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通用15篇)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通用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紮實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1

  為鼓勵學校教師積極參加各類教育教學評比活動,努力工作,出優秀成績,特制定我校評優制度。具體如下:

  一、評選範圍:我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二、評選時間:以年度為單位,每個年度評選一次。具體時間在縣級評選之前。

  三、評選原則:堅持以平時工作考核、學期工作考核考核為主要依據,堅持評選以教育教學第一線教師為主的原則;堅持不評誤工較多或有違紀行為人員的原則,做到評優內容和程式民主,方法科學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觀、公正、科學地分析運用評優資料,使評優手段、方式、標準、程式達到恰當、合理、促成評優雙方理解,有利於調動教師主動性、積極性。

  三、評選條件1、模範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在本學科教師中有較高威信。

  2、有歧視學生、以教謀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行為者,一票否決。

  3、能主持(或參與)一項教改實踐活動,能舉行學科講座,在教學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學效果好,所任學科成績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學綜合素質較高,在全縣有一定影響力。

  6、主持或參與到一項縣級以上的課題研究(專案)。

  7、參加過各級組織的課堂教學比賽,按獲得獎項的級別分別進行不同的獎勵。

  8、參加縣級以上組織的說課、課件製作、教案設計等有關教學比賽獲獎。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2

  為完善學校的績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學準確、多層次、多維度和便於操作的量化績效考核體系,健全人力資源管理體制,形成良性的激勵機制,保證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目的

  1、透過公平、合理的評價來確定教師日常工作標準,並以此作為對教師待遇調整和升職、

  降職、調職的依據。

  第二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小新星培訓學校全體教師。

  第三條考核原則

  1、考核人員在考核時,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力求公平、公正,不得徇私。

  2、績效考核以行為模式考核為導向,把績效考核作為提高校區形象和個人綜合素質的管理工具。

  3、不應由於有達到目標的壓力而出現欺騙和不誠實的行為。

  第四條考核期

  每月為一個考核期,即每月1-31日為一個考核期。以月考核成績為依據進行年度考評。

  第五條考核方式

  以記分方式進行考核,滿分為100分。

  第六條考核指標

  1、教師考核指標詳見附表—教師月度績效考核表;

  第七條考核指標的權重

  考核指標總分為100分,各項指標權重由校部每年制訂一次。並公佈考核結果。

  第八條考核依據

  考核主要依據以下內容:

  1、工作行為

  2、工作態度

  3、工作能力

  第九條考核程式

  1、每月7日前,校長將上月的對教師的績效考核情況即《教師月度績效考核表》公佈。

  2、考核總分按比例計算,教務長評分佔總分50%,教師測評佔總分30%,分管領導評分佔總分20%,以此標準計算該項評分總分。例如:某項總分7分,校區教務長打5分,總校長打3分,最後該項得分(5×70%+3×30%)=4.2分

  3、前臺根據績效考核表統計總分數,並在每月20日前通報最終考核結果。

  4、校長對人事行政部的統計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十條獎勵與懲罰

  1、本績效考核附帶績效工資,以(負50元——200元)為區間範圍,在每月工資中體現。

  2、課堂教學部分為本制度核心內容,要求必須達到25分(該項總分35分)為及格,低於25分均為不及格。

  3、總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為不及格,處以50元罰款;

  4、總分80-90分(其中課堂教學25分以上)為及格,獎勵50元;

  5、總分90-99分(其中課堂教學25分以上)以上為良好,獎勵績效工資100元;

  6、滿分100分,獎勵績效工資200元。

  7、分數必須達90分以上取排名前1-3名,分別給予50元、40元、30元的獎勵。

  第十一條其他

  1、本辦法由本中心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3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使教科研工作逐步邁向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軌道,形成良好的教科研氛圍,培養教師教科研意識,激勵教師參與科研的興趣與熱情,不斷提高教師的專業素養,達到“科研興教、科研興校”的目的,同時便於將教師參與教科研工作情況納入全面工作考核中,依據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有關管理制度制訂本細則。

  一、考核物件:

  全校正式在崗教職工,

  二、考核部門:

  考核工作由教導處、科研辦和教研組具體負責實施。

  三、考核總分:

  考核積分加獎勵分。

  四、考核內容及辦法:

  (一)各項材料上交。(10分)

  教師按要求及時上交研究材料(教學隨筆、業務學習筆記和各種培訓筆記心得)等計10分,每缺交一次扣1分,遲交一次0.5分。

  (二)業務學習及培訓。(20分)

  1.業務學習:加強自我研修,豐厚自我積澱。(10分)

  (2)學業務:堅持日常業務學習,摘錄理論知識或學科知識,每週不少於300字。完成筆記整潔並無相互抄襲,每次得3分否則不得分,每學期檢查2次共6分。

  2.業務培訓:(10分)

  (1)培訓的考核主要包括:遠端教育培訓、外出學習培訓和各種校本培訓等各級各類學習培訓活動。

  (2)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考勤(2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扣完為止。

  培訓記錄(5分):(包括理論摘記、內容摘要或心得體會等)按要求完成得5分,未完成或明顯與培訓內容、要求不符每項次扣1分。

  培訓效果(3分):包括有關測試(如遠端教育培訓、各種校本培訓等)、學習彙報和經驗介紹(如外出學習彙報)等,每項次測試不合格扣1分,每缺一次學習彙報扣1分,扣完為止。

  (三)常規教研活動(40分)

  教師應積極參加本組的常規教研活動,在活動中發表見解,展示自我,提高水平。並作好聽、評課記錄。各教研組根據常規教研出勤情況、教師聽、評課記錄和上公開課情況予以考核。

  2、教師應積極認真地參與各教研組組織的聽課、評課、學習等活動,活動中積極發言,認真筆記。

  (1)聽課(15分):教師每期聽課不得低於15節,聽課筆記應該有批註,差聽一節扣1分,無批註每節扣0.3分。

  (2)教師評課(5分):評課時教師應積極發言,教研組有發言記錄。每差一次扣0.3分。

  (3)教研公開課(5分):每組教師應主動、自覺上好組內教研公開課計5分,未承擔者不計分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4

