全建設標準,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透過集中整治,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使學校的安全保衛、校車、校舍、食品、消防等安全工作再上新臺階,杜絕重特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預防一般安全事故,確保全市各學校、幼兒園校園安全無事故。

  二、集中整治重點

  校園安全集中整治活動期間,各學校、幼兒園在全面抓好校園安全建設標準規定的各項要求的同時,重點做好安全保衛、校車、校舍、食品、消防等內容的集中整治:

  1.大門值守集中整治

  重點整治:各學校、幼兒園落實大門值班制度不嚴,外來人員隨意進出校園;值班期間值班教師未佩戴值班標誌,保安未按要求著保安制服、手持警械堅守崗位,出現擅離職守、脫管失控現象;保安在崗不盡責,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在學生上課期間,學校未實行封閉管理,大門、側門未上鎖且保安未上崗值班;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值班人員數量不足、未提前到崗值班和到崗不盡責等。

  2.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重點整治:取締接送學生、幼兒上下學的非標準校車;校車超員、超速;校車亂停亂放,校車未停穩前學生隨便上下車和攀爬車窗上下車;無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進出校園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超速行駛、不按規定停放、不避讓上下學學生人群,與學生爭道搶行;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腳踏車、未滿16週歲的學生騎電動車上下學;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停放混亂;校園周邊存在駕校培訓點,規劃考試路線導致的交通秩序混亂等。

  3.校舍隱患集中整治

  重點整治:校園場地、房屋出租或出售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利用校園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學校危樓危房、牆體開裂、門垛不堅固;走廊護欄、天花板、日光燈、吊扇、電視、空調、保溫桶、多媒體等設施裝置安裝不合理、不牢固;未在事故易發地設定警示標識或防護設施,未在校內高層建築及大型活動場所安裝避雷設施;未在每層樓房、每棟平房醒目位置懸掛統一的安全負責人、監管人標牌等。

  4.食品衛生集中整治

  重點整治:取締私自設立的小賣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取得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加工不符合衛生標準和有關要求;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未對自備水源、二次供水進行淨化、消毒;學校超市管理不到位,出售“三無”、變質、不潔等食品;未按規定設立衛生室,未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等。

  5.消防設施及特種裝置集中整治

  重點整治:各消防重點部位未配備消防設施器材或消防器材過期未檢驗;教學樓、宿舍樓未安裝應急照明裝置及疏散標識,消防通道不暢通;校內用電線路佈置不規範、老化;鍋爐等特種裝置未按要求檢驗檢修,鍋爐工未經培訓無證上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氣鋼瓶等。

  三、方法步驟

  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採取自查與督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集中檢查與不定時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集中整治時間為XX年xx月份,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1.組織發動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鎮(街、區)教管辦、各市直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安全集中整治要求和各自實際,建立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廣泛發動,層層部署,全面啟動集中整治活動。各鎮(街、區)教管辦、各市直學校(幼兒園)要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於xx月xx日前報教育局安全科。各學校於xx月xx日前電子版報教管辦。

  2.自查自糾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鎮(街、區)教管辦、各市直學校(幼兒園)要根據《濰坊市校園安全建設標準》,結合這次集中整治重點,立即開展校園安全拉網式排查,排查要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所有問題和隱患都要建立隱患排查臺賬,對一般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制定完善的整改計劃,逐步進行整改;對學校自身難以整改的在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的同時,及時上報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各鎮(街、區)教管辦、各市直學校(幼兒園)要將這次集中整治的臺賬於5月20日前報教育局安全科。各學校於5月19日前電子版報教管辦。

  3.督促提升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教育局、各鎮(街、區)教管辦組織人員對各學校(幼兒園)校園安全集中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組織得力、隱患排查徹底、整改到位的及時予以表揚;對思想不重視、隱患排查不徹底甚至被動應付、整改走過場的單位督促整改,並在全市通報;對仍有較大及嚴重安全隱患的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進行責任追究。

  4.總結工作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對學校安全隱患自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鞏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各鎮(街、區)教管辦、各市直學校(幼兒園)要於xx月xx日前將集中整治活動總結(紙質版、電子版)報教育局安全科。各學校於xx月xx日前(紙質版、電子版)報教管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加強本次集中整治活動的領導,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局長任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各鎮(街、區)教管辦、各市直學校(幼兒園)要充分認識本次集中整治活動的重要性,結合各自實際,成立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全面部署集中整治活動。

