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5篇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證 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於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200X年01月01日起至 200X年12月31日止。現因乙方於200X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於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於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說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200X年01月01日前將該設施裝置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並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並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於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於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0。 繳納200X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日
年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2
甲方:
乙方:
丙方:
乙方和丙方於年月賃合同》,原所簽訂的合同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提前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現甲、乙雙方就乙方與丙方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遵守履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其和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於年月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遷出其租賃丙方的房屋。
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各種費用共人民幣90000元(大寫:玖萬元整)(其中包括乙方支付給丙方的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的房租費用3萬元,乙方新住所裝修費4萬元和補償金2萬元),並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辦理與丙方的租賃合同解除後,乙方因此而與其他人發生的各種爭議和糾紛,一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約期限內辦理完退房手續並完成搬遷工作,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年日月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3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依()_________號仲裁書,已成為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屋的業主,並有意自用該處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與原房主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終止,甲方於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絡上,故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處,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鑑於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儘快歸還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雙方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後在本協議上籤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4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證號________號,現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產房,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乙方放棄購買,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房屋租賃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
賠償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房屋登記管理機關審查證明後生效。
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份,鑑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登記管理機關: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鑑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門市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及《房地產租賃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甲方將坐落於瀋陽市 區
街(路) 號 層門市/住宅租給乙方。上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因 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 充協議:
一、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止。並付給甲方違約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元人民幣(小 寫:XXXXXXXXXXXXXXXXX)。
二、返還剩餘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房屋在乙方租賃期間應繳納的稅費等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前返還乙方扣除違約金以外的剩餘房屋租金和押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元人民幣
(小寫:XXXXXXXXXXXXXXXXX)。
三、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搬離該租賃房屋。
四、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6
一、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後果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有以下後果:
(一)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解除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二)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違約責任;
(三)若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應根據公平的原則進行處理;
(四)如屬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有約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兩種形式: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對此,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既可以是雙方約定解除,也可以是法定解除。如果是因一方過程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話,那麼有過錯的一方要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究竟有過錯的一方是按照什麼標準來賠償對方呢?有關房屋租賃合同賠償的相關內容,您可以具體諮詢的專業律師,我們將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7
您好,關於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合同法》有以下規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條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補充:在房屋租賃期間,如果存在以下情況,承租人就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房屋租賃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檢查、維修義務,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遷;
2、與原承租人為同一戶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員;
4、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沒有其他住房。
6、滿足條件的當事人還須寫出書面申請,經出租人同意並辦理變更登記後方能成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實際的承租人應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門或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單位申請確認或變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為符合北京市有關公房承租人的條件的,應當予以變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條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門或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單位不予變更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變更。在法院做出變更判決並生效後,當事人可據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門或直管公房經營管理單位申請變更。
購房人在辦理購房手續過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規定交納了首付款,且繼承人願意繼續支付的,可由其繼承人按照原協議繼續支付房價款,房屋產權可按繼承的有關規定變更為繼承人所有。原購房人產權證尚未辦理的,所購住房產權可直接登記在繼承人名下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8
一種觀點認為,次承租人無過錯且要求繼續租賃,而出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在做出租人與次承租人建立租賃關係的調解工作無效的情況下,只能兩個租賃合同同時解除。對兩個合同解除的後果,原則上都應予以處理,但當行使釋明權後,相關當事人不主張也不舉證的,對後一個租賃合同解除的後果可不予處理。對解除兩個租賃合同的後果處理,除明確由次承租人返還出租人租賃的房屋外,對違約責任及裝潢損失的賠償,則根據兩個租賃合同中的約定處理。
另一種觀點認為,對轉租中,因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無過錯且要求繼續租賃的,從保護次承租人的利益出發,可判明次承租人直接與出租人建立租賃關係。
上海高階人民法院認為,租賃合同因承租人未依約給付租金而致合同被解除的,則轉租合同將因此而處於履行不能的狀態。但原租賃合同與轉租合同畢竟是兩個合同,原出租人並非轉租合同的當事人,不能強迫他繼續履行轉租合同。因此,除非出租人與次承租人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否則,次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主張不能支援。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四層,包括地下室)出租給乙方使用。因合夥人之間產生矛盾,導致餐館無法經營下去,因此甲乙雙方協商,至今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房屋租賃合同。乙方超過租賃期限為五天(每天租金400元,五天共計20xx元),由乙方付給甲方。因此甲乙雙方手續已清再無房屋租賃合同關係。
附註:
1、乙方在甲方重新向他人出租房屋之前乙方將屋內自己的所有東西全部搬完。
2甲方在這期間不得干預乙方搬運自己的東西。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0
1、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房屋租賃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殘值如何處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房屋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因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房屋租賃雙方對房屋添附的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視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一、未經房屋租賃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決定添附的,承租人應當自行將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房屋租賃出租人一般不必補償。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給予補償,對出租人而言,該補償將構成強制得利的補償。而依照不當得利的規則,強制得利是不應補償的。
二、經過房屋租賃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由於該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經成為添附方的損失。對於這種損失,原則上按照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如雖系承租方違約,但所留裝潢物對於出租方確有再利用價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給予補償。
2、房屋租賃合同當事人約定,房屋租賃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殘值在合同終止時歸出租人。現因一方當事人違約而致合同提前被解除的,添附物歸屬如何確定?