  為了公平公正的評價教師,充分調動教師的教學積極性,遵照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園的實際,制訂本考核制度。由四方面進行考核:勤、績、德、能

  一、勤(20分)

  1、請假手續

  (1)請事假,應在前天寫好書面請假條

  請假二天由園長批准,超過五天按程式報聯校審批。婚、喪、產假按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2、出勤獎懲

  (1)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視為曠課,扣2分

  (2)事假每天扣3分,病假要有醫院證明,否則視為事假。

  (3)幼兒園或上級部門組織集體活動,缺席一次扣2分,請假一次扣1分。

  (4)出勤情況每天統計一次,每月公佈一次。

  (5)一個學期內有曠工、曠課、曠會記錄,或請假超過2周的,當年不予以評先。

  二、績(40分)

  1、教案情況

  每週5篇教案,5篇教案書寫規範,字跡工整,過程銜接流暢,細節安排合理10分,少一篇扣2分。

  2、公開課

  每月組織一次公開課,公開課內容選自山東省統一教材,全體帶班聽課。活動內容符合幼兒年齡特點,組織有序,課堂氛圍活躍,效果良好,(最好10分,較好8分,一般6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算出平均分,即為本次得分。

  三、德(20分)

  師德師風

  1、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4)

  2、上班時間玩手機,打遊戲,聊天,轉發與教學無關資訊的。(4)

  3、不服從安排,責任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4)

  4、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的。(4)

  5、因教師缺崗或在崗不作為造成安全事故的。(4)

  四、能(20分)

  1、教育教學能手:

  省級10分、地級8分、縣級5分、鎮級2分

  2、優質課

  省級8分、地級6分、縣級3分

  3、公開課

  省級6分、地級4分、縣級2分、鎮級示範課、觀摩課等記1分

  4、教育教學論文

  正式報刊發表:省級7分、地級5分、縣級3分

  5、大型活動

  在市教體局組織的各種活動中特等獎5分、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5

  一、政治態度:(10分)

  1.認真參加政治學習,遵守國家法令。得10分;

  2.參加政治學習態度隨便,如會上隨便講話做其他事情,得8-9分;違反國家法令得0分;開會學習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遲交扣1分;升旗儀式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分。

  二、師德表現(10分)

  1.注意教師職業道德,一般能以身作則,教書育人,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得10分;

  2.穿背心或拖鞋上班,每次扣2分;在辦公室或其他教學區打牌、搓麻將、下棋等一些於教學無關的事每次扣2分;參加賭博的每次扣10分;亂丟紙屑、果殼、香菸頭的每次扣2分;教師染髮或上班戴首飾經提醒不改的扣4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每次扣5分;背後無原則議論,在教師中造成一定影響的,每次扣5分;打人或罵人,侮辱人格的每次扣5-10分。

  三、教育思想(10分)

  1.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管教管導,不嫌棄後進生,認真做好流生工作,注意提高學生的全面素質,得10分。

  2.歧視學生,撕扔學生的教科書、簿等每次扣2分;隨便不讓學生上課考試的,每次扣4分;每一名流生班主任扣5分;分配做流生工作,不做的扣5分,做二次以上工作,該生仍不返校,每一名流生扣2分;因某一教師諷刺、挖苦、體罰等引起流生的,每一名流生責任者扣5分;凡動員流生復學(已定為流生的),每一名加2-5分。

  四、事業心和責任心(10分)

  1.安心本職工作,有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認真履行崗位責職,值日工作能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任務,並能按時較好地完成,得10分。

  2.不服從工作分配,如班級工作、行政工作、辦公室工作、教研組工作、雙休日輔導、競賽輔導等教育教學工作,或抓得不緊,比較鬆散,缺乏主動,得4-8分;體育教師、班主任在課外活動無故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

  3.學校佈置各種上交材料,按時上交。不交的每次扣3分,遲交的每次扣1分。

  4.指導培養新教師加2分;積極為學校做份外工作的加1-5分;教務處臨時安排加課,一學期累計5節加1分,最高為4分。

  5.值日工作認真做好。無故每少做一項值日工作(維持秩序、處理偶發事件、評分、公佈成績等),扣1分。

  6.眼保健操時間,任課教師不到班督促,每次扣1分。

  7.監考遲到滿5分鐘的每次扣2分;監考不負責任,出現在考場內看報、抽菸、睡覺、隨意出入考場等情況,根據情節輕重扣1-5分;出現事故者扣5-10分。

  五、勞動紀律(10分)

  1.能遵守勞動紀律和學校規章制度,工作較勤懇,很少遲到、早退,出全勤,得10分。

  2.一學期遲到、早退和外出六次,且與辦公室主任請假的不扣分;超過六次的,每次扣1分;缺勤一天扣1分;曠工一天扣20分;曠課一節扣5分;教務處安排臨時加課、調課不服從的,每次扣3分;缺勤一週內不補辦請假手續的,加倍扣分。(以上遲到、早退、缺勤的應扣除照顧的部分;婚假6天、喪假3天內的不扣分)。

  3.其他每違反一次勞動紀律扣1分。

  六、教學常規(25分)

  1.能認真執行教師教學常規制度,得25分(具體見本章程4.8)

  2.開學初無教學計劃扣3分,遲交教學計劃扣1分。

  3.上課不備課的每次扣5分,備課不按要求的每次扣2分。

  4.上課經抽查有亂課現象的每次扣3分,其他不符合上課要求的每發現一次酌情扣1-3分。

  5.作業佈置不適量的每次扣1分,不及時認真批改的每次扣1分。

  6.早讀教師不下班的每次扣1分,不願承擔學校安排的輔導任務的每次扣3分,不進行培優扶差的扣1-3分。

  7.複習無計劃、無教案的扣3分,每月無一次單元檢測的每少一次扣3分,批改不認真的每次扣2分。

  8.學生評教

  9.輔導學生在縣級比賽中獲獎,三等獎加1分,二等獎加2分,一等獎加3分,市級分別加2分,省級分別加4分,全國級分別加6分。體育設團體獎加分,團體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6分,三等獎加4分。教務處安排而不輔導、不參加的每次扣3分。