  (二)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各鎮(街、區)教管辦、各市直學校(幼兒園)要以本次集中整治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一崗雙責”要求,由校長、園長負總責,學校其他領導分工把關校門值守、校車、校舍、宿舍、食堂等各個方面,細化校園安全職責,共同分擔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做到目標到崗、責任到人、措施到位、不走過場,確保校園安全集中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三)強化督查,嚴格問責。集中整治活動期間,教育局將對各學校(幼兒園)活動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各鎮(街、區)教管辦、各市直學校(幼兒園)要加強對學校安全的檢查指導,切實提高校園安全管理水平。自活動開始起,教育局將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安全隱患嚴格實行問責前置: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被安丘市教育局、濰坊市教育局及上級有關部門查處下達整改通知書和通報或被投訴舉報並查實的,對學校(幼兒園)主要負責人、所在教管辦及學校相關人員進行問責;對存在校園封閉管理不嚴外來人員隨便進出校門、學校校車嚴重超員超速、校舍存在嚴重隱患危及師生安全、學校食堂及校內小賣部向學生出售違禁物品及“三無”、變質食品等嚴重安全隱患的,對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一律實行停職或免職,對所在教管辦及學校相關人員一併追究責任。

  (四)創新內容,鞏固成果。各鎮(街、區)教管辦、各市直學校(幼兒園)要留存好整治活動的影像資料,及時將好的經驗做法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教育局安全科,教育局將擇優予以推廣。成果顯著的,推薦參加市政府安全教育教學成果獎和有關安全教育教學能手評眩集中整治活動後,各單位要堅持常態、長效的工作機制,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不放鬆、不懈怠,持之以恆、常抓不懈,鞏固整治成果。教育局將進行不間斷的巡查,督促各類隱患排查整改,確保學生及校園安全有序。

  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方案4

  為切實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維護校園穩定,保證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運營,結合學校實際,經研究決定在20xx年3月—5月全面深入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為確保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實,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領導,確保實施

  為保證二個月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的開展,決定成立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陸維懷;副組長:張海洲、魏彥榮、張治平;成員:張彥榮、李小青、韓勝鵬、康雪平及全體班主任。以加強對

  本次校園安全整治工作的領導,並透過組織實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重點工作

  本次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點為:

  1.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

  2.學校校舍安全;

  3.學校消防安全;

  4.學校食品安全;

  5.實驗室危險藥品管理;

  6.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

  對以上所明確的排查整治工作的重點,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全校師生切實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在排查整治期間,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明確整治責任,以檢查促整改,發現隱患及時處置,切實做到措施、責任、資金及整改時限“四落實”。

  三、排查整治工作的措施及責任部門或責任人

  1.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

  (1)學生騎車管理:對學生騎腳踏車情況進行全面的排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學生教育工作的同時,及時與家長溝通,對允許騎自行

  車的學生加強文明騎車、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教育。【責任部門:班主任】

  (2)學生上學、放學途中行走安全管理:在排查整治期間,學校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行走安全作為本次安全整治工作的一個重點來加以強化。要求各班學生在上、放學途中嚴格做到:走人行道,不亂穿馬路,文明行走,不相互追跑,過馬路前要注意觀察來往的車輛,徹底杜絕由於不文明行走所造成的安全隱患。【責任人:值周領導】

  (3)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對在校門口接學生放學的社會車輛,學校將依靠交警大隊對接送學生的社會車輛在駕駛資格、車輛質量、運營狀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徹底杜絕“黑車”和“超載”現象的發生,同時認真做好乘車學生上、下車時的安全教育。【責任部門:值周領導】

  2.校舍安全。

  校園建築安全:學校將組織力量對校園建築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校園建築的結構安全、體育器械、用電線路及相關裝置,實驗室危險藥品的管理等,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做到邊檢查邊整改,逐一消除校園建築的安全隱患。【責任部門:總務處、教務處】

  3.校園消防安全。

  (1)消防設施的配備:根據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學校將對校園消防設施及配置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對因實施校舍新建工程而調整後的各教學班及輔助教育、教學用房重新配置滅火設施,做到疏散通道暢通、標識規範。

  【責任人:總務處】

  (2)消防安全教育:重視做好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演練和火災逃生訓練,進一步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及逃生自救能力。