如果房屋租賃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添附物歸出租人的,則該約定屬於關於添附物歸屬的附條件的約定。即以房屋租賃合同正常履行完畢,作為將添附物價值完全移轉給出租人的條件。因此,根據附條件法律行為的規則,如因出租人違約而致條件不能成就的,則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參照上條,要求房屋租賃出租人賠償。如果因房屋租賃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視為阻止條件成就的行為,應當確認添附物歸出租人所有;同時,房屋租賃出租人也不必給予承租人賠償。但是,所留裝潢物對於出租方確有再利用價值的,參照上條規定處理。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1
一般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種情況:訴訟之前,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房屋租賃房屋租賃合同的,協商確定之日為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之日。
如何確定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時間?
一般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種情況:
1、訴訟之前,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房屋租賃房屋租賃合同的,協商確定之日為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之日;
2、一方當事人行使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對方有異議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後認為行使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並無不當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送達之日為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之日;
3、一方當事人行使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對方有異議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認為該當事人無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但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均同意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可以在判決或調解書中明確合意解除之日為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之日。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時間點是對房屋租賃法律關係存在與否的重要判斷。《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四條規定了當事人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的幾種情形,《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方式。實踐中,對當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已經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時間點如何確定往往會有不同的意見。
對於當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可以依據《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三條、九十四條和分則中的特別規定作出判斷,這裡不作羅列。對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已經解除,也可以通過當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以及是否正確行使了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進行審查。本條是專門就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間點的確定提供幾種判斷依據。《房屋租賃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房屋租賃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因此,雙方當事人就是否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產生爭議時,經法院審查認為一方當事人確有解除權的,有解除權一方的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權即產生效力,房屋租賃合同解除。這種情況下,由於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是已經存在的事實,法院可以在判決說理部分確認房屋租賃合同業已解除,如果判故從訟爭的法律關係看,主要是買賣房屋租賃合同關係,故以買賣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為宜。我們傾向於第一種意見。因為優先購買權本身也包含了買賣的內容,而單純的買賣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不能體現優先購買糾紛的特點。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2
賣方: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經紀方: 地址:
賣方與買方透過經紀方的居間服務於 年 月 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了關於 市 區 物業(以下簡稱該房產)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現經三方友好協商,就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三方均同意按以下第( )項履行:
(一) 賣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關係:
1、賣方須於簽署本協議之日起日內將定金_________)退還買方。
2、賣方同意賠償買方幣_________),並於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3、賣方同意補償經紀方損失幣元整(小寫:_________),並於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二)買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關係:
1、買方同意支付給賣方幣_________)作為賠償。
2、買方同意補償經紀方損失元整(小寫:_________),並於簽署本協議時付清。
3、買方於年日搬離房屋,交還房屋鑰匙,並結清相關費用。
二、未按期履行合同解除義務的,以拖欠金額為基數按日 ‰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三、自本協議履行完畢之日起,三方之間的合同關係終止,三方均不得再就上述合同追究各方責任。
四、雙方就本協議提供以下帳戶作為收款帳戶:
賣方戶名: 開戶行: 帳號:
買方戶名: 開戶行: 帳號:
五、本合同一式叄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賣方、買方、經紀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經紀方: 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3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寧夏萬維實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20xx年九月十七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銀川市興慶區湖濱東街與麗景街相交處南面7號樓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裝置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年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2 日 月 月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 市 區 街 號樓,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裝置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5
甲方:
身份證號:
年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2 日月月篇三: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1月28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於***市***區***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20xx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20xx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雙方於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於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後的剩餘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於20xx年3月30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
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願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後,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於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