  10.論文及其他評比獲獎加分。縣級三等獎加1分,二等獎加2分,一等獎加3分。市級、省級分別加2分和4分。

  11.公開課加分。組內公開課加1分,校級加2分,片級加3分,縣級加4分。

  七、教學成績(30分)

  1.期未統考成績在全縣第9名的,所教學科不屬於統考的,且教學效果較好,得30分。

  2.以全縣第9名為基準,每上一個名次加3分,每下一個名次扣3分。

  3.教兩門或兩個年級以上學科且均參加統考的,以平均名次再加3分;一門參加統考,一門不參加統考,算統考成績考核;中途接班的學科比原有成績每提高一個名次加2分。

  4.以上名次均為應考名次。

  八、工作量(15分)

  1.工作量達到規定要求,能完成職責範圍的工作任務,得15分。

  2.工作量少於規定的,由學校安排其他工作,不服從的,每少一課時扣3分。

  3.工作量高於規定要求的,每超一課時加2分。

  4.因病事假每少上一課時,扣2分;因病一週以上、函授一週以上的,每少上一課時扣1分;課不進課堂的(包括教務處臨時安排),每次扣3分;無故中途走出課堂,或串崗的,每次扣2分。

  〖幾點說明〗

  1. 評分標準的第四、五、八條有倒扣分,其他條款扣到零為止。

  2. 第三、四條加分不得超過5分,第六條加分不得超過10分。

  3. 凡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者,取消考核資格。

  〖考核辦法〗

  1. 每學期進行一次。

  2. 考核時對照評分標準,先自評,年級組互評,然後由校考核組評分。

  3. 不任課教職工按有關條款和其他有關制度進行考核。

  4. 遇有特殊情況的,由考核組決定加分或減分。

  5. 學期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聘用、試聘、待聘等重要依據。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6

  一、總則

  一、教師從參加工作開始參加考核,考核原則上一學年一次。

  二、教師考核成績記入學校教師個人業務檔案。

  三、教師考核成績與期末評比先進、職級確定等掛鉤,並起主導作用。

  四、 教師考核成績按分數分為ABCD四個等次,分別是優秀,良好,一般,較差。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業務考核、綜合評定兩個方面進行。

  一、業務考核:

  指對教師的業務能力和個人素質方面進行考核。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主任 負責,業務評定的。形式可多樣化。以百分制評定,分值權重佔考核總分的50%。

  二、綜合評定:

  指對教師的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評定,主要考核的內容有責任心、對學生的愛心和耐心、教育教學效果、同事間的協作精神、個人修養、家長反饋意見等。綜合評定實行逐級評定製,以百分制評定,分值權重佔考核總分的50%。

  三、加分與扣分

  有下列情況的,可酌情加5-20分:

  1、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為學校帶來顯著影響的。

  2、積極為學校出謀劃策,並收到良好效果的。

  3、班級學生生源穩定率達100%,主要任課教師均可加分。

  4、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校外競賽或活動,獲獎或獲得良好社會反響的。

  5、其它各類為學校工作帶來良好效應,被家長委員會提名或行政會提議加分的。

  有下列情況的,要酌情扣分:

  1、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一次扣分值20分。

  2、教育教學出現失誤被家長投訴屬實的,一次扣除10分。

  3、與家長爭吵,並有粗暴言行的,一次扣除20分。

  4、 因工作失誤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害、學校形象損害的,酌情扣除5-20分。

  5、所任班級學生轉學,經查實屬家長對教師不滿的。一人次扣10分。

  6、索取家長財物或利用家長關係為個人謀取私利,一次扣20分。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7

  一、工作要求

  1、教師必須接受學校及教導處交給的教學、教研、指導實踐等項工作,並完成工作量。

  2、教師應遵照學科課程標準、教學計劃、教學進度進行教學。無正當理由未經教導處和學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變動。

  3、教師必須認真備課,撰寫教案、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必須認真佈置、批改學生的作業。必須有效開展課外輔導活動。

  4、教師應嚴格按課程表規定的時間上課,不準遲到或提前下課以及拖堂和缺課。因病、因事請假或公出須透過學校安排調課。教師之間不得私下自行調課。

  二、考核內容:

  教師業務考核內容主要是以教師的教學與教研工作任務為主,包括教案作業、教學課時、輔導、教學成績、代課補貼、其他獎勵等,有量的規定,有度的要求;既要看教學態度又要看實際效果;既重視業務水平又要注重思想道德修養。

  1、教案作業。主要考察教師從事本職工作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以及對待教學教改的態度。

  2、教學課時。主要考察教師的周工作量以及各項工作量的完成情況等。

  3、輔導。包括晚自習輔導、晨讀、午自習。重點為學困生提供個別輔導的機會,為科任教師提供培優補差的平臺。

  4、教學成績。包括學校的期中、期末測試成績、縣級組織的各類測評成績。

  5、代課補貼。主要指個別教師請假的情況下請其他教師代課的額外補貼。

  6、其他獎勵。包括論文獲獎獎勵、各級榮譽稱號、學校競賽優勝獎、參加縣級以上競賽優勝獎等。

  三、考核辦法

  1、教案作業:總分為300分,分三次檢查,每次100分。其中教案每次60分(教學目標10分、重點難點10分、教學流程15分、板書設計10分、課後反思5分、電教資源利用5分、書寫5分);作業每次40分(作業量10分、批改次數10分、教師評語10分、書寫10分)。

  2、課時補貼:主課(語文、數學、英語)每節課補2元,副課(品德、科學)每節課補1.5元,綜合課(音樂、美術、健康、體育、地方課程等)每節1元。(但請假教師在請假期間不給補貼,誰代課誰拿補貼)。