  【責任部門:政教處】

  (3)加強用電設施的定期檢查:重點對教室、電腦房及各專用教室的電線線路、電風扇及大功率電器使用情況的檢查,及時做好維護及維修工作,杜絕因用電而引發的.火災事故。【責任部門:總務處、班主任、各專用教室管理員】

  4.校園食品衛生安全。

  (1)師生飲用水管理:對目食堂和營養餐供貨商進行監督,督促其必須對供貨單位的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及產品質量進行查實,發現情況及時告知學校,並停止進貨。【責任部門:總務處】

  (2)學生食品安全教育:重視做好學生的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學生注意食品安全,不買無證小攤的零食,不買劣質過期的食。【責任部門:德育處、班主任】

  5.實驗室危險藥品管理。

  (1)健全管理制度:督促實驗管理員根據實驗室危險藥品的管理要求,對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的物品按要求進行管理、登記和存放,嚴禁意外事故的發生。【責任人:教務處】

  (2)實驗室安全教育:在組織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必須認真做好組織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尤其是涉及到有危險藥品的學生實驗。【責任人:教務處】

  6.校園周邊的綜合治理。

  (1)加強門衛管理:健全門衛管理制度,嚴格外來人員進入校內,對確實有事來校辦理工作的外來人員實行登記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責任部門:總務處】

  (2)重視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地處交通要道,對學生放學期間的安全問題學校將引起高度的重視,在加強教育的同時,組織各班學生依次排隊從校內走出進入人行道,值日領導及值日教師進行有序的管理。【責任人:值日領導、值日教師、班主任】

  四、本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3月1日—3月31日)工作部署階段

  學校將根據上級會議及通知的精神,召開專項會議,認真部署本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實施方案,落實相關責任。

  第二階段(4月1日—1月6日)自查自糾階段

  根據上級對本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結合學校所部署的整治工作內容,學校將組織力量對校園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對在排查中所發現的一些隱患進行整改和落實,填好表格,完成書面總結報上級。

  第三階段(4月7日—4月25日)迎接專項檢查階段

  學校將根據所制定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全校師生切

  實開展排查工作,積極的行動迎接縣教育局對我校整治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第四階段(4月26日—5月9日)

  學校將根據第三階段整治工作開展的情況,結合縣教育局所提出的指導意見,對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的總結,對各類問題和隱患進行認真的梳理,對一般隱患實行即查即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隱患制定上報整改方案,落實防範措施,並建立相應的整治工作臺帳。

  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方案5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幼兒的人身安全,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範圍開展校園(含幼兒園)及周邊安全集中整治行動,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透過排查整治,規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學生車輛,取締非法辦學的幼兒園,改善學校周邊環境,增強廣大師生和家長的安全意識,杜絕校園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校園及周邊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中心學校,由馬兆雄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點

  1.重點整治校(園)車營運情況,非法營運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部分幼兒園違規自備或租用社會車輛接送學生的情況。

  2.完善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出入口道路交通標識、警示標誌和減速裝置的配置。

  3.依法取締辦學條件不達標、未辦理合法手續的幼兒園。

  4.對各學校、幼兒園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內外治安安全進行整治。

  四、工作步驟

  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為:

  1.宣傳部署、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5月20日前)

  召開動員會、制訂工作方案,對此項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由鎮政府牽頭,聯合相關站辦所深入到轄區內各中小學、幼兒園,按照“三個掌握”的原則(即掌握車輛、車主及駕駛人基本情況;掌握車輛執行路線、執行時間及接送學生人數情況;掌握是否簽訂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車責任書的情況),對所有接送學生車輛進行調查並逐一登記;對轄區內學校周邊治安情況和所有非法辦學的幼兒園進行排查並逐一登記。同時,對校內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學校、城區交警中隊、派出所和各中小學校要透過上安全教育課、設定安全宣傳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資料片、發放宣傳教育卡片、發放告學生及家長安全書、簽訂承諾書、對校園駕駛人進行面對面教育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學生及學生家長自覺提高安全防範意識,維護自身安全。

  運管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交管站要對固定接送學生車輛(含公交車)營運情況進行嚴格督查,責令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及駕駛員立即整改,合格後方可上路;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搭乘學生行為。

  農機站要依法打擊農用車搭乘學生行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園周邊排查出來的治安問題。

  中心學校、衛生院、工商所要對學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進行全面督查,嚴防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園;要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飲用水消毒、食堂衛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進行整改。