  3、輔導補貼:晚自習一節4元,午自習和晨讀輔導各2元。

  4、教學成績:每學期有兩次成績獎勵(期中、期末),每次測試以前一次的成績為基礎,根據平均分、及格率和優秀率三方面給予獎勵。平均分每上升一分獎勵50元,及格率每上升一個百分點獎勵20元,優秀學生按人獎勵,80分至89.9分每人10元,90分至100分每人獎勵20元。

  5、代課補貼:代課教師一節額外補5元,由請教師的課時費裡邊扣除(公差除外)。

  6、其他獎勵:

  ①論文獎:凡參加縣級以上論文評選活動獲獎者學校也給予獎勵,縣級三等獎100元,縣級二等獎120元,縣級一等獎150元;市級以上三等獎150元,二等獎180元,一等獎200元。

  ②榮譽稱號(優秀、模範、先進等):校級獎勵200元,縣級獎勵200元,市級獎勵300元,省級獎勵500元。

  ③學校各類競賽:一等獎200元,二等獎150元,三等獎100元。

  ④縣級以上競賽:凡參加縣級以上的各類競賽獲獎者,學校另外給予獎勵,縣級三等獎300元,二等獎400元,一等獎500元;市級三等獎300元,二等獎500元,一等獎800元;省級三等獎500元,二等獎800元,一等獎1000元。

  四、處分

  1、對錶現不好、工作不負責、有重大教學事故的教師,應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2、對於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教師,應報有關部門調離教師崗位從事其它工作。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8

  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 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幹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實施範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13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物件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高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師以非高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戶。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物件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專案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並把定稿後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彙總。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閱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捲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閱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於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專案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 教學常規(10分)

  採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稽核透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稽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採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採用《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摺合為滿分50分,其餘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資料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脫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採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並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採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佔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佔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於6分,低於6分無效。

  (3) 計分辦法: 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療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並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准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髮放,住院結束後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髮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於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透過。如果執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過程透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教育局稽核後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透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9

  為了切實加強我校教師教育工作,保持溫州大學的教師教育特色,進一步強化師範專業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全面提高師範專業學生的從教能力,按照國家教委《高等師範學校學生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大綱》(試行)的有關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對我校師範各專業進行教師職業技能考核,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目的

  對師範類專業在校學生有目的、有計劃地進行系統的教師職業技能考核,引導學生將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學科教育學的理論與方法轉化為具體從師任教的職業行為方式,並使之趨於規範化,促進學生教育、教學能力的形成,為教育實習工作和畢業後的教師工作奠定紮實的基礎。

  二、技能考核物件

  師範類專業高年級學生(其中學前教育專業可由學院參照本方案設定考核專案,自行組織教師職業技能考核)。非師範類專業學生可以自願報名參加。

  三、技能考核組織

  為順利開展師範生教師職業技能考核工作,學校成立師範生教師職業技能考核組委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員若干名。考核的具體工作由教務處負責,教育學院承辦,相關學院協辦。

  為了更好地促進該項工作開展,真正達到提高師範生教師職業技能的目的。學校要求各相關學院成立“教師職業技能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各學院學科教學法教師以及具有專業能力與指導水平的教師和負責學生工作的教師組成,由學院主管教學的副院長擔任組長,負責本學院師範生教師職業技能教學安排、培訓和組織準備工作。

  四、技能考核內容

  教師職業技能考核內容為三項,分別是教學設計、多媒體課件製作、說課與板書。

  1.教學設計。教學設計是指運用系統方法,將學習理論與教學理論的原理轉換成對教學資料和教學活動的具體計劃的系統化過程。教學設計是一個開放動態的過程,是能夠充分體現教師創造性教學的“文字”。隨著新一輪課程改革的全面推行,我國基礎教育的教育理念、教學要求、課程目標等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教學設計必須要順應這些變化,解決教什麼、怎樣教的問題,使教學效果最最佳化。

  2、多媒體課件製作。課件是用於實施教學活動的教學軟體,它是在一定的學習理論和教學理論的指導下遵循人的認知規律,根據學習目標或教學目標設計的反映某種教學策略和教學內容的計算機軟體。

  3、說課·板書。說課是教師針對某一特定的教學內容,向同行或考評人員系統地闡述自己對教材的理解、學情的分析以及教學的設計等。說課活動要求教師在較短的時間內(一般為10分鐘)講清“教什麼”、“怎麼教”,以及“為什麼這樣教”之類的教學問題,從而展現教師的思維過程,顯示教師對課程標準、教材的理解程度,駕馭教材和課堂的`水平,以及運用教育教學理論的能力。同時,說課也是教師普通話水平和語言技巧的體現。

  板書是指教師根據教學的需要,在黑板上用文字、圖形、線條、符號等要素再現和突出教學主要內容的活動,是課堂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課堂教學結構最佳化的重要手段。好的板書有助於學生明確教學的重點、難點,有助於對知識的理解與掌握,且能給學生美的薰陶,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同時,板書也是粉筆字和繪畫等基本功的體現。考核中要求學生根據教學的需要進行板書並對板書設計做出必要的說明。

  五、技能考核具體要求

  根據指定教學內容,設計1課時(45分鐘)的教學方案。考核時間為120分鐘。

  1、教學設計與課件製作的時間,可以自由調整;

  2、考前抽取試題

  多媒體課件製作

  根據教學設計內容,現場製作課件1例,製作平臺不限。考核時間為120分鐘。

  說課·板書

  根據教學設計內容要求,在說課的同時,在黑板(或白板)上現場設計板書,要求15分鐘內完成規定內容。

  提前一個小時抽取試題

  各學院組織人員建立“教師職業技能”考核題庫。要求上報超過十課時(每課時按45分鐘計)的中小學典型課程。

  六、成績評定

  考核成績由考核評委會組織專家根據“教師職業技能考核評價標準”(評價詳細標準見附件)進行集體評分。考核總分為100分,其中教學設計25分,課件製作25分,板書和說課50分。總分及各單項分值均超過60%的為“合格”,總分或各單項分值低於60%的為“不合格”或“單項不合格”,不合格考生需要進行補考。