  中心學校、安監站要對學校校舍、壓力容器、體育器材等進行安全檢查,封閉、拆除D級危房,停止過期壓力容器的使用,對靠近山體的校舍進行風險評估。

  中心學校、消防部門要對學校消防安全進行督查,全面檢查學校電力線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情況,督促每所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師生開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訓和消防疏散演練。

  同時,校園及周邊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全鎮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和辦學資格進行清查,將非法辦學的幼兒園的情況報請縣政府予以取締。

  3.督查彙總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單位要及時掌握工作動態,明確專人負責資料統計、資料收集、臺帳整理和資訊上報工作。鎮紀委對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同時,在20xx年7月底前,鎮政府將建立健全校園周邊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透過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聯合集中整治行動,確保校園及周邊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校園及周邊安全事關廣大中小學生和幼兒的生命安全,事關鎮域社會大局穩定,各成員單位要從服務民生、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到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將本次集中整治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責任,加強部門配合,著力解決學校食品、校舍、消防、治安、道路交通等安全重點難點問題。派出所、交管站和中心學校要廣泛聽取師生、家長對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意見、建議,動員廣大師生及群眾積極參與到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時,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構建校園及周邊安全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3.加強督查,確保成效。鎮政府將強化對集中整治工作的督查,對措施得力、成效明顯的站辦所予以表揚;對行動緩慢、工作不力的站辦所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方案6

  為全面提升我鎮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廣大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經教管辦研究,定於5月份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校園安全集中整治活動。為開展好此次整治活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優先”的教育發展理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力度,全面落實校園安全建設標準,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透過集中整治,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使學校的安全保衛、校車、校舍、食品、消防等安全工作再上新臺階,杜絕重特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預防一般安全事故,確保全鎮各學校、幼兒園校園安全無事故。

  二、集中整治重點

  校園安全集中整治活動期間,各學校、幼兒園在全面抓好校園安全建設標準規定的各項要求的同時,重點做好安全保衛、校車、校舍、食品、消防等內容的集中整治:

  1、大門值守集中整治重點及要求

  各學校、幼兒園落實大門值班制度不嚴,外來人員隨意進出校園問題。外來人員一律做好登記,實行在安全保衛室會客制度;值班期間值班教師不按要求佩戴值班標誌,保安不按求著保安制服、手持警械堅守崗位,出現擅離職守、脫管失控現象問題。值班教師值班期間一律佩戴值班標識,按時到崗,保安一律著裝持械值班;保安在崗不盡責,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問題;在學生上課期間,學校未實行封閉管理,大門、側門未上鎖且保安未上崗值班問題。上課期間,小門路、一律封閉,學校大小門一律上鎖關閉;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值班人員數量不足、未提前到崗值班和到崗不盡責等問題。上下學及中午午休時段,一定要由校幹帶領足夠數量的保安、教師值班。

  2、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重點及要求

  各單位要聯絡有關部門堅決取締接送學生、幼兒上下學的非標準校車;校車超員、超速現象。堅決杜絕超員超速現象;校車亂停亂放,校車未停穩前學生隨便上下車和攀爬車窗上下車問題。學校要畫好停放位置,校車停放在規定的位置,校車停穩後,組織學生有秩序的上下車;無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問題。校車必須有隨車照管人員,照管人員做好接送學生過程中的工作,教育學生在車上不打鬧,行車過程中不能探出窗外;進出校園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超速行駛、不按規定停放、不避讓上下學學生人群,與學生爭道搶行問題;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腳踏車、未滿16週歲的學生騎電動車上下學問題。組織好學生會和家長會,做好要求,堅決杜絕12週歲的學生騎腳踏車、未滿16週歲的學生騎電動車上下學;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停放混亂問題。劃定專門區域停放家長接送學生車輛;校園周邊存在駕校培訓點,規劃考試路線導致的交通秩序混亂等。

  3、校舍隱患集中整治重點及要求

  校園場地、房屋出租或出售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利用校園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問題。有此現象堅決停止;學校危樓危房、牆體開裂、門垛不堅固問題。立即進行一次徹底的排查,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好整改計劃,並上報備案,時時做好防範工作;走廊護欄、天花板、日光燈、吊扇、電視、空調、保溫桶、多媒體等設施裝置安裝不合理、不牢固問題。做好排查工作,建好臺賬,安裝不合理的立即整改;未在事故易發地設定警示標識或防護設施,未在校內高層建築及大型活動場所安裝避雷設施問題。做好排查,立即整改;未在每層樓房、每棟平房醒目位置懸掛統一的安全負責人、監管人標牌等問題。未懸掛的立即製作標牌懸掛到位。