  七、考試與補考時間

  教務處根據各專業教育實習時間,提前兩個月安排各專業學生進行教師職業技能考核。需要補考的學生一般安排在實習(含頂崗實習)前二週內。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10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檔案精神和校園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範校園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以職責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用心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物件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後實施。校園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潛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後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校園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後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小學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複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後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小學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校園統籌整體安排,不屬於任何個人,校園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檔案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校園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

  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髮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後全額髮放;

  5、由縣以上醫院鑑定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出統籌部分外全額髮放,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髮放,一學期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工資照發,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礎績效的10,累計超過兩個月的(含兩個月),扣兩個月基礎績效的15,累計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五個月以下(含五個月)扣25;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50。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均納入所在校園統籌,按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30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2款執行。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就應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必須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檔案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資料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檔案會議決定。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11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落實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方案,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以及對教師的評價體現出公正、公平和公開的特點,到達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用心性,實現校園各方面工作再上新臺階的目標,特擬訂“新甸鎮小南院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方案提交教代會討論通過後隨即生效。具體資料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增強辦學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推進校園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用心性和創造性,逐步構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勞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的全過程要公示,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力求科學合理。

  三、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白正桓

  副組長:王志敏

  成員:張學儉及各年級班主任

  四、績效考核資料及量化計分辦法

  教師個人績效考核滿分100分。

  (一)德(10分)

  1、擁護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熱愛本職工作,模範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談吐、儀表、舉止禮貌大方。不賭博,不酗酒,不罵人,不搬弄是非,不挑撥離間,在校期間不做與教育教學活動無關的事。

  3、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家長,不驅趕差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亂收費,不擅自或變相向學生推銷各種資料及其它學習用品。不讓學生為自己辦私事。

  4、服從領導,團結同志,顧全大局,維護其他教師在師生中的威信,關心群眾,維護校園榮譽。

  5、按時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理論學習,專心守紀,做好記錄。

  若發現違反以上前三條之一者扣10分,違反後兩條之一者扣3分,扣完為止。

  (二)能(30分)

  1、備課:教導處每學期定期、不定期檢查教案,要求:

  (1)課時教案有必須的規範性,要有教學資料,教學目標,重點,難點,教學具準備;

  (2)課時教案不缺課節、上下相連;

  (3)與教學同步,且儲備課充足;

  (4)有課後小結;

  (5)有板書設計;

  (6)教學目標明確、具體、有針對性。檢查教案時,不能與教學進度同步者,一次扣2分。違反其它幾條之一者一次扣1分。

  2、上課:按時上課,上課前兩分鐘教師務必在教室門口準備上課,不拖堂,精神飽滿。課堂上禁止吸菸或接打電話。用心開展課堂教學模式改革實驗,踴躍參加校園、鎮舉行的優質課競賽,用心承擔校園、鎮的觀摩課、公開課。曠課一節扣5分,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上課吸菸或接打電話扣1分。

  3、作業批改:各學科按有效教學常規的要求按質、按量佈置作業,要求作業全收全改,批改及時認真,批改符號準確、規範,批改字型大方美觀,無缺改、錯改現象,不準學生對改。作業不能按人數上繳檢查的,缺一人扣0.5分;作業批改符號不準確,發現一例扣0.5分;批改後,學生錯題不及時更正的,發現一例扣0.5分。

  4、聽課與評課:堅持聽課制度,並認真評課,要求教師平均每週聽課1節(一期20節),並認真做好評議,缺一節扣1分,無評議扣0.5分。

  5、教研活動:各教師應按照教導處和教研組的要求按時參加教研活動,無故不參加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

  6、教學資料上交:學期計劃、總結、考試成績記錄及試卷分析、論文、教學反思、課件等資料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的扣2分。

  (三)勤(20分)

  1、嚴格執行簽到制度,每一天簽到兩次,按校園規定按時上下班,及時簽到,嚴禁代簽,缺籤一次扣2分。

  2、請假一節扣1分,事假一天扣5分,半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3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3、上課期間嚴禁教師隨意離開教室,如有急事務必外出可向值日領導請假,一節內不記考勤,若辦公時間查崗不見本人又未請假者視為曠工,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

  (辦公時間上午8:10—11:00下午2:00—4:30)

  4、校園例會或臨時通知會議,遲到一次扣1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

  5、校園舉行大型群眾活動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務必在相應班級前後負責紀律、安全,中間早退者扣3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並通報批評。

  (四)績(40分)

  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等方面。

  1、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紮紮實實幹好本職工作。2分

  2、能做到工作務實、作風紮實、辦事快節奏、高效率。2分

  3、在期中、期末質量調研及其它抽考中獲獎。5分

  縣級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鎮級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片級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

  4、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記1分。

  5、本年度在“名師工程”評選活動中,被評為省級學科帶頭人培訓物件、市級名師的記4分;省級骨幹教師培訓物件、市級學科帶頭人記3分;市級骨幹教師記2分;縣級骨幹教師記1分。

  6、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舉行的業務研討活動中,講授過觀摩課(示範課),並取得較好效果。片級記0.5分,鄉鎮級記1分,縣級記2分,市級記3分,省級記4分,國家級記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5分)。

  7、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研部門舉行的優質課競賽活動中,獲得鄉鎮級記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分、1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分、3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7分、6分、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7分)。

  8、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

  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9、本年度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每篇記0.5分,最多不超過2分。

  10、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案評選活動中,獲得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

  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11、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開展的學科競賽活動中,榮獲優秀輔導教師獎,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1.5分,省級記2分,國家級記3分。

  12、本年度在教師節期間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鎮級記1.5分,縣級記3分,市級記4分,省級記5分,國家級記7分;省、市、縣學術技術帶頭人分別記3分、2分、1分。

  13、本年度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2分,省級記3分,國家級記5分。

  14、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學(科研)成果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5分、2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分、3.5分、3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5分、4分。教學(科研)成果獎要有研究報告、獲獎證書(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章),課題組組成人員只記前三名。

  15、本年度承擔的教育科研專案、教改課題透過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鑑定(要有立項報告、研究報告、鑑定證書),縣、市、省、國家級分別記1分、2分、3分、4分。

  16、本年度獲得鄉鎮、縣、市、省、國家表彰的優秀班主任分別加記1分、2分、3分、4分、6分。

  17、本年度在鎮組織的大型活動中(除考試外)獲得一、二、三等獎,輔導教師鎮級分別記3分、2分、1分;片級分別記1.5分、1分、0.5分。

  18、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大型比賽活動中,獲得第一、二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

  19、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紀律、衛生學期總評中,獲得第一名,班主任記2分。

  20、本年度在縣、鎮組織的質量調研中獲得團體第一、二、三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1分。

  21、本年度在業務考核民主測評中,得票率60%—69%記0.5分,70%—79%記1分,80%以上記1.5分。

  22、以上第5、8、10、11、12、13、14、15、16條,每項取最高獲獎得分,不重複記分;第5、6、7、8、10、11、12、13、14、15條須經過逐級推薦。

  上述各項業績應以檔案、證書為依據,並進行公開展示,理解監督,發現弄虛作假者,給予通報批評。積分結果張榜公佈,理解本單位廣大教師評議監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本年度績效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1、病假兩個月、事假一個月及以上。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3、進行有償家教、亂收費或私發教輔讀物等違反師德師風建設有關規定。

  4、觸犯國家法律、體罰學生、曠工超過規定的天數。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範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績效考核的範圍及物件是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弄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教師。

  第二章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第三條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力量。

  第四條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第三章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

  第五條教師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等方面。

  (1)對教師“德”的考核資料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師德表現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師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遵守《四川省教師職業行為“八不準”》和校園規章制度的狀況。

  (2)對教師“能”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潛力、教學潛力、教育科研潛力、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鑽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教育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撰寫教育科研論文、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潛力;教師專業發展主要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專業素養等方面的潛力。

  (3)對教師“勤”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學常規、出勤和校園兼職等方面的狀況。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和擔任班主任工作的狀況;教學常規主要考核教師“教學六認真”狀況;出勤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校園兼職主要考核教師擔任中層以上幹部以及校園其它工作履行職責的狀況。

  (4)對教師“績”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效果、教研業績和專業發展等方面的資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教學效果主要考核教師完成教學任務,所教學生的學科素質、創新潛力發展,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以及幫忙學困生等方面的狀況;教研業績主要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教學競賽、論文撰寫等方面的狀況;專業發展主要考核教師專業水平提高、學歷提升等繼續教育方面的狀況。

  第六條班主任是義務教育校園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應作為教師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強化對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組織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絡等方面的狀況。

  第七條對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的績效考核資料包括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長的思想政治素質、人格素養、職業道德等方面的狀況。“能”主要考核校長的辦學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學決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溝通協調和引領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的潛力。“勤”主要考核校長的工作作風和履行職責等方面的狀況。“績”主要考核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改善辦學條件、引領校園師生髮展等方面的實績。“廉”主要考核校長校務公開、經費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潔自律的狀況。

  第八條教師績效考核的具體實施細則由各義務教育校園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試行辦法,結合校園實際自行制定。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的具體實施細則由校園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本試行辦法,結合區域實際自行制定。制定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要統籌思考德、能、勤、績等幾個方面的權重,突出考核的重點。第四章績效考核的方法與程式

  第九條教師績效考核實行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核組評議相結合。

  第十條教師平時考核由義務教育校園職能科室依據校園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定期考核分為學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校園績效考核小組依據校園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

  第十一條考核結果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教師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條教師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式:

  (1)教師填寫《績效考核評價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

  (2)組織民主測評或民主評議;

  (3)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師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狀況,參考民主測評和平時考核的結果提出考核等次推薦意見;

  (4)校園績效考核委員會群眾研究確定教師考核等次;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師的複核;

  (6)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校園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教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覺校績效考核委員會提出複核申請,校園績效考核委員會受理後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師對校園績效考核委員會複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校園主管部門提出再次複核的書面申請,校園主管部門受理後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後確認。

  第十四條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的績效考核由校園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第五章績效考核的組織管理

  第十五條義務教育校園設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和考核小組。績效考核委員會由黨支部、校園行政、工會、教師等方面的代表組成,績效考核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考核小組組長和成員由績效考核委員會確定。

  第十六條績效考核委員會的職責是依據有關規定製定本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領導和組織本校績效考核工作,確定教師績效考核等次,對有異議的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和確認。考核小組在績效考核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實施對教職工的考核工作,並根據考核狀況提出績效考核的等次推薦意見。

  第十七條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要廣泛徵求教師的意見和推薦,並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報校園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績效考核委員會和績效考核小組,務必按照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進行考核。對績效考核過程中拘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的,務必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建立學年度或自然年度績效考核稽核備案制度。學年度或自然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校園務必將績效考核工作總結、《績效考核統計表》等材料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指導。

  第二十一條義務教育校園要建立健全教師績效考核檔案,並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第六章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第二十二條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三條校園在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時,應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次,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堅持向骨幹教師和考核為優秀的教師傾斜,合理拉開分配差距。對學年度或自然年度績效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不發放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二十四條績效考核結果也要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教師專業技術年度考核能夠與教師績效考核合併進行。

  第二十六條義務教育校園其它正式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參照本試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試行辦法由四川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試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13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其工作用心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範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屏山縣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校園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方案(試行)》等檔案精神以及縣教育局[2011]35號檔案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及轄區校點校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科學、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教職工的教育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校園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效率與水平。

  二、考核範圍物件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在編在崗教師,特崗教師按教育局指導精神辦理。

  三、考核基本原則

  1、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

  3、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

  4、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的原則。在總量範圍內,由中心校園根據校園類別、崗位性質、工作量和質進行宏觀調控。

  四、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及教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校園安全教育、家校聯絡等方面的狀況。考核時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園和非寄宿制校園學生在校時間長短和初中、小學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級管理的難易程度和班級學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職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狀況、在校園管理和後勤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園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實狀況、有無重大工作失誤等。