  4、食品衛生集中整治重點及要求

  取締私自設立的小賣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取得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問題。建立健全各項制度,食堂要有餐飲許可證;食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加工不符合衛生標準和有關要求問題。食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加工必須要有正規渠道;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體檢證書;未對自備水源、二次供水進行淨化、消毒;未按規定設立衛生室,未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等。要按照要求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人員。

  5、消防設施及特種裝置集中整治重點及要求

  各消防重點部位未配備消防設施器材或消防器材過期未檢驗問題。滅火器數量要足,要按時檢修;教學樓、宿舍樓未安裝應急照明裝置及疏散標識,消防通道不暢通問題。應急照明燈數量足,能正常使用,疏散表示張貼在合適位置;校內用電線路佈置不規範、老化問題。線路不規範、老化的要立即進行規範更換;鍋爐等特種裝置未按要求檢驗檢修,鍋爐工未經培訓無證上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氣鋼瓶等問題。煤氣罐要按時檢修。

  三、方法步驟

  校園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採取自查與督查相結合集中檢查與不定時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集中整治時間為20xx年5月份,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1、組織發動階段(5月1日至5月4日)

  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安全集中整治要求和各自實際,建立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廣泛發動,層層部署,全面啟動集中整治活動。各學校、幼兒園要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於5月8日前報教管辦。

  2、自查自糾階段(5月5日至5月20日)。

  各學校、幼兒園要根據《濰坊市校園安全建設標準》,結合這次集中整治重點,立即開展校園安全拉網式排查,排查要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所有問題和隱患都要建立隱患排查臺賬,對一般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制定完善的整改計劃,逐步進行整改;對學校自身難以整改的在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的同時,及時上報教管辦,教管辦將上報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各學校、幼兒園要將這次集中整治的臺賬於5月19日前報教管辦,教管辦將於5月20前報教育局安全科。

  3、督促提升階段(5月21日至5月27日)。

  教管辦將組織人員對各學校、幼兒園校園安全集中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組織得力、隱患排查徹底、整改到位的及時予以表揚;對思想不重視、隱患排查不徹底甚至被動應付、整改走過場的單位督促整改,並在全鎮通報;對仍有較大及嚴重安全隱患的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進行責任追究。

  4、總結工作階段(5月28日至5月31日)。

  對學校安全隱患自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鞏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各學校、幼兒園要於5月30日前將集中整治活動總結(紙質版、電子版)報教管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加強本次集中整治活動的領導,教管辦成立以教管辦主任任組長,各學校負責人為成員的集中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各學校、幼兒園要充分認識本次集中整治活動的重要性,結合各自實際,成立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全面部署集中整治活動。

  (二)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各學校、幼兒園要以本次集中整治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一崗雙責”要求,由校長、園長負總責,學校其他領導分工把關校門值守、校車、校舍、宿舍、食堂等各個方面,細化校園安全職責,共同分擔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做到目標到崗、責任到人、措施到位、不走過場,確保校園安全集中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三)強化督查,嚴格問責。集中整治活動期間,教管辦將對各學校、幼兒園活動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各學校要加強對學校安全的領導,切實提高校園安全管理水平。自活動開始起,教管辦將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安全隱患嚴格實行問責前置: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被上級有關部門查處下達整改通知書和通報或被投訴舉報並查實的,對學校、幼兒園主要負責人及學校相關人員進行問責;對存在校園封閉管理不嚴外來人員隨便進出校門、學校校車嚴重超員超速、校舍存在嚴重隱患危及師生安全、學校食堂及校內小賣部向學生出售違禁物品及“三無”、變質食品等嚴重安全隱患的,將向教育局彙報,並學校相關人員追究責任。

  (四)創新內容,鞏固成果。各學校、幼兒園要留存好整治活動的影像資料,及時將好的經驗做法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教管辦,教管辦將擇優向教育局上報。集中整治活動後,各單位要堅持常態、長效的工作機制,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不放鬆、不懈怠,持之以恆、常抓不懈,鞏固整治成果。教管辦將進行不間斷的檢查,督促各類隱患排查整改,確保學生及校園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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