  (三)教職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工作量(含早晚自習輔導、加班、公假代課、階段性臨時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教師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學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職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根據教育局的推薦標準,校園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確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則控制在0.5以內。行政人員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實行行管津貼和班主任津貼考核後,不再執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對教職工“德、能、勤、績”的考核

  1、對教職工“德”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扣分制。

  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實行一票否決。

  經查實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①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②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

  ③私自辦班,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有償家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

  ⑤在學生中私自徵訂、推銷教輔資料、學習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如採取罷教、非法集會、群訪等方式干擾正常工作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⑧受到黨內、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終止合同的;

  ⑩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如經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查實有一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行為實行扣分制,每次在總分中減2—5分。

  2、對教職工的“能”“勤”“績”的考核。

  此項考核總分100分,其中“能”佔20%,“勤”佔20%,“績”佔60%。

  (1)教師“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

  ②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鑽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

  ③教研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層次的學科大講賽、上示範課(教研課),以及撰寫教育科研論文(即在有CN、ISSN、ISBN標誌的刊物上發表)論著、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狀況。

  (2)教師“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規:主要考核教職工“工作常規”落實狀況。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職工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

  ③校園臨時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校園臨時工作安排狀況;可實行扣分制,該項扣完為止。

  (3)教師“績”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

  ②教學效果:應作為對教師“績”考核的重要資料,主要考核教師所教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優秀率等,以及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狀況。教多學科、多班級的教師,對其教學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師平時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

  如果教師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

  行一票否決,該教師“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認定。

  (4)、對工勤技能人員“能”“勤”“績”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規等。

  2、工作潛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級,運用校園後勤裝置的工作潛力。

  3、工作業績:工勤技能人員完成校園安排工作的績效狀況。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安全操作規範、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如果職工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行一票否決,該職工“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五、考核辦法及程式

  (一)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1、中心校園根據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和上述考核資料,結合轄區內校園的工作實際制定出:

  《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2、各類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徵求教職工的意見和推薦,並根據縣教育局規定程式召開教職工大會,採用現場投票表決並計票公佈。教職工大會參會人數不得低於應到會人數的90%,贊成人數不得低於到會人數的60%。方案討論通過後報縣教育局備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並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二)考核辦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課教師、工勤人員的工作量與“德、能、勤、績”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園根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考核指導意見要求開展具體考評。

  (三)考核的基本程式:

  1、教職工填寫《義務教育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自評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校園績效考核工作組。

  2、中心校園組織民主評議;

  3、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職工進行量化評分考核;

  4、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群眾審定考核結果;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職工的複核申請;

  6、中心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提出複核申請,考核領導小組受理後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職工對考核領導小組複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縣教育局提出再次複核的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受理後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後確認。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合併進行。上掛、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員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單位寫出評語,由編制單位確定考核結論。如“德、廉”被一票否決的,其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教職工“德、能、勤、績、廉”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納入年度考核積分,只作為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的依據和評選優秀班主任和先進班群眾續聘班主任的依據。

  3、行管人員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係數摺合計算年度考核分值。並作為行管津貼發放的依據。

  4、年度考核優秀結論分初中(小學)按縣局當年度下達我鄉當年度年度考核優秀指標,按教師編制和下達比例分別計算出初中、小學當年度推薦優秀結論指標,按績效考核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初中(小學)當年度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結論人員,若在推薦序列中又要自動放棄推薦,則依次遞補直到指標用完為止。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14

  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為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教書育人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義務教育持續、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增強教師愛崗敬業的用心性為導向,建立健全貼合教育規律、有利於教師成長、設定科學、考核體系完善的校園及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園整體辦學水平,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義務教育。

  二、成立組織

  成立馬集中心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李尚友

  副組長:劉從永劉樹成張智

  組員:張培運劉佔田志林劉維富常天敬

  三、實施物件

  各中小學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均執行生活補貼。其中,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由縣人事、財政部門確定,按月發放;退職人員按照同職級退休人員標準的70%確定;退養民師按照在職教職工績效工資增加平均額的70%執行。

  四、考核原則

  1、分類管理,區別對待。因各中小校園情差異很大,不便於集中統一管理,把校園分成四個層次:兩中學、三小學、五村小、五教學點。

  同類校園之間透過協商一致的原則儘可能制定基本統一的標準。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要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此基礎上,照顧到教師之間不宜拉得過大。

  3、激勵先進,注重實績。建立考核體系,完善考核資料,對於師德師風、安全工作、單位的農遠管理與應用實行一票否決,個性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貢獻。

  4、導向驅動,槓桿調節。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要向一線傾斜,向學習反思型教師傾斜,向善管理會創新的班子成員傾斜,個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課堂等辦學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班子成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傾斜。

  5、客觀公正,便於操作。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式規範,公平公正;簡便易行,利於操作。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1、中心校獎勵基金:每學期按10000元左右設立獎勵基金,用於在魅力德育、高效課堂和各種全鄉性教育教學活動的獎勵。

  2、各中小校園長績效工資:教學點、村小和五大校校長(含中心校辦公室人員)分別按馬集鄉實際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設立基金,由中心校統一組織對以上人員的專項考核。

  3、切除以上兩塊後,中心校按各校上崗教師數,並結合教師餘缺數和馬集鄉人均水平等有關狀況,分配到各校園作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考勤、工作量或超課時、教育教學過程和成果等獎項津貼資金。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施

  1.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津貼、考勤津貼、工作量(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過程與成果等獎勵專案,具體專案和標準在中心校指導下按校園分類協商確定。

  2.班主任津貼根據校園層次和實際運作狀況,由同類校園協商確定。

  3.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一個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全校績效補貼總額÷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縣教育局稽核後報縣財政局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5、各中小校園長、中心校辦公室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中心校根據他們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確定。

  其他管理類人員由各中小學制定統一標準,組織考核實施。

  七、績效考核辦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狀況。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校園(單位)考勤記載。

  2.工作量。量化出校園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校園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周工作量,儘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狀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狀況、工作態度、職責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狀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狀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用心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教育教學業績。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狀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狀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必須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

  5.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課時、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在編不在教育教學現崗位的;

  (3)經組織批准,脫產進行學歷學習的;

  (4)因翫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嚴重損壞教育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各中小學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狀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量化考核細則,規範辦學行為,樹立良好形象。

  八、組織實施

  1、各中小學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務必在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透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透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執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有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程式透過。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理解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3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務必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申訴,各職責部門務必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核、申訴的答覆工作。

  3、各中小學要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工作機構由校園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校園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透過的方式產生。

  校園考核組成員,務必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狀況的,將從嚴處理。

  九、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後,各中小學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佔校園公用經費和專案資金髮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校園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中心校把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校園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資料,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中心校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校園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狀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職責。

  大學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15

  一、指導思想

  z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校園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職工用心性和創造性,提高教職工素質,最佳化教師隊伍,強化崗位職責制,根據《交城縣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教師的全面發展,促進教育教學水平的全面提高,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二、基本原則

  (一)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人才成長規律,堅持教育以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主體;辦學以人才為本,以教師為主體。充分體現教師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二)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三)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導他們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潛力。

  (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科學管理、程式規範,實事求是、民主公開,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績效考核資料

  (一)教師績效考核資料

  教師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狀況進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對教師“德”的考核資料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師德表現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師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校園規章制度的狀況,個性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廉潔從教等狀況。教師要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不得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2.對教師“能”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潛力、教學潛力、科研潛力等方面。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在日常管理和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鑽研教材、研究教法、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提升課堂教學效能等方面的潛力;教育教學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撰寫科研論文、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潛力。

  3.對教師“勤”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學常規、出勤和校園兼職以及教師個人專業發展等方面的狀況。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任課狀況;教學常規主要考核教師“教學六認真”狀況(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作業,認真輔導,認真測試,認真反饋),出勤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校園兼職主要考核教師承擔校園其他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及履行職責的狀況;教師個人專業發展主要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專業素養、參加教研活動和備課活動的表現以及繼續教育等方面的狀況。

  4.對教師“績”的考核資料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效果、教研業績等方面的資料。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教學效果主要考核教師完成教學任務、所教學生的學科成績、學科素質發展、綜合素質發展、創新潛力發展、班級進步以及幫忙學困生等方面的狀況;教研業績主要考核教師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題研究成果、教學競賽、論文撰寫等方面的狀況。

  5、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班風建設狀況,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組織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絡等方面的狀況。

  附:師德考核中凡有下列狀況之一者考核等次定為不合格(1)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並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3)動員、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和課餘時間補課及從事各種有償補習活動、舉辦或者參與舉辦各類補習班的;

  (4)向學生攤派、推銷教輔資料的;向學生或家長索要錢物、有價證券、託學生家長辦私事的;

  (5)當年所帶班級發生較大安全等影響事故的;

  (6)散佈非法言論,參與賭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的;

  (7)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8)無故不履行相應崗位職責,不服從校園工作安排的;

  (9)其它違反師德行為規範,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10)不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校園組織的教師交流和支教安排的;

  四、組織領導與監督

  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統籌協調績效考核各項工作。

  組長:

  成員:

  成員:

  五、附:雙山小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根據《廬江縣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擬定《雙山小學教師績效考核量分細則》,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師風師德(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佈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校園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1分/次,體罰扣0.5分/次,嚴重體罰扣2分/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1-5分/次。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語言不禮貌,撥弄是非,語言有損校園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1分/次。未完成規定教育科研任務扣1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0.5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直接考核為不合格。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第二部分:考勤考課(30分)

  全體教師務必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保證在校時間。

  (1)考勤實行一日四籤。教師務必按時簽到,不得代簽。簽到時間:按《白山鎮小學作息時間表》為準,教師務必在正課前10分到校,班主任上午務必在早讀前到校。

  (2)實行書面請假制度。教職工有事請假需填寫請假條,並委託校務工作及教學工作。若遇急事,可先口頭或電話請假,但事後務必及時補請假條。請假期間請假人委託的工作失誤由委託人負責。

  (3)會議、集會、集中學習、值日等每缺席或缺位一次扣0.5分。

  (4)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遲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曠課一天扣2分曠課一節扣0.5分。

  (5)特殊狀況2—4倍扣分。如:突擊工作缺勤,遲到、早退造成工作失誤,上班時間離崗,上級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等。

  第三部分:工作量考核(30分)

  量化出本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班主任工作以每週5課時納入總工作量中)。全體教師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師總數,得出全校教師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校園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分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1)教師周人均工作量=校園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2)教師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第四部分:教育教學過程、業績考核(30分)

  即考核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狀況,重點要考核工作態度和工作職責心,以及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所取得的教育教學業績。重在考核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生、組織考試等常規教學落實狀況和教學研究、教學研究活動參與狀況以及教師在學科教學中教學成績等,並量化為分數。

  教師所所工作在校園和中心校園的各項檢查中存在明顯問題或被通報批評將酌情扣2、4、6分。

  所任學科在期中、期末的考試中均分不及格或在全鎮中等以下,將酌情扣除1~5分。

  第五部分:其它考核(加分減分)

  1、資訊報道所發表文章按鎮、縣、市、省分別獎0.2、0.3、0.4、0.5分。每篇以最高獎計入。

  2、參加教育科研、教研活動及教研論文發表交流,獲獎的按鎮、縣、市、省、國家分別獎勵0.2分、0.5分、1分、1.5分、2分。

  3、因有特殊貢獻受到各級政府表彰的分別給予1、1.5、2、2.5、3分獎勵。

  4、校園另行安排的值日工作以及突擊性加班,根據工作事務的輕重,酌情獎勵,每次最高可獎勵1分。

  每人在考核期內,4項加分累計可超過10分。

  5、各類公開教學活動教師主動開課的,以校、鎮、縣、市分別給予每次0.5分、1分、2分、3分獎勵。

  上列獎項加分各種證件由個人帶給,教導處備案。且只在每學期末時使用一次,下輪考核期間不再加分。

  校園在學期末將根據個人得分上報,發放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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